合同管理结硕果村民自治见实效
-九资河镇在全市计划生育会上的典型发言
(2005年3月15日)
九资河镇地处罗田北部山区,下辖34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已婚育龄妇女6290人。去年以来,我镇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积极推行合同化管理。到目前,全镇已出台《村民自治章程》34个,共签订《村民自治合同书》2200份,签字率达100%。通过积极实行合同化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由“官治”向“民治”的转变,群众由受控对象变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全镇妇检率较往年上升了十个百分点,节育率上升了十五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下降了二十六个百分点,促使全镇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我们主要作法是:
一、重在认识,强化领导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逐步提高以及国家不断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对现行的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过去那种以单一行政强制手段为主的计生工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导致许多基层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想法,有的认为现在计生工作太难搞了,软的不行,硬的不能,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认为现行的计生政策弱化了,对群众无约束了。针对种种思想认识,镇党委、镇政府审时度势,从镇情民意出发,着眼于从源头抓起,以实行合同化管理为突破口,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村民自治管理合同上来,变不利为有利,变强制执行为自我约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计生服务理念,从而真正开创我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新局面。思想认识统一后,我们又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住点干部、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指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此外,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任务细分到每个干部身上,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各级一个声,齐抓共管的格局,从而有力推动了我镇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为了村民自治政策家喻户晓、妇女皆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了宣传力度。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国家干部会、村干部会。首先在镇村干部身上统一思想,消除杂念,形成共识。同时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先后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刷写宣传标语100多条,办固定宣传栏37块,基本做到村村有专栏、组组垸垸有标语,户户有资料。为使广大基层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吃透政策,我们还举办由住点国家干部,村两委委员、计生协会成员等参加的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将一些重大政策编印成册,分发到人,以利于指导工作。不仅如此,全镇还充分发挥村两委和计生协会的骨干作用,采取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农民正确认识村民自治,真心拥护村民自治,自觉参与签订自治合同。
三、落实队伍,健全网络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把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自治网络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一是成立了由村党(总)支部书任组长,村委会副主任、村两委委员、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组成5-7人的村民自治领导小组;二是以“双创”活动为载体,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转摘于,各村选配1名热心于计生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协会专职副会长,配强一支乐于奉献、群众信赖的协会小组(中心户)长,培养一批计生协会骨干会员,充分发挥协会队伍的带头作用;三是成立了计划生育评议监督小组,确定7-9名有思想觉悟、有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的各界人士为评议监督成员。组成了有党员、团员、妇女、老年协会、计生协会、计生管理员和育龄积极分子参与的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完善了联系户制度,初步形成了“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当骨干,育龄小组当重任、育龄群众当主人”的村民自治管理新格局。
四、把握关键,突出重点
在推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过程中,我们牢牢抓住合同起草制订,合同签订、合同结帐兑现三个关键环节,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一是狠抓了合同章程的起草制订工作。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始终是我们搞好村民自治工作的关键所在。为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合同的可信度、认知度,我们组织干部进村串户,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反复征求群众有益的建议和想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指导各村相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在充分权衡考虑权利和义务两者利益后,起草制定并通过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以群众自愿参与为主、以群众集体智慧为主、以合法程序为主的“三为主”做法,得到群众一致拥护。
二是狠抓了合同签订工作。为了保证合同有一个较高的签字率,我们一方面充分发挥村两委、计生协会、育龄小组“三位一体”的网络组织作用,让计生协会唱主角,让计生协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使群众主动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另一方面及时向全镇所有外出务工的育龄对象统一发函,要求她们本人及时返乡签订合同,或电话委托其直属家属代签,待其返乡后再补签的办法,使全镇2200名已婚育龄妇女都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117名孕妇签订了孕情跟踪管理合同书,934名重点流出对象与村委会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并按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向村委会交纳500元以上的担保金,全镇共收保证金198500元。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合同管理阶段。
三是狠抓了合同结帐兑现。每个季度初,我们按照村民自治合同的规定,要求在家的育龄妇女及时到计生服务站进行妇检,对外出务工育龄对象致信发函,要求她们按时到所在地妇检,并及时寄回妇检证明。否则将依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的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为了维护《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的严肃性,在今年春季合同结算兑现中,全镇共有53人受到了违约处理,共收取违约金15300元。通过合同管理,不仅使妇检、“四术”等计生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道路,而且有效解决了外出对象管理难问题。
总之,我镇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再加力度,再上措施,推动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