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两个会议一起开。市纪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在百忙中出席了今天的会议,马上还将作重要讲话。清监同志已经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总结回顾了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09年如何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充分认识当前在我市教育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查处违纪案件和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的形象,广大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和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诱发腐败的各种社会因素仍然存在,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单位)时有发生;二是教育违规收费虽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源于教育内部的乱收费现象还依然存在;三是教育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虽依法进行了招标,但相关的工作环节、工作程序仍须进一步规范;四是少数地方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党员干部成了腐败堕落分子;五是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还有待深入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严重影响教育的形象,损害教育的声誉,阻碍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维护教育系统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反腐倡廉建设,维护自身形象,打造清廉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今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特别强调,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个别地区、个别单位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有的作风飘浮,学风不正,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有的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工作脱离实际,大搞形式主义;有的全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腐化堕落,触犯法律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因此,要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从思想认识上、制度机制上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当前,教育系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着力增强两个意识,着力树立两个观念。一是要着力增强宗旨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改革发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要着力强化责任意识。今年是“十一五”教育发展的关键之年,要编制盐城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要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要着力促进基础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党员干部和校长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落实责任制,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三是要着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四是要着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只有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党员修养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才能打造一支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有理想、有信念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
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要加强正面引导,紧密联系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切实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党规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勤政意识。要大力培养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新风正气。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营造廉荣贪耻的舆论氛围。要抓好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继续注重提醒教育,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诫勉,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防患于未然。要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敏感时期和时间节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及时打招呼、经常敲警钟,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健全源头防腐的体制机制。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反腐倡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防止和惩治腐败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覆盖面广,适用性强,可以约束领导干部对权力的滥用,预防腐败的发生。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这些党纪党规、政纪政规对预防腐败、构建和谐校园的积极作用,要依据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建立和制定一整套符合单位工作实际的防腐倡廉的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去管理人、引导人、约束人。要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行政工作分工各负其责。要把责任层层分解、层层明确、层层落实,做到事情有人管、人有制度管、管理无死角、责任无缺位,建立起教育系统和学校管理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大对各项廉政规定贯彻落实的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应重点管住招投标,管住招生,管住收费,管住征订教辅材料,管住干部生活圈。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凡是能够向干部、师生和群众公开的事项都要尽量公开。
进一步深化惩治举措,充分发挥惩戒的威慑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于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行政执法以权谋私的案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乱收费案件,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要坚持把查办案件和源头防范相结合,通过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更加有效地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