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直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全面启动,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人大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形势下召开的,是专门研究部署省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省直部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启动和纲要、决议、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研究部署今后我省行业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工作情况回顾
2006年第三次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省“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全面启动,一年多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全省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作为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全省各地一样,顺利启动并迅速实施,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也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启动。2006年以来,省直各部门、行业的领导同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十分重视,真正把它作为促进部门、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有效方式,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基础性工作来看待,作为促进本部门、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至2006年底有80多家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各单位调整充实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所有的单位都有“一把手”任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大部分单位的领导亲自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人员、办公、经费等实际问题,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创造了条件。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电力公司等2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了“四五”普法、“十五”时期依法治理总结和“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在大会上作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真正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经纳入了各单位领导同志的重要工作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保障了“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启动和全面开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五五”普法和“十一五”依法治省启动以来,省直各部门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区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广泛宣传了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数省直部门主动承担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有50多家单位购买了近1万册普法教材,向定点扶贫的县、乡村和基层单位赠送,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省直各部门在宣传公共法的同时,结合行业部门的实际,大力学习宣传了部门专业法,各单位除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之外,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法制宣传,如税务部门开展的税收法制宣传月,省妇联组织的“三八维权周”、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已经发挥出了品牌效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各行业部门也在相应的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举办座谈纪念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如“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6•26”世界禁毒日等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已经在群众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省直部门各类法制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加大了部门专业法的宣传力度,为“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呈现新局面。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省直行业部门都确立了依法治理的目标,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已经基本上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政府各部门在认真学习依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44家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和实施了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水利、交通、审计、统计等部门每年都进行执法检查和质量考评,努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所有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推行了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一年多以来,公安、城建、工商、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都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各大中型企业推行法律顾等制度,有效推进了企业依法管理和诚信建设。各单位在“五五”普法中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方面下功夫,使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推动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经过全省各地和省直部门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和“五五”普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纲要、决议和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还有相当的差距,总体工作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学法用法自觉性不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与法治实践脱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还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
从今年起,“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省直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进一步深化,表率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对于能否进一步推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现“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三提高三增强”(即: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的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纲要、决议和规划指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保障为基本,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突出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实现 “三增强三提高”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关键,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工作的实际效果,要深入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教育的工作制度,巩固和完善以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为龙头的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以往实施的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党委中心组学法、考试考核、建立学法档案等制度要不断完善,全面实施。要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详细制定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的不同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后,治省办购买和编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和与此配套的《学法习题集》,部署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学法答题活动,这是我省促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治省办的要求,认真开展学法答题活动。从“二五”普法开始,我省基本上每两年举行一次普法统考,今年下半年将举行第八次普法统考,这次统考的试题从《习题集》的内容中确定,治省办已经决定在统考中实行厅级领导干部集中考试,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的考试增加专业法的内容,具体考试方案正在制定。省直各部门要从现在起,以《读本》和《习题集》为主要教材,组织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以这次考试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
(二)面向社会,推进宪法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普法20年以来,宪法一直是重点学习宣传的内容,“五五”普法依然要在全体公民中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省直各部门不仅要对本行业本部门干部群众进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应承担面向社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任务。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有利于提高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利于本行业、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一个行业、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仅包括机关,还包括本行业、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省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向全社会宣传宪法和有关专业法的职责。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全社会宣传宪法、部门专业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懂得按照相应的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措施,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普法是手段,治理是目标,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和必然。行业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中,省直各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规章制度,我省各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主要实施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督察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基本制度,这些制度已经成为各行业、部门依法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在执法责任,向社会公布有关执法的依据、范围、权限、处罚和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适用范围、对象、条件、方式、规则、程序等内容,保证执法公正。要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在公职人员中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活动,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有重点的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行政执法的质量和行政管理的效果以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以此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为推进依法治省做出积极贡献。
(五)加强领导,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省直部门要更加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行业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区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到本部门、本行业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上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兑现奖罚。按照“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人大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本部门、本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年度计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保证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在本部门、本行业得到认真实施。各单位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善于发现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向治省办报送有关信息。较大的行业和部门要依据我省阶段性目标考核标准,结合行业部门特点和实际,相应制定阶段性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检查,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普法依法治理肩负着重要职责,承担着重要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开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