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xx〕49号)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现就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在省直机关单位开展争做“廉洁高效先锋”行动,在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争做“转型发展先锋”行动,不断加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力度,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争创服务实效,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中心、率先垂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全面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活动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活动的成效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致力于关注民情、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以党内和谐推动社会和谐。
3、坚持开拓创新。在认真总结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摸索新规律,创造新载体,搭建新平台,取得新成效,并着力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把创新贯穿活动的全过程。
4、坚持率先垂范。按照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机关服务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党员的优势,在活动的内容、标准、责任落实等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言行一致,模范带头。
三、主要目标
1、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方向、服务社会作为关键、服务群众作为根本、服务党员作为基础,做到围绕中心推进发展,深入基层破解难题,贴近群众改善民生,关爱党员增强活力。
2、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领域、服务渠道不断拓宽,服务载体、服务方法不断创新,服务制度、服务举措不断完善,构建起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
3、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公共管理服务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效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4、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的目标激励、平台支持、制度建设等保障举措不断加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发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的整体合力基本形成。
5、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活动,使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业绩更加突出、基础更加牢固,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广大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主要工作举措
紧密结合省直单位实际,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本单位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学习年”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深化作风建设年”、落实机关党建“八八工程”结合起来,推动省直单位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1、以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型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创新选拔方式,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努力把服务发展、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并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把做好服务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年度和届期履职承诺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不合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制度 ,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调整。全面开展“三培养”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人才工程”建设,努力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培养成干部,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切实加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省部属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工作实和服务优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2、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机关党建“八八工程”建设和“机关学习年”活动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企业、院所)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荐、读、研、考、评”等五个环节的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实用技术和业务技能,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轮训工作,重点组织好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企事业党委书记、新党员等培训工程,分期分批组织实施轮训。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个人平时自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述学、评学、考学工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网络途径,不断拓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领域、方式方法,努力推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3、调整和优化组织设置,切实适应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按照“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根据每个党员的年龄、文化程度、特长和行业特点等,分类设置党小组,为不同类型、各有专长的党员开展服务搭建平台。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和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大在流动党员集聚区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力度,使党组织开展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工作的有效延伸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服务工作的覆盖面。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党支部的设置。
4、深入实施城乡结对共建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党组织、欠发达地区党组织的结对共建活动,今年年底前,省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为对子,在人才、资金、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为结对党组织提供支持,特别是要重点帮扶对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级党组织。结对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联合开展若干次组织生活,通过多种形式,强化结对双方的工作交流,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取得更大成效。
5、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不断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落实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积极构建民主恳谈会、听证会、民意座谈会等民主协商、沟通渠道,全面推进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创立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组织开展以增强党员意识和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先锋岗、党员志愿者队伍等有效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好骨干作用。大力倡导党员之间的互助互帮精神,在党内开展“一帮一”、“几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以党内关爱资金(基金)为重点的党员帮扶平台建设,今年年底前,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党费支持、党组织和党员捐助等途径,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救助和帮扶。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上下衔接,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平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中心、网上党员之家、业余党校、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并通过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鼓励基层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使之成为传播党的声音、通达社情民意、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平台。
6、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树立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以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为总抓手,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主要内容,努力把机关部门建设成为理想信念坚定、政策水平高、行政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公仆形象好的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深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积极为企业、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切实增强群众观点,更好地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抓好省直机关两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组织民主党派监督员参加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通过互相查找、征求意见、如实反馈、督促整改,及时解决好党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党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禁令,着力解决机关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以及“中梗阻”等问题,完善效能建设、效能监察和效能投诉“三合一”工作机制,发挥省直机关网上效能投诉平台的作用。重视效能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的监察。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建设节约型单位。
7、组织考核表彰,积极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在省直机关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面评选表彰一批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一批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20xx年省直机关“七一”表彰的基础上,在20xx年建党90周年之际,积极向省委推荐表彰一批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20xx年“七一”前,评比表彰一批省直机关“20xx—20xx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同时积极向省委推荐省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此基础上,创建80个省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机关40个、省部属企事业单位30个、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10个,并积极争创省级示范点,通过上下联动,在省直单位形成一批体现时代要求、服务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示范群。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以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单位活动负总责,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协调、加强指导,各单位机关党委(党群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省直机关工委成立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意见,落实工作力量,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2、坚持分类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按照浙委办〔20xx〕49号文件对开展“之江先锋”活动的具体目标和要求,针对机关、国有企事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及事业单位和离退休党支部的实际,分别提出各领域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切实做到有的放矢,使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3、公开作出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计划。党员个人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和党员个人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5、搞好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向沈浩、师延林、王伯祥、陈柱平、钟伟良、毛文国、何小川、林萍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省直单位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单位的实施意见,于6月10日前报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