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全市三级干部会议后,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开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刚才,会议表彰了2008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向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付出辛劳汗水的广大干部和计生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一是影响计生工作进位的不利因素增多。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社会上出现了计生政策“放松”的传言,一些人甚至错误认为生育政策已经放开。随着群众收入增加和子女受教育成本降低,部分育龄群众追求“儿女双全”的愿望更为强烈,过去只是重男轻女,现在有了男孩还想生女孩,导致超生呈逐年增加趋势。计生工作重心在村级,而村级组织在计生工作的责、权、利上不对等,部分村干部怕丢选票,放松了计生管理。少数富人、狠人超生得不到应有处罚,也影响政策权威。二是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节育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利益导向机制建立、“两非”案件查处、计生工作执法、人口信息共享等方面,部门协调不够,基层落实不够。三是流动人口和社区计生管理难度增加。人口外出的多,流入的也多,情况难掌握,管理难度也大,社区计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仍然滞后,还存在管理“死角”。四是乡镇计生服务体系有待完善。计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滞后,技术力量薄弱,手术后遗症、并发症纠纷增多。五是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从今年3月起,全省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升级为网络版,实行乡镇录入信息直接到省汇总。面对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务必增强计生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推进2009年计生工作上台阶。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生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即巩固xx市先进县市的地位;突出“两个重点”,即稳定低生育水平和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坚持“三为主”方针,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加大“四项工作”力度,即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性别比、社区网络建设、技术服务。具体责任指标为: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3%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1%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下降趋势;信息准确率达到98%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7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0%以上,开征面达到90%以上;计生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资源整合,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继续实行各地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市、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和领导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能,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主动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要加强农村计生工作领导,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计生管理。加大城镇机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坚持主管部门和属地社区共同管理,健全管理网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综合治理,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问题。要坚持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纪委、监察、卫生、药监、公安、计生等部门,要开展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的执法大检查,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和其他破坏性别比案件的专项活动。民政部门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综合治理遗弃婴儿行为。政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生部门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妨害、破坏计生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市人民法院要继续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违反计生政策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公安、工商、卫生、劳动、城建、房管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管理和服务时,要认真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核查违法生育对象的收入水平,依法对名人、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出生人口的控制和管理,强化生育审批监督,严格执行生育政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重大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突出机制创新,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一是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对流动人口实行双向管理,继续尝试和扩大试点,促进流动人口集中地协作点建设,逐步形成管理联动、服务联同、信息联享的管理服务新格局。二是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工作重点,精简考核指标,减少集中考核次数,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平时抽查、信访调查和举报核实力度,提高瞒报、漏报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完善责任目标管理。三是创新社区计生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条块结合,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新体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民政、公安、房管、城建等部门要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着力消除社区计划生育管理“盲区”。四是创新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坚持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并重,逐步形成以乡镇政府为指导主体、以村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以全体村民为自治主体、以村级计划生育协会为推进主体的村民自治格局,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严格兑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五是创新技术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明确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以钱养事”服务范围、项目、标准和结算办法,将“以钱养事”经费直接拨付到计划生育服务站,保障基本工资的发放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续保,确保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人员的稳定和网络健全。开展“十佳技术服务能手”评选活动,逐步建立有保障、有考核、有奖惩的工作责任制。
(四)突出服务提升,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要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留守家庭”的扶助力度,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到位。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各部门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子女入学、合作医疗、低保、救助、土地承包等方面予以奖励和优惠;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扶;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给予治疗,免费为再生育子女的绝育对象实施复通手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继续筹措“关爱女孩专项资金”,努力解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推进生殖健康服务,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认真落实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指导群众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三大工程”,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计生、卫生、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农村适龄青年参加免费婚检。完善基层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通过广泛的关爱活动,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经济上有扶助,在生活上有保障。
(五)突出基层基础,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足发展。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债项目的实施,完善配套设备,加强人员培训,优化技术服务队伍。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人口信息共享。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做好湖北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网络版的升级和应用工作。依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做好信息提交和反馈工作。要精简基层工作账、表、卡、册,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措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开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坚持“四个不动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性,把“四个不动摇”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突出宣传《决定》和新《条例》,开展经常性、集中性宣传活动。围绕文化和谐、乡风文明,兴起农村人口文化。大力开展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广泛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培育一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继续增强支持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事业。要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想方设法把市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有关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浪费、贪污等行为发生,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继续实行“一票否决”。要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任期、离任、晋升考核。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表彰,对工作失职或渎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力,造成生育失控,以及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要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决执行“一票否决”,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各地、各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推荐评先表彰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录用工作人员时要进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查。全市要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管理和考核情况,每年表彰一批先进单位,重点管理一批后进单位,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和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较差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五)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要健全和稳定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四个队伍”,重点加强村、组、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专(兼)职计生队伍建设,加快技术服务队伍和市、乡计生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协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计生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作风建设,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计生工作精神,树立说实话、报实数、办实事的计生工作作风。
同志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千钧,我们丝毫都不能侥幸,丝毫都不能懈怠。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希望各地各部门紧急行动起来,掀起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高潮,奋力夺取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