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区)第三批乡镇(办事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区)实际,现就乡镇(办事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第三批乡镇(办事处)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的活动主题,按照“四高”标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着力加强农村(街道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扎实有效地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开始前,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专题研究、反复论证,紧密联系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经县委指导检查组审定后,认真组织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具体组织实施,但整个活动三个阶段不截然分开,相关环节可以采取灵活交叉方式进行,大体为半年时间。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要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抓紧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县(区)相关部门要强化督促重新整改;对新出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尽快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在此基础上,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工作,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部门、乡镇(办事处),要及时“补课”。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抓好落实。
三、把握重点
各乡镇(办事处)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省、市、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周密谋划,精心组织,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要根据乡镇机关、农村、街道社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党员的情况,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对机关党员、村组干部党员、街道社区工作者党员、青年党员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重在理清思路、模范履职;对年老体弱党员,重在知晓参与、献计献策,可以采取“献言讷谏,促进发展”的方式参加活动;对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通过邮寄学习资料、保持通讯联系等方式,让他们融入到活动中来。二是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乡镇(办事处)学习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广大群众参与更直接、更广泛。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涉及农村宗族、宗教、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敏感问题,更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要关心爱护农村(街道社区)党员干部,鼓励和支持他们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开展活动所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气象。三是突出整改,利民惠民。要把整改和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从一开始就要解决问题,从一开始就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特别是对涉及民生民本的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吃药贵、行路难等现实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务求实效。当前有条件解决的,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主动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当前暂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协调县(区)有关部门,做好中长期规划,争取早日解决,并向群众解释清楚;按政策规定确实不能解决的,要主动向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情绪疏导工作。
四、突出特色
各乡镇(办事处)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根据本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好结合文章,切实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与建立健全“万名干部下乡”长效机制相结合。各级各部门以及党员干部要继续落实好万名干部下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万名干部下乡活动成果。要积极走出去、沉下去,利用国家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和增加转移支付的时机,多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村在一定时间内通电、通沼气、通油路、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自来水。要吸引人才、资金回归,充分利用亲情、友情和乡情,牵线搭桥,吸引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归家乡,建设家乡,通过各种不同的资本运行方式,促使他们参与新农村建设。要组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讲团”,加快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作用,开展送书、送报、送电影、送文艺演出下乡活动,把先进的文化、丰富的信息、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依法及时化解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着力强化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帮助基层创新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基层治安防范队伍,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治安管控水平。要建立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外出创业回归人士投资兴办医院的工作体制,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努力改善乡村卫生服务条件。要着眼于营造劳务品牌和发展非农产业,借助于职业技校、乡镇党校、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等平台,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鼓励和引导各类培训机构采取校企联合、政企联合的方式,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及时掌握用工信息及用工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定向等各种“适销对路”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与应对金融危机相结合。当前维护稳定任务异常繁重,改善民生亟需加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成为乡镇(办事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急需取得的实效。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10项措施,研究本乡镇(办事处)的产业优势和机遇所在,围绕县(区)委中心工作,打好三场硬仗:一要打好“保增长”的硬仗。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必胜信心,把上级精神和我县(区)实际紧密结合,突出加快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强化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作风建设等保障机制,确保全县(区)增长目标顺利实现。二要打好“保民生”的硬仗。要着力解决好就学、就业、就医、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制定最优惠的政策,创造最便利的条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推动形成“人回流、厂回迁、业回创”的生动局面;要利用农民工返乡的契机,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投入,把有志于农村发展的年轻人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三要打好“保稳定”的硬仗。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稳定第一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保稳定促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拿出更大功夫,付出更多努力,确保发展的第一要务不受影响,确保全国大局、全省大局、全市大局稳定不受来自我县(区)的干扰。三要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实施“强基富民”和“双强”工程,在村级组织中开展创富裕村、和谐村、党建先进村等活动,着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学技术、上项目、帮民富等活动,着力培养“年轻型、知识型、开拓型、服务型、监督型”的新型农民党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和党组织村居联建、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做法。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行县(区)乡村三级联动,部门联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优化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加强乡村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党员发展管理,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五、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认真扎实、富有成效。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破解难题,带头推动创新,带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已纳入流入地驻外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组织。乡镇(办事处)要注意吸收党外负责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二要贯彻群众路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学习调研阶段,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检查阶段,要坚持开门纳谏,组织群众评议分析检查报告,认真吸取群众意见,真正汇集和体现民意;整改落实阶段,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下功夫办成几件群众迫切希望的实事。学习实践活动结束时,要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成为运用科学发展观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推动群众不断前进的过程。三要加强检查指导。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督查指导,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帮助所督导乡镇(办事处)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防止走过场、出偏差。督导组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认真督促解决。乡镇(办事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基层单位派出指导员,确保每个基层单位都有人联系指导。四要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办事处)要针对党员群众的特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互联网、远程教育等载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示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新成效,做到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网站上有专栏,单位有园地,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五要注重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重实际、重实效,坚决防止文山会海,反对形式主义。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当前工作,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与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作为运用科学发展观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加快群众增收致富步伐、促进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的过程,努力把科学发展观普及到人民群众中去,转化为加快发展、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