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工业企业对标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市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是企业在研发、制造(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全面比较,找出差距和原因,制定跟进和赶超的路线图及时间表,实现持续改进、创新超越的实践活动。近年来,我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着管理意识不强、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方式粗放、没有完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市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把以工业企业对标活动为重点的企业管理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开展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是我市工业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对于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工业企业整体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加大技术装备、研发设计、工艺保障、产品标准、节能减排、人力资源等方面管理为重点,瞄准国内外行业高端和龙头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对标活动,切实提升工业企业管理水平,为我市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企业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突出企业在对标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开展对标活动。
2.坚持全面展开与重点推进、典型引路相结合。在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活动的同时,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对标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3.坚持高标定位与持续改进、创新超越相结合。指标设定、标杆选取要密切跟踪行业发展变化,始终瞄准同行业同类型高端和龙头企业进行对标,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条件,进行阶梯式对标,持续改进企业管理各项指标。鼓励优势企业赶超和跨越,抢占行业制高点。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逐步缩小我市工业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在企业管理水平上的差距,全市“双30”企业(规模效益30强企业和高成长性30高企业)中的优势企业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一般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技术装备对标。围绕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装备,引进、开发和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升产业、行业和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
(二)产品研发对标。围绕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和研发,深入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发明,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新产品开发。加大产品研发投入,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产品工艺对标。围绕生产优质产品,对照国内外同行业产品先进工艺,改造和提升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提高工艺装备的先进性。
(四)产品标准对标。围绕产品质量上档升级,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制订的产品标准,全面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贯标、达标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更高层次的产品标准,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五)节能减排对标。围绕工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对照国内外同行业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加快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和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努力降低能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六)人才战略对标。围绕建设创新团队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对照国内外同行业人才管理经验,认真落实人才激励政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培养引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打造创新团队,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七)和谐劳动关系对标。围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管理经验,处理好企业职工的合理诉求,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现状分析。企业对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本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围绕对标重点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确定开展对标活动的指标。此项工作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选定标杆。企业根据对标指标,从自身基础条件出发,本着积极可行的原则,合理选定标杆企业,全面采集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对标指标目标值。此项工作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
(三)制定方案。总结借鉴标杆企业在指标管理上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企业对标方案和赶超路线图、时间表,科学选择自主创新、技术引进等路径,明确改进指标的具体措施,成立对标活动专门领导机构,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和具体责任人。此项工作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
(五)改进提高。企业围绕超标、达标、未达标三个等级,制定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强对标评估。未达标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加快赶超进度;已达标或超标的,要重新确立更高一层的标杆企业和目标值,通过持续开展对标活动,努力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激励导向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企业对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对开展对标活动成效突出的企业要定期向社会公告,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改造、中央财政清洁生产等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推荐申报省产业发展资金等省级专项资金,优先安排项目立项、用地指标、融资信贷和政府采购,优先保障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优先提供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质量管理、信息技术等各方面服务。对开展对标活动成效突出、接近或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企业,给予表彰。
(二)认真做好督导考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制订工业企业对标活动考核办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工业企业对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工业企业对标活动开展情况。
(三)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发现和培育对标活动先进典型,确立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示范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企业的率先突破、率先跨越,引领和带动全市工业企业的对标活动;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工业企业对标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市委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