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全面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本部门、年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使之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做相应的经济扣除。
7.对外来人员,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篇二: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1.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禁止吸烟。
3.各部门对外接待不敬烟,不接受赠烟。
4.充分利用校班会课,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学校控烟知识知晓率达100%。
5.学校主动和学生家庭配合,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开展学生“小手牵大手”活动,督促家长戒烟、禁烟。
6.学生家长来校吸烟,人人有责任劝阻吸烟。
7.校行政值班人员为日常禁烟监督员,在值班时发现有教职工违规或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时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者要劝离校园,并作好记录。
篇三:校园禁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倡导健康生活,提高身体健康指数,教育和引导师生确立健康生活的观念,根据《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禁烟范围: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所属公共区域,包括教室、公共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活动室、宿舍等室内外公共场所。
第三条 适用人员: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其它人员。
第四条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除了不主动向领导和客人(含学生家长)敬烟外,要告知学校的禁烟规定并劝阻吸烟。
第四条 校长办公室为学校日常监督管理部门,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
第五条 医务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吸烟有害健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或图片展览活动。
第六条 在学校北大门、东大门、南大门及各主要建筑物入口处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立2——3个吸烟室,禁烟区不提供烟缸等烟具。
第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处以人民币50元/次罚款,由财务室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按捐款处理。
第八条 此规定从2008年4月10起执行。
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