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进一步贯彻,学校对外交流工作日益发展,特制定以下外事工作管理条例。
一、加强同国外大学的合作
1、根据教育部指导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国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进行科研合作,开辟跨世纪新专业、新学科。
2、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支持派遣我校中青年科研、教学骨干人员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派出人员在国外应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努力掌握国外科技成果、新动态,按期完成回国返校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以及自治区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1、为了使来访国外专家、学者高兴而来、认真地、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在圆满完成任务后满意而归,院外事办应认真做好接待工作,积极办理正式邀请手续,合理安排日程,生活上精心照顾,工作上严格要求,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
2、做好收集讲学资料工作
要求来访专业、学者提前将讲学提纲与有关资料提供我方,在讲学过程中,由外办委托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具体组织、管理与监督,在讲学人员离境后,将资料妥善保管,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复印发至有关部门,原件送与档案部门存档。杜绝一切损害我国的内容及其它政治敏感问题出现在讲坛上。
三、重视长期专家、外教工作
1、长期专家(6个月以上)直接担负着课题合作,项目执行等工作。因在中国停留约时间较长,同中国有关人员有更多的接触机会,院外事工作人员应积极向他们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积极组织他们参观访问发展的三资企业及有关部门,让他们亲眼目堵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外事部门成为名副其实的对外宣传窗口。
2、长期外籍教师工作
长期外籍教师主要担负着外语教学任务,日常所接触的是学生和青年教师。为了防微杜渐,每年对新生要进行外事教育在同外教往来中,要不卑不亢,有礼有节,防止有损国格及其人格的行为发生。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外事无小事,一切接待外宾工作,均应请示境院有关领导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2、外宾到校后,应填写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安部门,外宾所参观的地方,应及时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如果外宾个人去某地某部门参观访问,应要求他们提前通知院外事办,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
3、积极同院保卫处配合,做好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外国专家住宿管理制度,保证外专外教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五、提高外事人员的业务水平
外事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遵守外事纪律,认真作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