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浠水县国税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稳定大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坚持以“改革是动力、稳定是保证、发展是根本”的指导思想,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以维护全系统稳定为目标,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全面维护机关稳定、队伍稳定,始终把综合治理工作当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稳定的基础工作来抓,不断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综治软硬件建设,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全力维护政治稳定,为经济建设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上半年,我局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目标责任制。
为全面完成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我局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调整充实了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具体抓,真正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成立了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制度,完善了领导小组职责任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第一、二治安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和综治联络员职责任务。三是层层签定综治责任状。年初,县局与各单位、部门签订了《浠水县国税局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分局与各科室均签订责任书26份,签订率达100%,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了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的对综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了“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
二、深化创安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我局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狠抓安全防范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制定了符合我局实际的《治安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门卫制度、车辆管理办法、保卫人员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局综治办职责,使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防汛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半年,全局无重大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真正做到了“无发案、秩序好、单位稳定、干部满意”。
三、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完善调处工作机制。
上半年,我局实行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结案回访制度,领导班子坚持每月对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排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部门分工,分管领导负责,归口调处,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半年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无重大事故发生,无人越级上访,无刑事案件,无法轮功动向,无交通事故发生。
四、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见成效。
我局党组领导非常重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将其列入综治工作的重要事项,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文明单位试行办法,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制定了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文明公约、文明守则,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上半年先后多次对在院内进行灭鼠、灭蟑,净化环境卫生工作,坚持院落实行每天一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保持了一个安生、整洁、清新、优雅的办公环境。
五、强化车辆安全管理。
狠抓学习教育,强化驾驶员队伍建设。注重小车班的思想政治教育,每月坚持召开班务会,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讲、月月讲,上半年,我局多次对小车班及我局直属单位的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如何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以及出现事故应如何处理等进行了全面学习。增强了全体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学法、守法。
上半年,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夯实基层基础,争创安全文明”, “ 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快速信息渠道,完善处置各种问题的工作机制工作预案。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局上半年没有发生治安案件和其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