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徐宁书记总结了2015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16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明确和落实党风廉政五项职责
构建和完善责任体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对党风廉政体系都作了明确界定,每一个干部必须充分认识,明确职责,才能确保落实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去年到今年,市委、区委相继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具体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区教委也正在形成相应的文件予以具体化。各学校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大力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切实督导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是监督责任。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大力开展“三转”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转职能”是为了给纪检监察机构“减负”,把本不应由他们承担的工作剥离出来,落实到其他部门,“减负”不是为了清闲,而是要更好地抓主责主业。“转方式、转作风”是为更加主动、深入、及时的发现问题苗头,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区教委将大力支持教育纪工委单独在分管领域开展监督、执纪,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人员、经费、办案工作条件上给予支持,使纪检监察部门有更多精力聚焦主责主业。
三是党政同责。党风廉政是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但并不是说行政领导就置之事外,相反,行政领导必须要强化“党政同责”意识,不仅要抓事业发展,抓业务工作,也要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并部署,一同考核。从当前责任追究制来看,一个单位发生了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责任。因此,必须要树立党政同心,党政同责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是一岗双责。无论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是“党政同责”,都不是仅仅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而言的,而是整个领导班子的共同责任。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担负起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腐败问题都是在各个业务领域、各项具体工作中发生的,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渗透到各位班子成员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细、抓实,有效预防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是基层责任。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管党治党的力度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因此,我们必须抓好压力传导,将责任和压力向部门科室、中小学延伸,强化基层责任,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诸如我们教师中存在的请客送礼,吃拿卡要,违反“八项规定”等现象,都会给我们的群体抹黑,给群众造成疏离感,必须严肃查处,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用权力约束权力,防止权力寻租。
一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思想道德教育是党风廉政的基础,筑牢自身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有效防止腐败产生。就如赛跑一样,一要有目标意识,就是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事业心,有事业追求的人会心无旁骛的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我们的事业该如何发展,取得哪些成效,达到什么目标,多去谋划这些就会生发正气,凝聚正能量。二是要有底线意识。心中要想着,眼睛要看着跑道的红线,不能越位也不能错位。什么人不该交往,什么饭不该吃,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利益不该拿,要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要自律意识,特别是我们的年轻干部,要正确认识权力,权力更多的是责任与担当,不要把权力看成捞好处的资本,看成拉帮结伙的资本,有这样的意识迟早都会出问题。
二要推进“管办评”分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扩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核心就是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这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我区有幸成为全国“管办评”分离改革综合试点单位,目前,区政府正在研究出台涉教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区教委也将形成各单位、科室权责清单,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红线”是什么。各学校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本单位及各内设机构、关键岗位的权力、责任和“红线”,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堵住以权谋私的漏洞。
三要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单靠教育是不行的,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使可能突破道德防线的干部在刚性的制度面前清醒过来,中止不良的念头和动机。目前,我们刚签署了实施学校章程和加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对学校章程和内部治理结构做出了宏观构架,其目的就是要将办学办校纳入法制轨道上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坚持以往好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重大事情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凡属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每个班子成员必须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另外要健全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学校财务、基建、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必须适时轮岗交流,防范腐败风险。
四要充分引入各类监督。权力运行必须要接受各级监督制约,才能有效避免腐败的滋生。区教委要继续实施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并将相关情况作为考察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生会的监督作用,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本,听取师生意见,维护师生的利益,接受师生监督。另外也要畅通渠道,充分接受家长委员会、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媒体等监督,形成教育合力和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五要大力加强信息公开。暗箱是腐败的沃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单位、各学校要要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招生、财务、人事、基建、采购项目为重点,定期向教代会、全体教师进行公布或者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按要求应公开而不公开的,要按照去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应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
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针对当前教育系统的实际,我们要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违规乱收费。近年来,我们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变相乱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治理乱收费必须常抓不懈。一要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3月22日,在工委徐宁书记的带领下,教委机关相关科室人员和城区6所小学校长到渝中区和渝北区考察学习了他们规范办学行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考察感受很深刻。在他们那里,学校和学生家长都认为学生在校活动的时间都是教师的工作时间,不应该也不可能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学校也没有收到过类似的在校内补课收费的举报投诉。所以人家不怕监督,乐于接受监督。但是我们江津的情况如何呢?周末违规补课大有人在,甚至有个别学校个别教师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在教室里给学生讲两道题,守着学生做做作业,在期末的时候就收取学生的补课费用,或者以学生家长委员会名义让学生家长凑钱来感谢老师,而且费用还不少,有的每个月要缴几百甚至上千元。这些现象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坏影响,我们每学期也都会接到相关投诉举报。今年,区教育工委和区教委下定决心把整治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要加强随机巡查抽查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凡是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首先给予通报批评,退还办班或授课所得,视情节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取消一至两年评选先进、评职晋级资格和各种奖励、奖金(含奖励性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等);情节严重的直接将违规教师调至离城(镇)区较远的缺编学校任教,直至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按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二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深入治理教辅材料散滥和收取试卷费等问题,坚决查处和打击收取教辅回扣的行为,包括集体征订教辅资料、试卷和暗示学生到某书店订购。三要巩固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成果。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转插生要严格按照户籍地和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相关要求就近入学,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赞助费。四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五要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费,严禁变相强制使用“家校通”“校讯通”“翼迅通”等收费。
第二个问题: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规范招生,规范办学,是学校的“底线要求”,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学校有偿招生、买卖生源、抢拉生源、虚假宣传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学校还比较突出,不仅严重扰乱招生秩序,也损害学生的切身利益。特别是职高和普高买卖生源的问题,要深入治理,纪工委和监察室要加大查处力度,凡是核实认定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的,对相关人员,都要严肃处理。各学校必须加强引导和监管,扭转不良风气,维护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招生秩序。
第三个问题:后勤基建管理不规范。近年来审计发现:在基本建设工作中有的学校未按基建管理办法实施招投标工作,私自分解,自行招标;有的学校在申请财政支付工程款时审核不严,造成多付工程款或多借工程款;有的学校未认真核实收方单就签字,虚增工程造价;有的学校在工程未结算审计前,提前支付工程款;大多数工程送审金额超合同金额;未按规定提取质保金。在食堂、超市经营管理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的投诉举报较多。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的学校“重钱不重物”,存在新增固定资产不登记,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处置固定资产、变相处置固定资产等问题。基建后勤是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必须高度重视,加大规范管理力度。一要加强基建工程管理。要将基建项目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要严格按照教育系统基建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基建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招投标,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必须公开招标;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的附属工程,学校也应制定校内招标管理规定。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市区两级教委也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不得在招投标中牟取任何私利。加强工程立项、审批、招标、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管,加大工程建设问责力度。二要加强后勤工作管理。尤其是食堂经营、新生床上用品、学校超市商品,要公开、公正地选择经营企业和供应单位,既要确保质量,又要价格公道。三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要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出租出借的审批程序,保证国有资产的合法收益,防止在此过程中滋生腐败。
第四个问题:采购行为不规范。部分学校在采购或维修事项只凭发票记账,缺少合同、验收等佐证材料,存在白条支出、大额现金支付、个人票据等问题。有的学校对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暗箱操作等方式逃避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为此,我们一要健全 “管采分离”机制。要将大宗物资的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执行部门、使用及验收部门相互分离,形成“管采分离、机构分设、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二要严格采购程序。凡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以及采购限额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采购标书、评标结果、采购合同,均要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三要强化采购过程监管。健全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对采购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第五个问题:经费管理不规范。从内审中心审计情况来
看,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存在设立“账外账”、虚列支出套取现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私存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财经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各级各部门关于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置若罔闻,视为儿戏。二是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做到加强管理,确保经费的安全和使用效益。一要加大对学校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审计回访,监督发挥审计成果的运用,从而真正在各学校形成和营造自觉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办学氛围;二要强化责任追究,奖罚分明。对不按月及时做账、屡审屡犯和不按审计报告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及不廉洁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第六个问题:作风建设问题。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好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因此,我们要持之以恒的加强作风建设。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无数违法违纪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贪腐者都存在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理想信念缺乏,物质欲望侵蚀了信仰信仰的根基,在市场经济冲击和利益诱惑下患了“软骨病”,丧失自我、贪污腐化、精神空虚。其二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自我解除了法制约束的“紧箍咒”,情比法大、权比法重的意识日渐根深蒂固,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一错再错、越滑越远,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因此,每一个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党章、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规定,牢记脑中、刻在心上,随时随地以纪律为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把纪律作为不能踩踏的“红线”。二要揪住“四风”问题不放。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但有的问题仍然“树倒根存”,必须揪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着力解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职务消费、领导干部兼职等问题,决不允许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要严肃查处单位和学校违规“找钱”,不按规定乱发钱、乱发实物、购物卡等,从一个个小事抓起正风肃纪;要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把“四风”问题列入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之中,着力解决教育行政和管理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如何,直接体现着教育系统的整体形象。我们要在坚持一手抓质量的同时一手抓师风师德建设,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以“四有”教师为标准,大力评选和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充分发挥“师德楷模”等示范引领作用。在我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老师不少,各学校要充分发掘、大力宣传,凝聚正能量。要完善师德考评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评、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的工作,希望大家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抓紧抓好,为我区教育改革营造积极和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