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至6日,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专题调研组一行赴同为“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湖南长株潭城市群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湖南省发改委、“两型办”、政府研究室等部门就“两型”建设的推进机制和考评机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株潭试验区基本情况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是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五市的区域,总面积9.68万平方公里,人口4110万,分别占全省的45.8%和60%。,城市群实现gdp8761亿元,占全省79%。其中,作为城市群核心的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之间半小时车程,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1334万,去年实现gdp4565亿元,占全省40.9%。 长株潭城市群提出及批复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2年至1995年的舆论准备与初步试验阶段
1982年12月,长株潭一体化第一次进入湖南省决策层的视野。
1984年11月,湖南省委常委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方案》,形成了《关于建立长株潭三市经济区的问题》的会议纪要,正式启动了长株潭经济区的建设。
1985年到1986年6月期间,湖南省先后召开了三次市长联席会议和十二个行业的经济技术协调会,筛选出了需要联合开发的10大工程,包括建立三市资金拆借市场、实行票据的同城交换、在三市对重大项目组织银团贷款、解决三市间货车“空驶”问题、开通三地间公交车等。在此后长达十几年时间里,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大多停留在“坐而论道”层面上,尽管有计划、国土等部门做过相关规划方案,却被束之高阁,实际行动寥寥。直到1995年10月,中共湖南省第七次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呼声再次高涨。
第二阶段:1996年至1999年的总体规划启动和边规划边实践阶段
1996年11月,长株潭三市和省社科院联合在株洲召开了“长株潭经济区发展研讨会”,这次会议引起了省委决策者的重视。
1997年3月,湖南召开长株潭一体化专题会议,达成“把长株潭城市群建成湖南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的战略共识,并成立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再次启动了长株潭一体化进程。
1998年,湖南提出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五同规划”,即交通同环、电力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共享、环境共治(后修改为“新五同”)。随后又制定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概念性规划》。
第三阶段:步入规划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编制《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规划》。
编制实施《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着手编制《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湖南省政府颁布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这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城市群区域规划,被认为是长株潭一体化进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区域性规划。编制实施《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一五”规划》。
6月,湖南省向国家发改委正式递交了关于在长株潭地区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申请。并举行长株潭三市市长联席会,制订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签署了《长株潭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工业、科技、环保三个合作协议。
底,湖南省调整了“五同规划”的部分内容。将电力同网改为能源同体,金融同城改为生态同建。长株潭一体化建设的新目标就此确定,即大力推进长株潭交通同网、能源同体、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简称“新五同”。此后,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提出,加快以长株潭为中心,以一个半小时通勤距离为半径,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建设。
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下文批准,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同时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从1997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决策,致力于把长株潭培育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至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同时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十年以来,湖南省实施“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重大项目跟进”的推进方式,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世行在华的首批城市发展战略研究,邀请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机构进行咨询设计,形成了20多个规划。在交通、电力、金融、信息、环境等方面,建设了一大批重大项目,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去年湖南的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
二、试验区获批以来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顶层设计。湖南省委、省政府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工业化、城市化的经验,广纳民智,对长株潭试验区科学论证、高端定位、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盘规划,并将改革方案和区域规划打捆上报,获得国家的一并审批。这在全国现有的改革试验区是第一例。方案的核心在“改革“,规划的重点是“发展“。规划和方案将改革试验区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拓展到“3+5“(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城市群,并突破传统开发区的概
念,设计了大河西、云龙、天易、昭山、滨湖五大示范区,为试验区建设拓展了空间,明确了模式载体,打造了“一化三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一化带三化;加强三个基础,即加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更大平台。
(二)强化规划统领。提升城市群区域规划,确立区域规划的龙头地位,发挥理念上、思路上、行动上的抓总作用。紧扣“两型“主题,体现国际视野,彰显区域特色。针对建设重点,强化部门和地区专项规划。修订《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强力保障和推进规划实施。顺应综合交通发展的新趋势、新理念,编制了全国首个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中长期规划》,提出了建设“能力充分、方式协调、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发展目标,并着重从点、线、面统筹规划水、陆、空交通布局,构建长株潭核心区同城交通系统、外围区城际复合走廊、中部国际航空枢纽、长江中上游航运中心、全国陆运大通道五大圈层的核心系统,明确了城市群综合交通未来发展的定位和建设的重点。
(三)实施五大工程。一是以“两型“为主导的产业支撑工程。按照战略性、先导性、传统性、限制性分类发展的思路,实施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战略。突出产业的“两型“化,加快促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着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突出两型的产业化,加快建设长株潭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尽快形成以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两型产业“发展。二是以交通为先导的基础设施工程。把交通作为缩短城市群时空距离,提高运行效率的重要环节,全面完善长株潭同城交通能力,大幅拓宽周边五市城际走廊,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核心、陆域通道畅通无阻、水能充分利用、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两型“综合交通体系。路网:核心区域重点建设“七纵七横“的城际主干道,形成以城市主干道相连的格局;“3+5“城市群重点建设“二环六射“的高速公路网。铁路:核心区3市与周边5市统筹规划,建设连通8市的城际轨道交通;空港努力建设成中部地区的国际航空中心。到2010年,能满足1800万人次年旅客吞吐量、年货邮吞吐量20万吨。港口:重点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等“五港一枢纽“,打通对接长三角的江海联运通道。同时,加强能源、水利、市政、社会设施建设。三是以湘江治理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工程。把湘江流域生态治理作为试验区建设的标志和突破口,以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为切入点,坚持上下游联动、水陆联动、江湖联动,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长株潭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湘江治理。争取国家将湘江治理列入全国重点流域治理范围,加强株洲清水塘等重点地区的治理,集中实施沿江截污治污、工业源头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工程。实施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今年确保全部完成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把环境同治推广到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积极探索流域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四是以城镇为节点的城乡统筹工程。着力消除城乡二元机构,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3+5“城市群,带动全省发展。五是以创新为核心的示范区建设工程。规划设立大河西、云龙、昭山、天易、滨湖五大示范区,区别于传统意义的开发区,目的是通过在农村土地流转、投融资创新、“两型“产业引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各具特色、主题集中的改革试验,快速积累“两型“改革建设经验,打造湖南发展的“经济特区“、新型工业化“先导区“、新型城市化“展示区“、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到2020年在经济上再造一个长株潭。
(四)推进十大改革。一是创新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长株潭是湖南经济的重要聚集区,也是资源消耗相对较高的地区,目前,80%以上能源靠外输入。四个方面重点推进:第一,加快清水塘等重点区域、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改造,将长株潭建成全国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群;第二,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健全完善资源产权制度和交易市场;第三,加强政策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促使落后产能退出;第四,建立城市群统一的资源节约管理体制,建设节约型城市群。二是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长株潭最大的特色是生态,丘陵地貌,山水相连、绿色相间。但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上积累下来不少环境问题。通过改革,在国家的关心支持下,逐步还清历史旧账,决不欠新账,还湖南碧水蓝天。重点在五个方面率先突破:第一,把湘江治理作为一项标志性工程,开展综合治理和保护;第二,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实行生态补偿,成为全国生态补偿试点地区;第三,建立完善环境产权制度,设立排污权交易市场;第四,推进环境管理制度的创新;第五,建立城市群环境同治机制,建设生态型城市群。三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长株潭正处于工业化中期,产业结构偏重,传统产业改造任务重。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重点是:第一,建立较完善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引导区域产业合理布局;第二,制定产业分类指导政策,促使各类产业向符合“两型“要求的方向逐步转型;第三,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创新科技和人才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改革,构建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人才保障体系。重点是:第一,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自主创新体制架构;第二,打造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城市群;第三,探索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打造我国高水平技术创新转化基地;第四,创新人才开发与配置的体制机制,使长株潭成为广泛吸纳国内外人才的“洼地“。五是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改革,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重点在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节约集约用地机制、耕地保护模式、征地用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等方面探索创新。六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多层次、高效率的金融市场,健全完善更有活力、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七是创新对外经济体制机制。通过改革,在转变外资外贸发展方式、建设“大通关“体系、发展临港经济、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服务外包、建立湘台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等方面率先突破,打造我国中部对外开放的门户,为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八是创新财税体制机制。逐步构建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财政支持体系、税收激励机制和城市群财税管理体制。九是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重点在打破城乡分割、突破行政区划壁垒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立城市群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支持“三农“的体制机制,在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关键领域加快改革。十是创新行政管理和运行机制。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多个行政主体下,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治理和社区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利益协调、运转高效的城市群建设管理模式。
三、对我省的启示与建议
长株潭试验区的建设已初显成效。一体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强力推动,关键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两型“品牌聚焦效应逐步显现。在座谈中他们认为长株潭城市群试验区在改革发展中与武汉城市圈试验区建设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长株潭城市群试验区在发展中有些做法值得借鉴。
(一)解放思想,先行先试
湖南省干部群众敢想、敢闯、敢为人先的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提到试验区就是先行先试,“先行即要行到国务院喊停,先试即要试到禁区里面去“是我们听到最多的话。解放思想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在“长株潭“,解放思想已经转变为实际行动、具体政策和扎实推进的项目。各地积极寻找改革的突破口,如长沙组建了环境资源交易所,株洲公共交通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等。再如,今年初在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要着重突出“两型社会“建设中“省统筹“的地位和作用》、《关于创新融资模式,发行长株潭建设债券》等提案,授予试验区省级经济权利等意见建议,都得到了省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研究。作为试验区的一大特色和重点,大河西、云龙、天易、昭山、滨湖五大示范区,一市一个示范区,一个示范区带动一片区,示范区的总体规划要点以省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允许先在各示范区内从多角度探索两型社会建设途径,形成成功经验后推广,降低改革成本。
(二)顶层设计,规划先行
在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中,省政府确定了“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因试验区建设是在多个行政主体下推进,“两型办“存在着协调难,特别是跨区项目实施难的问题。湖南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了“两型办规划局“。规划局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原则不越位、不缺位协调。他们的协调方式俗称为规划落地。首先提升区域规划。《长株潭区域规划》获批后,湖南省对区域规划进行了完善与提升;然后以此规划为纲,由省直部门牵头组织编制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等领域的15个专项规划和五大示范区规划;紧随其后着手“3+5“城市群八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编,与区域规划一致。做到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与投融资规划一起四规统一。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实现从上至下的对接,确保区域规划不成为空中楼阁。规划对接完成后,赋予规划的法律地位,确保落实。今年9月,省人大通过了《长株潭城市群规划条例》,2010年1月起实施,并将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另外,“两型办“规划局还以八市规划局长联席会议形式,建立省级规划决策平台,以用地审批为抓手,城市群建设项目先报规划局长联席会审批,调整城市群产业发展趋同的矛盾,实现产业同步不同质的错位发展。
(三)创新机制,助推发展
如何建立试验区改革建设总体方案推进机制,湖南“两型办“也在不断探索。一是建立项目库。项目建设是城市群试验区建设的总引擎。两型办建立了重大项目库,建设项目353个,总投资1.57万亿元,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要求2-3年完成。“两型办“在项目推进中建立了动态管理、项目责任人、统计报表、例会报告、监督机制等管理方式。同时,正在着手建立以“两型社会“为品牌的招商引资项目库,拓宽项目和引资渠道。二是建立考评体系。为促进长株潭三市和省直部门加强对“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形成“两型“社会建设中的竞争力、发展力和创造力。“两型办“本着客观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建立起科学、客观、操作性较强的考评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突出考评试验区内各地、各部门在“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一方面用于“两型“社会建设的考核验收,另一方面作为省政府对三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考评的组成部分,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年度考评中,省目标考核分值为1000分,其中“两型建设“相关内容占50分,从而有效地强化了两型建设目标考核的硬约束。三是建立具有“两型“特色的投融资体制。湖南省将城市群投资公司归口省“两型办“管理,有利于“两型办“统筹试验区内重大项目的投融资;有利于“两型办“提高试验区各市重大项目布局的协调力度;有利于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和协调。
(四)建立两省高层协调机制,共同打造中部地区政策高地。一是湖南省“两型办“认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同属国务院批复的两型试验区,内容相同,地缘相近,应该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向国家争取相关政策;二是两个试验区均面临着江河湖泊整治的浩大工程,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补偿机制,具有很强的借鉴和互补性。湖南省“两型办“希望就此问题与我省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