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XX县消防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为统领,坚定坚决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治疆方略,深入贯彻《2019年和田地区消防工作要点》(和安字[2019]7号)文件精神,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突出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国70周年创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坚持责任牵引、多元共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党委政府主导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县政府每半年召开常务会、每季度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乡镇(街办)每月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治理工作,依托综合执法机构、基层网格力量加强消防力量和管理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党委绩效考评,统筹开展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消防约谈机制,对发生有影响火灾的,约谈属地政府主要领导。属地政府因失职失责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问责。
(二)完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调整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健全落实情况通报、风险提示、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制度。安委会督促各行业系统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6月底前,教育、民政、卫生、文物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5月中旬组织开展公安派出所业务培训,公安机关要指导派出所继续履行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便民警务站继续落实初起火灾扑救和街面防火巡查职责。对因未尽消防监管职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派出所,坚决问责。
(三)完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乡镇(街办)5月底前对各自辖区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完成自查自验,县消防救援大队6月底前开展达标复查验收。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办)要督促社会单位健全责权清晰、制度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强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向社会作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全员培训、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1次工作)。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办)要督促一般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消防设施年度维保、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要求,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各乡镇(街办)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初起火灾扑救等重点工作融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访惠聚”工作内容,做实城乡末端消防安全管理。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居民住宅“楼院长”制,强化村(社区)的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工作,持续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决”和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安装工作。5月底前,街办、住建局要督促各居民小区完成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安装工作,严防“小火亡人”和“小火大灾”的事故发生。
二、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改革消防行政审批制度。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严格规范管理消防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家有关部署,改革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改进消防从业机构、资格人员管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作为抽查重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依法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向社会公布检查计划和结果。
(六)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研判机制,6月和12月完成辖区半年、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找准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短板,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报县政府研究解决。聚焦“高低大化”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城中村”“三合一”、城乡结合部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和大风、沙尘天气等特殊时段,以及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7月底前县安委会对各乡镇(街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开展检查。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行业督办、媒体曝光工作机制,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建国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大会、世界园艺博览会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及2019年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七)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按照自治区修订消防宣传“七进”指导意见,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1月、6月县教育局要开展暑假、寒假中小学校消防宣传教育专项行动。1月教育局要对中小学校师生和高中军训新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4个课时)进行部署,适时召开中小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现场会。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消防公共服务机制,发动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全年分类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7类人群开展消防培训。10月底前教育局要依托博物馆或青少年活动中心建1所消防科普体验馆;各乡镇建设至少1所消防科普体验室,街办建设至少2所消防科普体验室。教育局要依托中小学校建成1所消防科普体验室。70%以上社区至少培养1名“消防宣传大使”,12月底前完成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联合命名工作。加快宣传队伍建设,3月底前配齐宣传器材,建立全县消防宣传媒资系统。文广局3月底前与和田地区电视台、和田日报达成战略合作机制,畅通新闻发布“绿色通道”,开设消防专栏;3月底前完成抖音媒体宣传平台注册认证工作。将消防宣传和民俗文化相结合,5月底前文广局要创作完成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3月、6月、9月、12月做好《新疆消防》内刊投稿、赠阅工作。
(八)发挥市场机制推进作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商场、大型集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应急管理部门鼓励、引导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加快消防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单位守规承诺公告、信用积分、黑名单等制度,落实部门协同监管,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严肃惩戒消防失信行为。
三、坚持基础为先、创新管理,不断夯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根基
(九)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根据全区撤地(县)建市、撤乡建镇、特色乡镇建设和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及时修编消防规划。城乡规划部门要将城乡和园区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年度计划。住建局9月底前完成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20个、消防水鹤3个的任务,认真落实日常维护、管理职责,工业园区同步设计、建设。住建局落实建设、验收、管理、维护保养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十)推动救援力量转型升级。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GB/T 35547-2017《乡镇消防队》和《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公通〔2017〕7号),人社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符合建队条件的企业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同时,配备消防车的四个乡镇要按照上述标准配齐相关人员和装备,每半月乡镇专职队长向县安委会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推动装备保障优化升级。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为切实提升消防队伍实战攻坚能力,按照地区要求,本年度内XX县采购办、财政局要给消防救援大队购置1台侦查或灭火类机器人。
(十二)提高消防经费保障能力。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重大改革,建立与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体系,财政局要健全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生活待遇制度标准,足额保障消防救援业务经费,重点保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积极争取援疆项目资金,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住建局要优先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住房。
(十三)深化科技创新研发应用。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逐步搭建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平台,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接入。各乡镇(街办)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及简易喷淋装置,年内共计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200个。推广应用自治区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安全巡查”模块,提高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