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有效运转问题调研报告
税费改革后,村级没有了原来的收费权利和项目,不但没有收入渠道,还不同程度背着沉重的债务包袱,给村级运转提出了新的课题。
乌敦套海镇合村并组后保留12个村委会,目前,每个村都有债务包袱,从10万元到70万元不等,村级债务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种:
一是基础建设投资投资,造成资金沉淀。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许多地方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要求村组办企业,搞开发,建基地。由于脱离实际盲目投资和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亏损,开始欠下大笔债务。
二是超越经济实力,举债达标。“普九”达标、修路办电、计划生育等达标升级都需要村级集体出钱出物,而村级财力有限,只有举债完成任务。特别是“普九”验收的强大压力,迫使村级大量向社会借贷,使村级债务雪上加霜。
三是垫付税费,借贷完成上交任务。农民负担过重,拖欠税费逐年增加,税费提留征收过早过急,夏征比例过高,村干部为了完成镇下达的税费任务和保村组运转,直接高息借贷上交。这是近几年村级债务膨胀最主要原因。
四是高息借债还债,造成债务膨胀。几乎所有的村,用高息借债来还高息。村级债务中约60%以上是有息借贷,其中高息借贷年利率一般在20%左右,有的高达30%以上,息转本,利滚利,导致债务恶性膨胀。
五是村组收农民以物抵税费造成亏损。由于物品价格不确定和不稳定,有的农民以实物抵上交,造成账面价值高于实际价格,形成欠债。
六是在原来体制下造成的浪费。以前村级支出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机制,村级支出有很大的随意性,造成村级开支不能量入为出,透支现象严重,使村级债务连年追加。
而在现实条件下,村级债务的化解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是债务总数额居高不下。几年来,村级债务基本是稳定在原有的水平,虽然偿还了部分债务,但被利息抵消了。
二是化债的途径越来越少。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前的化债措施和办法效力降低了。如盘活资产偿债,很多地方集体资产资源能卖的卖、租的租,拍卖、租赁经营权一般都年限很长。税费改革后,机动地、林地的支配权等都要全民表决,靠盘活资产资源偿债的空间有限。
三是化债缺乏资金来源。首先,集体经济发展困难,偿还能力差。大多数村缺乏经济增长因素,有的入不敷出,还需靠借贷维持。当年收不抵支,入不敷出,没有收益,完全靠借贷维持运行,其次,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开支缺口增大。一般村可用资金只有2-4万元,所有收入保运转都困难,没钱化债。
四是债务硬,债权软。目前,村级债务能化解的基本上都化解了,剩下的多是“硬骨头”,越往后越难化解。村级债权80%左右是农户欠款,欠款农户有的已迁走,有的人已去世,有的缺乏偿还能力,相当部分债权可能成为呆死悬帐。
五是高息借贷多,利息沉重。村级债务的来源主要是银行、信用社、个人借款,这些债务都要支付利息,特别是民间借贷,大都是高利息。即使不增加新的借债,高额的利息也使债务总额不断增长。
目前,解决村级运转难的渠道相对狭窄,以下方法可以逐步尝试:
一要调整财政收支体制,加大对村级转移支付力度,做到财力下移,缺口上移。
二要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力度,迅速改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公共道路、水利设施、用电等方面的条件。
三要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每年给予一定额度,按照程序核减村级已倒闭企业拖欠金融单位的呆、死账。
四要改革农村土地利用和征用政策,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财富来源,而不是负担的源头。
五要改革乡镇管理体制,使其转变职能,强化服务。
六要压缩村级人员职数,最大限度控制支出。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