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基本目标
2010年底前全镇基本普及普通话,基本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
(二)具体目标
1.形成符合在镇机关、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公共服务行业等单位实际及语言文字工作特点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工作格局。做到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2.普通话成为机关主要工作用语,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在工作中自觉使用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校园语言,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并在校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成为公共服务行业的主要服务用语,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以上,少量以口语表达为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行业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镇机关、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公共服务行业领域的社会用字达到国家现阶段规范标准要求,公共场所的各种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等,做到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的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必须在明显的位置再配放规范字的标牌。
二、范围和达标时限
(一)范围:镇机关、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及各学校(幼儿园)、公共服务行业。
(二)达标时限:2010年底前。
三、方法步骤
全镇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自评、预评估和正式评估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3月下旬~4月上旬)
1.召开全镇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动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文件,宣传发动,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3.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到四个明确,即:主管领导明确、主管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3月底前,将领导小组名单、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联系办法报镇语委办。(镇语委办设在镇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中旬~2010年8月上旬)
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要坚持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逐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分工,确定工作步骤,形成切实可行的创建达标实施方案。建立 “一把手”负责抓全面,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达标创建工作台帐制度,及时、清晰记载工作过程,总结经验,优化思路,提高效率,高质高效完成达标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1.抓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镇语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培训对象为镇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的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评估有关政策、评估标准、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的基本知识等。
2.抓好普通话培训和测试。4月底前,镇语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及主要服务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报名和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3.抓好社会文字管理。镇机关、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本机关用字规范提出制度要求,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本机关用字规范化工作,重点抓好公文、印章、其他材料用字规范,以及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宣传栏、公告栏及办公室环境用字规范。镇教委要切实做好辖区学校、幼儿园的社会文字管理,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常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有用字规范化的制度要求,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规范,试卷及其他文字材料用字规范;板报、宣传栏、公告栏、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教师板书用字符合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80%的学生能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80%的学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笔顺规范。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阶段(2010年8月中旬~9月下旬)
镇语委会同各委员单位,组成有专职语言文字工作人员、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参加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验收评估组,对镇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整体检查认定。各单位要逐条对照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分析用语用字现状,完成自我检查,自我评估,自我整改。8月底前,将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影视和图片资料)、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内容、测试、考试等资料整理归类,妥善保存;镇语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其改进提高。在确认各个单位已基本达到省评估标准要求时,向镇语委提出评估认定申请,并做好一切准备,迎接省、市、县评估验收。
第四阶段:预评估阶段(2010年10月)。镇上成立由分管领导任团长,邀请语言文字专家参加的评估团,依据《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按照正式评估的办法及程序进行模拟预评。预评期间,聘请县语委专家现场指导。预评工作结束后,对有差距的单位通报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经过整改完善,确认全镇整体达到验收标准后,向县语委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第五阶段:正式评估验收阶段(2010年11月)。筹备迎接市县评估团评估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客观要求。镇上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组织达标创建及评估验收工作。镇语委对创建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做了全面具体、详尽的安排。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创建组织,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列入本村(社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创建工作以镇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基础作用,提高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带动和影响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广泛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镇机关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场地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自办公室负责落实。××社区2户集体企业、××公司的工作场地用语用字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社区、××公司负责落实。
3.强化管理,注重实效。语言文字工作量大面宽,涉及较广,各村(社区)、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部署安排,不推诿,不扯皮,既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做到团结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月报告制度。镇语委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作基础和条件,实施分类指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如期达标。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镇语委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4.强化舆论宣传。各村(社区)要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认真做好环境布置工作。××社区负责在主要街道、公共活动场所及群众密集地区各设立1块大型永久性宣传牌。各单位和各学校在单位内部设置1个以上的宣传标语牌,为全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和评估验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