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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中物权理论的应用(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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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中物权理论的应用(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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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物必有体”的传统民法原则掩盖下,权利客体具有无体性的知识产权当然地被排除在物权范畴之外。然而,在将知识产品与物、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对比后可以发现,知识产品与物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知识产权从属性上讲与物权并无牛氐牾之处。

因此,以是否“有体”作为划分物与权利标准的做法已经不合理了,而应以“纯粹客体性”和“实在性”取而代之。在此基础上,应当以知识产品为中心,参照物权体系构造一个大于知识产权的知识产品权体系,以加强对知识产品权的保护,完善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知识产品;知识产权;物权;知识产品权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然而从其诞生以至今日,知识产权法却长期游离于作为主要民事财产法的物权法之外。可是,自从上个世纪末,人类便已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所以,那种传统的物必有体的理念,早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严重桎梏。

改变这理论的滞后,建立崭新完备的知识产权立法,实在是时代督责我们必须尽快完成的重任。为此,本文对知识产权法中物权理论应用的相关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师长。

知识产品——物、非物 为探究传统物权理论与现实之牛氐牾,我们有必要先从“物必有体”观念之沿革谈起。 在古代罗马,人们所称的物,是指一切为人力可以支配、对人有用,并能构成人们财产组成部分的事物。

(P276)由此,罗马法学家盖尤士做出有体物和无体物的划分。罗马法以降,作为近代民法典鼻祖的法国民法典沿袭了罗马法的观点,认为无体物为动产中的一类。

然而,同样继承罗马法的德国民法典却一改罗马法的做法,规定“法律上所称之物,仅指有体物而言”(德国民法典第90条)。“物必有体”原则的提出,对大陆法系国家影响深远。

继德国民法典之后,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及理论上都承认物仅包括有体物。同属大陆法系的中国也不例外。

但是,面对现代科学的迅猛发展,如此一成不变地将物限定为有体显然与现实生活龃龉之甚。因此,学理上纷纷对“物必有体”原则做出修正,将那些虽然不符合“有体”条件,但在性质上却与物的特征相符的客体归入到物的范畴之内,如热、光、电、频道等等。

尽管如此,对知识产品,人们还至多承认其为与物相并列的一类权利客体,(P129)使之脱离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在保护方法和力度上难以满足现实需要,这不能不说是传统民法理论留给我们的一大缺憾。所以,对于知识产品性质的认识早应冲破自德国民法以来形成的陈旧观念。

圣人云:“道法自然”,今乾坤已变,法曷不变?现在,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将知识产品划归为物,这实在是乾转坤旋之道也。 民法上的物具有五大属性:可支配性、独立性、非人身性、价值性和有体性。

依此,我们应当对知识产品是否具有物的一般属性进行重新认识: 1.知识产品能为人们所控制和支配。知识产品是一种精神产品,因此对知识产品的支配不像对有形物的控制那样显而易见。

实际上,在没有知识产权法的时代里,对知识产品的控制一直处于无所适从的境地。一方面,由于知识产品的无体性,权利人除非采取保密手段,否则无法对其进行实际支配,也难以避免其智力成果沦为公有财产的命运。

另一方面,处于非公开状态的知识产品在多数情况下是没有利用价值的,或者一旦利用之后就难以保持秘密状态。由于时代的原因,这一矛盾在近代以前还不十分突出。

然而,当经济、科技与文化的发展使得保护创造性劳动成果成为一种强烈的需要时,这一困境就得到了解决的契机和动力。各类知识产权法的制定使得知识产品的创作人获得了对其知识产品的排他性专有权,并因此实现了知识产品权利人对其知识产品的控制。

这种控制是一种观念上、法律上的控制,它体现为权利人可以依法对其知识产品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的非法侵害。 2.知识产品具有独立性。

知识产品是否具有独立性,受到学者的质疑。他们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实际上是一种必须依附于某种‘物’上之后方可获得保护的存在。

用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专用术语来说,就是必须被‘固定’在某种有体物上才能获得享有法律保护的资格”。因此知识产品是一种“须借助一定的有体物加以体现的人类‘智慧’的结晶”(P431)。

我们认为,以知识产品必须依附于某种物而否定其独立性,进而否定知识产品为物的论证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种把知识产品“固定”下来的物,只是人们借以认识和感知知识产品存在的“媒体”。

这一现象其实是由知识产品的无体性派生出来的。正因为知识产品是无体的,不能直接为人们的感观所感知,因此必须借助某种“媒体”来为人们所认识,并起到公示作用。

不能因为认识知识产品的间接性而否认其独立性和实在性。其他一些现代民法所承认的无体物往往也要通过间接的形式为人们所感知,如磁场、辐射和感觉不到的弱电流等等,都需要间接地通过仪器才能测量到。

表现知识产品的物所起的作用和这些仪器的作用是相同的。因此,既然承认磁场、辐射、弱电流是不依赖仪器而独立存在的物,也就应当承认知识产品是不依赖于其载体而独立存在的。

3.知识产品存在于人身之外。知识产品虽然是人类意识的产物,是人们创造性脑力劳动的成果,但知识产品并不等同于人的意识,它是人们思想的外部表述、表达,而非思想本身。

(P10)因此,知识产品具有非人身性。 4.知识产品具有巨大价值和使用价值。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与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产品这类无形财产的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事实上知识产品已经取代了有形财产成为当今社会财富的象征。

微软所创造的商业奇迹就是这一转变的例证之一。因此,知识产品毫无疑问是具有价值性的。

5.对于“物必有体”的反思。否定知识产品为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否定其有体性。

知识产品是无体的,这一点无可辩驳。但是追本溯源,把物限定于“有体”的理由究竟何在呢?依笔者之见,主要是为防止把“权利”也纳入到物的范畴之中,例如债权、人身权、用益物权等。

如果在这些权利之上还可以成立物权的话,则会造成权利体系上的混乱。这种考虑当然是必要的。

但是通过“有体”的硬性规定来排除权利为物的作法是不明智的,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如前所述,当代物权法理论已经突破了这一点,有的甚至直接提出:“物”不限于有体(P31)。

我们认为,应当对传统民法中“物”的概念进行反思,重新加以界定,抽象出相异于权利的全新特征,以取代“有体”性作为区分物与权利的标准。这种新的特征有两个:

(1)“纯粹客体性”。它是指物(包括知识产品)是一种单纯的客体,在权利链条 中,物永远处于末端,它只能作为被指向的对象。

而权利则不同,它虽然可以成为其他权利的客体,但权利自身也是有客体的,例如债权的客体是行为,人格权的客体是抽象的“人格”。 “实在性”。

它是指物不依赖于其他事物(如法律、道德)的存在而存在。而权利则是法律上或观念上的拟制,它总是伴随着一定的道德观念或者法律规范的产生而产生的。

知识产品的所有者虽然只能依靠法律来保护和行使其权利,但是知识产品的存在与有形物一样,是先于法律保护的。在人类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漫长岁月里,知识产品一直在发挥着它的使用价值。

人类文明的进步、法律的发达往往体现在保护一些以前未曾保护的事物。知识产品在受到法律保护之后,其“产品”属性得到了完全的体现,权利人可以通过交换来实现知识产品的价值,也可以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来实现知识产品的使用价值。

知识产品和一般的有体物一样构成了人类财富的一部分,而权利则是一种制度产品,“尽管当代法律经济学家将权利作为财富的存在形式予以肯定,并将其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加以分配,但权利毕竟不等于社会财富或自然资源本身”。 实际上,“物必有体”的传统所导致的弊端在国外也有人注意到了。

日本民法学界有人主张通过对民法关于物的概念的扩张解释,使无体物能够被承认为所有权的客体(P46)。在德国,虽然民法上严守“物必有体”的原则,但在其民事诉讼法中,作为执行对象的物不仅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甚至包括权利。

而在《德国民法典》的其他各编中,例如债务关系法编中,作为客体的物也是包括无体物的。(P2) 我国有学者认为: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尚未高度发展,无形财产尚未大量出现,地位不很重要的历史条件下,认为所有权的客体仅指有形财产并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联系到变化了的客观实际深入研究以后,应该指出,作为所有权客体的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财产,而且包括无形财产.笔者不同意这种把所有无形财产不加区别都作为所有权的客体作法,这将造成权利体系上的混乱。但是笔者认为具有纯粹客体性和实在性的知识产品应当适应时代的发展,同有体物一同构成现代意义上“物”的范畴。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物权 “知识产权”一词虽然为大陆法系国家所广泛接受,但对于“产权”的含义,有不同理解。有学者认为产权就是所有权,“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如果不失原意翻译的话,应为‘知识(财产)所有权’”。

一般认为,产权制度来源于英美法系,其含义接近于大陆法系的“财产权”。尽管人们习惯上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所有权来看待,但在理论上,学者们几无例外地反对把知识产权划归到物权(所有权)范畴,论据有四,我们认为都不能成立: 1.“知识产品具有不可占有性”。

这种论点认为,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物权,它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中的后三项虽然为知识产权所具备,但知识产权人却不能对知识产品实施占有,因此知识产权不能与所有权相等同。这一点其实国外学者早有论述[11](P56)。

笔者认为,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产权人的确不能对其知识产品进行排他性“占有”。然而,知识产权人之所以无法独占其知识产品,其实也是由知识产品的无体性所决定的。

有形物为某人占有之后,他人在事实上就无法在同一时间段内对此物再为占有,而对无体物的占有则不妨碍他人的同时占有(当然技术秘密的所有人可以通过保密措施来防止他人的占有)。但是,不能排他占有并不意味着不能占有。

占有对于知识产品来说其意义远不如对有形物的作用大。就有形物而言,排他性的占有是权利人对物为使用、收益的基础,也是动产的公示方式;但对知识产品而言,不需要这种排他性的占有,权利人即可依法律规定禁止他人使用并保证自己对知识产品的独占使用权。

而且知识产品的公示通常采用登记方式,一般也无需占有。因此,占有对于知识产权的意义已大大下降,不能因此否认知识产权是全面的物权。

2.“知识产权具有期限性”。这种论点认为,所有权的存在不受时间限制,是一种无期物权。

而知识产权不论是何种类型,法律对它们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我们认为,期限性并非适用于所有的知识产权种类,技术秘密便不具时间性,只要权利人能保守住秘密,这项技术甚至可以世代相传。

商标权虽然有期限,但由于权利人可以无限续展,其时间性有陷于名存实亡的可能。所谓期限性,只是在著作权和专利权中体现得比较明显而已。

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因为知识产品是无形的,因此知识产权的存在不以有关“物”(如雕塑、书画的原件)的灭失而转移,这种所有权才真正本应具有“永恒性”(P9)。

但如果真的赋予知识产权以永久性,那么这项权利几乎就没有什么灭失的可能了。其次,基于前一点分析,假如对知识产权不加以期限限制的话,差不多所有知识产品都将永远无法进入公共领域,这显然难以充分发挥知识产品的功能,对于科技的进步,生产的发展都是不利的,也不符合知识产权立法的目的。

依照西方学者的解释,知识产权是一种社会契约,知识产品的所有人为获取国家的保护,必须以公开其成果并加以时间限制为代价[12](P12)。因此,法律规定超过保护期限的知识产品进入公有领域,也是出于立法政策的需要,这是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一种特殊限制,并非知识产权在事实上不能具有恒久性。

3.“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这种论点认为,所有权的保护具有普遍性,不受地域限制,而知识产权不论为何种类,都是依照各国本国法进行保护的,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不会在另一国得到承认,除非依照当地法律另行申请。

我们认为,只要充分注意近年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就不会以地域性来排斥知识产权为物权。当前,知识产权立法呈现出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不断地受到挑战,这一方面表现为跨国知识产权的出现,另一方面还体现在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发展[13].一些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协定已经开始影响到各国的立法。

某些特殊的知识产权(如驰名商标)的保护,其地域性已经很不明显了。实际上,任何一种权利的保护都有地域性,都是依照当地法律来行使权利的。

所有权也不例外。在国际私法中,关于涉外物权关系法律适用的一条最普遍的原则,就是适用物之所在地法[14](P259)。

只不过各国法律一般都承认依照他国法律取得的所有权在本国也具有效力,其地域性不明显而已。我们也不妨设想,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必将大大加强,很有可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会跨越国界,达到类似所有权的程度。

4.“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这种论点认为,所有权为纯粹的财产权,不具有人身性,而任何类型的知识产权都是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组成,因此认为知识产 权具有人身性。

不过,至今还没有人顺理成章的讲清楚商标权中的“人身权”究竟指的是什么。专利权中的“署名权”虽然也往往被认为是“专利权中的人身权”,但其实这种“署名权”一方面是产生在根本无“专利”可言的获专利之前;另一方面,即使专利申请被驳回,发明人就其发明享有的人身权依然存在着。

这表明这种“人身权”并非专利权的一部分。只是在版权领域,由于版权在绝大多数国家是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依法自动产生的,故作者就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与作为版权之一部分的人身权方才合为一体。

所以只有在版权中才谈得上“人身权”或“精神权利”。(P10)因此,我们不能把仅在版权领域中具有的“人身权”看作是整个知识产权体系所具有的特征。

即使是这种不完全的“人身权”性也不是知识产权所独有的。在有形产品上使用商标或者标明由某厂(公司)生产,对于这些产品的制造者来说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署名权,只不过这种权利往往体现为义务罢了(法律禁止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流入市场①)。

总之,由上分析可以认为,知识产权并没有足够的特殊性使其能够与物权中的所有权在性质上相区分。当然,这并不是要否认知识产权与一般意义上的物权相比没有自己的特征,只是说知识产权的这些特征(地域性、时间性等)都是相对的,相较于其物权属性而言,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知识产权毕竟是以具有无体性的知识产品为客体的,而传统物权的某些特征却是基于其客体的有体性总结出来的,二者在这一层面上没有可比性。现代社会不再仅仅是有体物的世界,大陆法系以对有体物所有权为核心的物权制度难以适应财产权种类和形式日益复杂的当代社会与经济生活的现实。

因此有学者提出构筑我国财产法体系的设想,即:保存传统的所有权制度,同时引入更高层次的财产权概念,并赋予新型财产权利与所有权和债权平等的地位。[15]笔者并不反对这一构想,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构筑更为宽泛的财产权体系时,应把知识产权与一般无形财产权区别开来,将传统的物权体系加以改造和拓宽,以容纳以无形的、但具有“纯粹客体性”和“实在性”的知识产品为标的的权利。

知识产权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的物权。 以物权体系建构知识产品权体系 基于前所论述,我们认为知识产品是物的一种,与其他无体物(主要是权利)相比,它与有体物更相类似,而知识产权则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

因此,应当仿照物权概念,把以知识产品为标的的权利统称为知识产品权,而这一知识产品权体系又应与以物(有体)为标的的物权体系具有同构性。可以参照物权的理论体系建构知识产品权体系。

知识产品权与物权一样是一个上位概念,它包括以下权利:

(1)知识产品所有权,即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知识产品所有权如同所有权一样,是一种完全物权(自物权)。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都是知识产品所有权的具体类型。享有知识产品所有权的人可以对其知识产品为完全的支配权利。

既可以自己对其知识产品为使用收益,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品(通过设定他物权或出租的方式);既可以在其知识产品上设定担保物权,又可以依法以赠与、转让或抛弃等方式处分其所有的知识产品。 用益知识产品权,即知识产品使用权。

用益知识产品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知识产品的所有人将其知识产品许可给他人使用之后,受许可方即获得了这种知识产品用益权,如专利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出版权、改编权等。

获得知识产品使用权的人,其权利性质应当是物权而非债权。

(3)担保知识产品权。知识产品与物一样具有交换价值,因此就知识产品设定担保物权亦无不可。

享有担保知识产品权的权利人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可就被担保的知识产品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述三种权利都具有物权的性质,因此在原则上,其设立、变更、转让与抛弃的过程中,都应当履行物权的公示方式,即在相应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不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关于知识产品权的体系建构,对知识产权法和民法的理论和实践都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增强知识产权理论的整合性。

现有的知识产权教科书和学术专著中,在体系上几乎都采用了零乱的块状组合结构。即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等做出概括性说明之后,就分别对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其他一些归于知识产权名下的权利分而述之。

知识产权是许多相对独立的权利总称,因此这种体系上的安排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种结构也有一个重大缺陷,即不能把知识产品权及其客体知识产品作为上位概念进行整体性的理论构造,缺乏理论上的宏观性。

建立知识产品权体系后,我们就可以采用总———分式结构,专设一个总论部分,把各类知识产品权的共同特征抽象出来。尤其可以与一般物权相对比,进行更为深入的理论研究。

2.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品权的利用和保护。以往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总是从知识产权人(即知识产品所有人)的角度出发,着重对产权人进行保护。

这其实是由于理论构造的缺陷造成的。将物权理论应用于知识产权领域之后,就可以凸现出一些以前为人们所忽视的权利,如知识产品使用权。

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等规范性文件中都只是从权利许可使用合同的角度来规定的。至于知识产品使用权的性质以及权利范围则少有规定。

依照重新构造的知识产品权体系,就会发现知识产品使用权(特别是独占性和排他性许可使用权)不是一种债权,而是具有对世性的物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否则权利人可以独立地提起诉讼。①知识产品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之类的用益物权有着相同性质,既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设定担保,并在公司(合伙)成立时作为出资,破产(清算)时作为破产财产分配,那么知识产品使用权也可以转让(只要不为合同约定或法律所禁止),设定担保,并作为无形财产成为出资的一部分或破产财产的一部分。

这在传统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往往是不被允许的。这种禁止实际上损害了知识产品权的价值,不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品的效用。

物权法的其他具体制度,例如物上请求权的理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6] 3.为具体制度的建构和修正提供了理论基础。

例如与动产优先权、不动产优先权相并列的知识产品优先权,如果没有知识产品权作为基础理论,则无法就知识产品使用权成立优先权,知识产权优先权的实际价值就会大大下降,失去应有的意义。②再如在传统民法中,担保知识产品权(知识产权质权)往往被看成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作为担保物权标的的不是知识产品而是知识产权。

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因为,它混淆了权利的客体与权利本身的区别。这等于说在不动产抵押时,抵押权的标的物不是“不动产”而是“不动产所有权”。

诚然,在对知识产品进行拍卖时,不可能有一个“物”的交付过程,看似移转的只是权利。但这其实也是由于知识产品的无体性造成的,对知识产品这样的无体物 ,人们只能进行观念上的占有,相应地,知识产品的交付也只能是观念上的交付,履行登记手续即为这种观念上交付的形式。

不能因为这种交付没有直观的物的移转形式而认为它只是权利的移转。当然,这并不是说就知识产品权不能成立权利质权。

但是,应当认识到此时作为权利质权标的的是属于用益物权的知识产品使用权,而非知识产权。 4.有利于知识产品权在立法中的正确定位。

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着物权法和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在这两部最重要的民事法规中,如何对知识产品及知识产品权进行理论定位呢?如果仍然坚守“物必有体”的传统观念,把知识产品排除在物的范畴之外,无疑是难以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难以体现这两部法律作为民事基本法的地位,这对于知识产品权的有效保护也是不利的。

我国的法制建设,必须注意当今民法发展的最新动向。在法国,所有权的定义一直有扩大的趋势,这首先并主要表现于知识产权领域,出现了文学及艺术产权(直译为“文学及艺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直译为“工业所有权”)。

尽管人们认为知识产权有许多特殊规则,但它还是被理解为一种排他的、可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是所有权的一种[11](P121-122)。在德国,虽然物权法上的物一般情况下不包括精神产品这种无体物,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依据物权法的原理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行使的解释,也不妨碍物权保护方法在保护知识产权法中的运用(P2)。

在日本,精神创造物“虽然不能成为所有权(物权)之客体,但关于这一原则,法律上实际承认有不少例外”[17](P205)。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也有学者提出应把知识产权作为无体物,纳入民法典的物权编,并把知识产权理解为一种特殊的所有权,放在物权编的后面[18].笔者同意将知识产权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但仅有知识产权的规定是不够的,还应当把知识产品权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给予其系统地、充分地保护。至于是否将有关知识产品权的全部法律都纳入民法典,笔者持谨慎态度。

法国1992年将二十三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单行立法编入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后,六年的时间里就对该法典进行了十二次修改,如果真的编入民法典,无疑会影响民法典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但在民法典的物权篇中明确把知识产品归入物的范畴,并规定有关知识产品权的法律关系适用特别法,则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都是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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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大陆法系中,除德国最早出现知识产权的概念外,承袭了德国民法大部分内容的日本,在范围上及用语上均有与德国相近的地方(注29)。法国民法典虽然没有规定知识产权的概念,但它却是法国各种知识产权法的产生的依据,它还使知识产权与有形......
论知识产权(二)(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8
注47 也有学者认为区分知识产权的特征与其保护客体的特征无重要意义,因而言及知识产权特征也可以将其客体的特征算入。参见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7月版第11页。 注48 见黎国智主编《法学通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9......
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2
摘 要: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知识产权法本身是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
知识产权在先权利的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于在先权利的概念,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均无明文规定,中外专家、学者也未取得一致看法。少数学者从权利的产生时间和效力两个方面来限定在先权利,绝大多数学者从权利产生的先后顺序界定在先权利。......
基本理论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27
查字典论文网小编为你提供论文范文:“基本理论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关系”,大家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写出论文。基本理论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关系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是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
论网络环境中知识产权法的法律效力(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31
本文就网络环境中知识产权法的法律效力问题从时间上、空间上以及对人的效力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就网络环境中存在的网络版本、域名抢注驰名商标现象谈了自己的看法。 1 前言 所谓信息网络是信息数据、计算机、通信三者结合的产物......
用知识产权解农业产业化之困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5
农业产业化是围绕一个或多个相关的农副产品项目,组织众多主体参与,进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活动,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在相互合作参与过程中,各方结成了较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 农业产......
《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相互作用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一、知识产权研究与中国合同法的起草 (一)《合同法》分则中的知识产权合同。 《合同法》颁布后,起草参加者及知识产权主管与研究机构之外的人们,曾吃惊地发现:“分则”部分中,在技术合同之外几乎排除了其他知识产权合同。而无论199......
论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06
论文摘要:“社会契约论”作为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用来解释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基本原理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出现了问题,症结不在于这一理论本身存在局限性,而在于这一理论的阐释者从一开始就由于利益及立场的影响对这一理论作......
论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社会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4
摘 要:任何法律部门均有其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国际知识产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的特殊部门,也不例外。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形成与发展的社会前提;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智力成果的流动性之间的矛盾,是国际知识......
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高技术产业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而知识产权保护又是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的生命线。本文就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对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5
[摘 要] 在WTO的要求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做了与TRIPS相一致的一系列修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及修改应坚持两项原则:突出强调国家利益原则及扬长避短原则。面对TRIPS协议,更重要的是尽快提高人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关键词]......
科技管理中知识产权法律诉讼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通过知识产权法律诉讼案,对签定科技转化合同、文献检索、合作双方的股权、委托开发的知识产权、委托开发后专利申请所有权、诉讼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违约法律责任等的剖析,对科技转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获得了理论启迪,这将有......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证据认定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责任中最重要、最常见的责任形式,其目的在于弥补权利人因违法行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如何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既是案件审理的重点,也是考验法官智慧和公心的一道难题。 概括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初论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资源。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知识产权资源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即在生产、经营与管理中运用知识产权策......
中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言 新中国成立以后,知识产权第一次在法律中获得承认,是在1979年7月通过并实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①。此后,《商标法》(1982年8月)、《专利法》(1984年3月)、《版权法》(1990年)先后颁布,知识产权始获得全面......
知识产权中的限制竞争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长期被视为对立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是鼓励竞争和反对垄断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则是鼓励人们通过发明创造在市场上取得优势地位甚至取得垄断地位的法律制度。随着出现了微软公司这种通过知识产权在市场上取得了垄断地......
析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概念(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知识产权法上的“公共利益”概念在功能上可以分为否定性功能、积极性功能和惩罚性功能。“公共利益”概念的内涵无立法规定,须借助于学理解释,它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以及公共道德等诸多方面。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在使用“公......
试论知识产权权利质
发布时间:2022-10-28
试论知识产权权利质 试论知识产权权利质 试论知识产权权利质 一、知识产权权利质的定义 1、在知识产权权利质中,是否要设立法定质权。 二、知识产权权利质的出质客体 1、著作权可否作为出质权......
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0
鉴于此,我们认为,在解决高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制度化原则。“制度”的正式定义是,“一种统一的方式,它反映一个社会系统共同文化的价值模式,经过对角色期望和促动因素的组织而在各自的相......
论知识产权的民法传统和现代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民法传统 现代性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民法传统的存在,是基于对知识产权的逻辑结构、道德基础、哲学品格分析而获得的判断。市场发育和法律移植等多重因素,导致该传统已经产生学科术语体系和精神上的困境。学者及立法者......
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如果说在专利管理方面有些高技术企业已经不同程度上重视了专业人员的设置和利用,那么在商标管理方面,高技术企业目前还没有意识到专业人员和专门机构的重要性。这与商标缺乏专利那样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关。但是,无论从商标设计、商标注册......
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1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7
[16] See Albert P. Merges、Peter S. Menell、Mark A.Lemley & Tomas M. Torde,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the New Technology Age, Aspen & Business, 1997, p.2. 又参见〔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
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4
当然,由于专利本身技术要求较高,那么相应的申请期间过长,手续烦琐以及保护周期短等特点则使得高技术企业在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选取多视角、多方位的保护格局,除重视专利的申请与保护以外,还综合利用商业秘密、商标、版权等多种保护......
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4)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机构在工作中的不力与经验不足,使得高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首先应该提出指责的是司法机关。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确权纠纷中无法及......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14
摘 要:知识产权作为人们智慧的结晶,应该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给我国的知识产权界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随着我国伴随着世贸组织的发展,我国加入的国际贸易的相关活动也是越来越经常的发生,与此同时法院接......
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4
[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
试论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5
论文论文摘要:中医药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与疾病相斗争的产物,它有着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显著的疗效。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中医药的价值进一步被人们关注,世界性的”不当占有”正逐步蔓延。为了使中医药有一个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我国在......
论全球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6
[内容提要]:作为革命性的国际贸易新形式,全球电子商务的兴起,使现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面临新的更加复杂的挑战。尤其是域名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协调、全球电子商务中的版权国际保护等亟待研究。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国际贸易大国,......
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5
论文论文摘要:网络知识产权是网络技术与知识产权结合的衍生品,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较而言,网络知识产权更突出的是知识产权的存在、使用环境为计算机网络环境,因此在侵权特征、侵权方式上都有其自身规律。当前,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事......
知识产权通则:立法进程中的一种尝试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在中国知识产权的立法进程中,存在“单行立法”、“一般性规定”和“法典化”三种进路,它们基本上沿袭了世界上既有的知识产权三种立法模式。“单行立法”模式容易导致条文之间的矛盾、冲突与重复,“一般性规定”模式面临着......
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利益冲突 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在法律制度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近代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以数字技术为特 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竞争主要是指知识、人才和教育的竞争,知识产权及其法律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 突出和重......
法哲学家对知识产权法的哲学解读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7
摘要:近现代思想家以形而上学作为哲学分析工具,回答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一般性问题,为我们论证知识财产的无形性特征、知识产权的合理性理由、知识产权法的公益性原则提供了法哲学依据。 关键词:“社会公意”理论、“自由意志”理论、“财......
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信息分配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在信息的生产、专有和使用之间达成平衡,是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利益平衡因而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它涉及到智力......
知识产权中的限制竞争(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2
(9)要求被许可人按照固定价格或者最低价格销售相关产品。 20世纪80年代之前,美国司法部依据这些原则对许多涉及知识产权的限制竞争行为提出了指控。 然而,随着美国最高法院在1977年大陆电视公司诉西尔维尼亚公司一案的判决中,对......
知识产权中的限制竞争(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著作权中的滥用行为 欧共体法院近年来关于著作权特别是关于码吉尔(Magill)一案的判决表明,欧共体对著作权的保护与对共同体市场竞争的保护相比,前者是处于次要的地位。 在玛吉尔案件中,原告是在爱尔兰和北爱尔兰地区从事电......
浅析中国知识产权法落后的文化原因(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5
〔摘 要〕中国传统文化中专制的文化政策,严重窒息和禁锢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孕育和产生:“无欲”、“无为”的思想极端地淡化了人们的权利意识;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重整体精神使个体意识普遍缺乏;文化体制的僵化,严重阻碍了科......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一 从一部侵权赔偿责任的书谈起 张新宝教授翻译的德国冯•巴尔所著《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①一书,是了解与研究外国这一领域法学的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书。其作者是西欧侵权法的权威之一;其译者,则是中国侵权法领域的权威之一。......
新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开拓者(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07
新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科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迄今已有30年的历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落幕不久,邓小平访美,并于1979年1月31日与卡特总统签订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在新中国对外关系的法律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了相互......
知识产权保护论
发布时间:2023-02-28
知识产权保护论 知识产权保护论 知识产权保护论 内容提要:由于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需由法律特别规定。这种规定不仅表现为权项范围的“界定”,而且表现为效力范围的“限......
物权法应当规定海域使用权制度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物权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物权法不论是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是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都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制定一部既符合法理又符合国情而且还符合时代要求的物权法,是一个巨大而且复杂的任务。[01]当前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
略论物权债权化与债权物权化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与革新引发了传统物权和债权理论的新变化,物权与债权逐渐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转换与融合,显著表现为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两种趋势。本文试图在研究该趋势的基础上,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以此来重新审视传统物......
论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3
[内容提要]我国对软件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美欧一样都以版权法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为基本原则,然而“思想/表达”二分法与软件界面知识产权均衡的不一致造成其不确定性以及难以适用等缺陷。我国相关法律中有关软件界面的保护规定......
知识产权领域中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但并非绝对的垄断权,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权利人不能利用其谋取市场垄断,阻碍贸易的正常进行。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竞争行为,贸易法与竞争法都必须加以规制,因而存在着法律竞合适用问题。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领......
试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试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试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摘 要]知识产权是蕴含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通过法律的保护,它可以免受他人的窃用。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人,能够通......
知识产权法典化可行性分析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7
摘要:学界有人提出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倡议,笔者经过分析认为尽管知识产权法典化对于社会生活有诸多好处,"看上去很美",但由于其体系内存在许多重要的缺陷,目前看来尚缺乏现实可行性。但是这也并非意味着知识产权法典化绝对不可能,随着社会......
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8
[摘 要]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补充,它可为知识产权制度提供兜底性的保护与救济。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出......
数字图书馆的信息处理与知识产权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4
摘 要 在阐述了数字图书馆的概念及其特征、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其范围的基础上,探讨了图书馆数字化信息处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关键词 数字图书馆 信息处理 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 1.数字图书馆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数字 ......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们的一部分民法研究者及一部分侵权法教科书,将仅仅可以戴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狭义侵权责任或Tort责任)上的小帽子———“侵权构成四要件”,硬要戴到侵权责任(即广义侵权责任或Infringe ment责任)上去,已经给正常的司......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迄今为止,我国大多数法院在侵权纠纷的判决书中,如果不先声明“行为人有主观过错”,是绝不敢接下来判其停止侵害的。即使那事实上明明白白是侵害,判决书中至多敢讲“不法侵害”,绝不敢确认这种“不法侵害”实质上就是“侵权”。这几乎近似......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3] 当然,查找这类辞典,一是要找英文版,以避免被水平不高的中文版译者误导;二是要找最新版本。例如布莱克法律辞典在第六版之前,尚缺少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专门解释。过去我们有的只懂中文的教授在资料中找不到外国有关商标“反向假冒”的法......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另一方面是Infringement问题。这一术语,才真正应译成“侵权”。它包含了“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之类绝对权的请求权相对应的侵害。这种侵害的行为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包括(但远远不限于)损害赔......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法、德这两条中的有关规定,可以说是基本相同的。许多人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与这两条是“相同”或“近似......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由于我们的“侵权法”在基础理论上,将Infringement的责任与Tort的责任混淆为一,将确实适用于Tort的“过错”前提套在了全部Infringement上面,我国相应的诉讼中缺少了“协助侵权”概念(Contribut......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一、 引言 人类社会已经踏入了21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展,计算机网络的进步与发展将人类社会推进了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并创造了一个超时空的网络空间,其中,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
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法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要认真学习领会知识产权法,科学地解决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既要寻求法律保护,也要积极采取新技术手段。建议在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法时,赋予图书馆对馆藏文献的数字化权、展示权和出借......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5
我国刑法中规定:知识产权侵权(除专利侵权外),情节严重的,均须负刑事责任。这里讲的“情节严重”,绝不仅仅是说“损害赔偿责任”越大、赔偿数额越高的,越要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损害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不像有的学者论述的那样,发生了......
公证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作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3
公证介入知识产权领域,是基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特点。但是由于知识产权专业性强,同时我国公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又不够强,相对于其他物权、债权领域,公证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做得十分不够。笔者以为,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物权法应当规定海域使用权制度(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事法律体系中,既可以使海域使用权制度适得其所,还可以使其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完善。至于其后的《海域使用管理法》将成为一个纯粹的行政管理法,更有利于其有效实施。相反,如果物权法不规定海域使用权制度,或者仅以个别条款......
试论图书馆信息传播中的知识产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 论文论文摘要: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图书馆信息服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图书馆信息收集更及时,信息传播更广泛,但也面临着信息传播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只有依据我国《著作权法》、......
从群体性侵权透视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的培植(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9
关键词: 群体性侵权 知识产权 文化意识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群体性侵权是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颇具时代特征的侵权行为形态,由于其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的重大影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究其根本,观念问题是造成侵权的内......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我国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22-07-21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我国知识产权法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我国知识产权法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我国知识产权法 在当代,绝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都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除去极度闭关锁国的个别......
论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发布时间:2022-11-05
论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论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论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摘要: 南非流行艾滋病,人们即呼吁美国拥有艾滋病药物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实行人道主义,将治疗艾滋病的......
我国物权立法不应采纳物权行为理论(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综上,我们发现,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诸多“应有功能 ”与其“实有功能”之间产生了极大的分离,其“应有功能”绝大部分已被善意取得制度和公示公信制度所抽空,而残余部分也超出了交易安全保护的合理范围,甚至有鼓励不诚实交易的倾向,因......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一般关系 根据反垄断法,不仅企业间固定价格、限制数量以及划分销售市场的行为是违法的,垄断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如微软公司的搭售行为是违法的,甚至企业谋求垄断的行为也被视为违法,如美国谢尔曼法第2......
论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2-14
论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论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论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摘要: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在价值趋向、立法目的、法律形式、法律属性、权利特征等方面都存在着重大差别,不......
知识产权性质的理论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08
摘 要:本文拟对精神所有权说、“非物质财产权说”以及现代制度(产权)学派理论观点加以分析来探讨知识产权的经济成因和法律性质。 论文关键词:“精神所有权说”:“非物质财产权说”;知识的私人产权安排;民事权利 关于知......
论知识产权的资产属性
发布时间:2022-10-06
【摘要】 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经济时代和领域中一项核心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是在智慧财产之上设立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是资产属性,资产属性的充分发挥是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的基本依据。 【关键词】 智慧财产 知识产权 资产......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贸易发展趋势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8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诸多共同利益,以共同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商品模仿行为,因此它们更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查国际化,以求得更多由于知识产权保护设置而带来的利益。今天查字典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国际贸易中的知识......
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9
[内容提要] 近代民法典的结构是在罗马法体系基础上的改造,知识产权立法与近代民法典未能发生历史 的机缘;现代民法典编纂运动尝试接纳知识产权制度,但至今尚无成功的立法例。当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综 合性、开放式且最具创新活力的法律规范......
试论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利与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信息交流方式的变革,带动了智力劳动成果物化形式的跨国界流通。根据一个民族国家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并不当然获得另一民族国家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源自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利。国家主权的过度强......
论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取向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4
论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公平正义/价值取向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知识产权人和知识产品使用者、传播者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在对知识产品的确权、知识产品利益分配、权利的行使和限制等方面体现了公平正义......
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发布时间:2023-06-11
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一、信息、信息产权与知识产权 从上一世纪八十年代,人们就开始普遍使用“信息社......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上)
发布时间:2023-02-15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上)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上)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上) 第一章 提出问题 一、一则典型案例[1] 著名画家刘继卣根据武松打虎的故事于1954年创作完成......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下)
发布时间:2022-12-20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下)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下) 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下) (二)侵害知识财产利益的侵权行为 在侵害知识财产利益的情形,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加以合理......
论范式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范式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制度 论范式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制度 论范式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制度 自20世纪以来,知识产权制度有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大陆体系的一些国家曾尝试将知识产权制度编入本......
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当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发布时间:2022-08-30
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当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当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当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摘 要]物权行为理论作为一种物权变动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与意思主义相对的,本文......
科技成果管理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大量的科技成果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而不断问世,知识产权也随之产生,并出现争议。人们为了各自的权益而对簿公堂,打官司也是常有之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当加强法制观念,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和......
试析TRIPs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的影响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8
论文摘要:中国加入WTO以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规则将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律制度产生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侵权的归责原则、即发侵权理论引入立法,以及知识产权权利的范围等方面。作者试图......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既判力问题 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1
摘要:既判力理论被称为民事诉讼理论的脊梁。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既判力理论的适用具有新的内容。只有在对即判力基本理论进行澄清的基础上,才可以正确认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先决之诉判决、同类案件判决、法院调解以及相关的刑事判决和......
知识产权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专利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这是专利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定。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由于权利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