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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6-09-13 11:01:24
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时间:2016-09-13 11:01:24     小编:潘可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的广泛应用,催生了一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新的融资模式。作为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由于其理财门槛低、手续便捷灵活而且收益高,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一经推出,便深受消费者的欢迎,短时间内不断推陈出新、发展迅猛,甚至对传统金融机构业务产生了较大的冲击。然而,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告诫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互联网金融创新虽然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但在享受其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如,近期网络借贷平台(P2P)倒闭事件的接连发生,不仅引发了消费者极大的不安,也促使学界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密切关注。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分析

现实生活中,与传统金融消费者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利保护面临着更多的问题,不仅表现在作为经营者一方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障存在不足,而且现有的诸多法律规则也无法完全适用。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

关于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学界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但大家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互联网理财销售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模式。为鼓励互联网金融消费,上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运营引入了各种风险管控措施,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资金安全,然而,其中的不足与缺陷也较为明显。例如,支付宝提供的账户余额保障服务,承诺消费者因账户被盗造成余额损失可以得到补偿,然而支付宝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提供消费者资金补偿服务的支付企业,而且支付宝为消费者申请补偿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如消费者必须在被盗后30日内向支付宝报案及用户原因导致的账户被盗不予补偿等,这些限制条件并不利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又如,人人贷推出了本金保障计划,依据该计划,当理财人投资的借款出现严重逾期时,人人贷将通过其风险备用金账户向理财人垫付此笔借款未归还的剩余出借本金或本息,从而保证理财人的本金安全。然而,根据人人贷风险备用金账户资金使用的时间顺序规则、债权比例规则以及有限偿付规则等,一旦发生信用风险,面对众多消费者的清偿请求,必然有部分消费者利益将无从获得保障,而且如果由网贷平台进行兜底赔付,还会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也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为避免因发生信用风险而造成消费者资金损失,推出了担保+ P2P的新模式,即若借款方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担保公司将对未被偿还的剩余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仔细研究后可以发现,这种模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担保公司不承担对消费者资金的监管责任,导致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缺位,而且担保期限一般不包括资金的募集期,此时,对消费者利益的保障便存在了真空期;不同于上述几种模式,还有一些P2P网贷平台通过将消费者的借款资金进行拆分来分散风险,如,拍拍贷不仅要求每位出借人须将资金分成多份,也将每笔借款拆分成多份,此种情况下,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可减少消费者承受的损失,从而降低消费者的风险。然而,该模式的推行需建立在借款人提供的信用信息基础之上,鉴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不完善,P2P网贷平台对于借款人偿还能力的评估准确性相对较低,因而很难进行有效的信用识别和风险管理;此外,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还为消费者网络账户投保了盗窃险,如余额宝承诺一旦消费者网络账户被盗,由保险公司承担100%的赔付责任,以解除消费者网络理财的后顾之忧,然而,由于此种保险并非强制险,由互联网金融企业自愿投保,且险种单一、承保范围有限,因而并不能全面、有效地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困境

由此可见,依赖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并非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法,究其原因,利益上的冲突和分歧使得二者就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达成共识并不容易。然而,在人们共识越不容易达成的地方,就越需要规则。共识的范围、具体化、强度和一致性越广,规则就变得越无必要。在共识的缝隙中存在,是它们的本质。通过制定规则,才可能消除人们行为和观念上的冲突和分歧,促进共识的达成法律是冲突的创造物,也是冲突的解毒药,作为人类创造出来的规则,法律存在的价值之一,就是降低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转移交易风险,即在某种程度上为交易者减少他们从交易中所可能遭受的损失,因而是消费者权益最有力的保障。然而,对现行法律体系进行一番考察后,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在我国法律制度体系适用方面却存在着相当的困境。

1.民法保护的局限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主要是通过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调整,尤其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倾斜性配置来实现的,这就使得民法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可能性,如,民法对契约自由的突破,通过加重提供格式合同方当事人即经营者的义务,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然而,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是通过对经营者一系列的权利限制而加以实现的,其追求的是一种实质公平的理念。反观民法其本性毕竟不是限权法,而是确权法。民法不可能丧失它的本性而对私权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否则,民法将发生异化。不仅如此,民法强调的是形式公平、私法自治的立法理念,这也将导致相应的民事救济制度的滞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如果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只能适用民法有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作为权利主张的依据,且囿于民事责任的补偿性特征,决定了民法对消费者权益救济力度有限,因而,民法难以全面担负起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任。

2.消费者保护法遭遇的困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自施行以来一直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原来的《消法》在许多方面己经不能完全适用。因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消法》,并决定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消法》可谓与时俱进,呈现出颇多亮点。如,首次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规定了金融服务经营者的信息提供义务等。然而,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新修订的《消法》仍有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首先,根据新《消法》第2条之规定,该法保护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与一般消费者不同,其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并非只是为了生活消费,同时也是一种投资获利行为,因而是否属于《消法》保护的对象存有一定的争议;其次,新《消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仍旧局限于和解、调解、投诉、仲裁以及诉讼等传统保护方式和手段,这些保护方式都只适用于线下消费的情形,并没有考虑到网上消费的特殊之处。由于在互联网金融消费中,没有实物凭证,很多证据都是电子形式的,经营者比较容易篡改或销毁,从而增加了消费者的举证难度,导致消费者权益一旦遭受侵害,取证和维权都将十分困难。显然,新《消法》仍然沿用传统的维权方式己经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

3.监管法保护的缺失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虽然给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方便了广大消费者,然而其中也不乏乱象丛生,可以说现正处于一种无序发展的状态,需规范和引导。然而,考察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难发现我国缺乏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导致监管无法可依。具体表现如下:第一,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监管制度缺失。市场准入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它既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起点,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他一系列制度建构的基础性经济法律制度。然而,考察互联网金融市场,我们可以发现其并未建立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任何互联网金融企业只要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工信部备案,便可以从事金融活动,对其经营金融业务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截至2013年7月,获得央行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己多达250家,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状态,阻碍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的正常建立;第二,互联网金融市场运营监管制度缺失。金融市场运营监管主要包括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两个方面,显然,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上述两个方面都有缺失:一方面,由于缺少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导致监管无法可依;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没有像传统金融机构那样对诸如资本充足率等核心指标有着严格的要求,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旦面临风险,很难有效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第三,互联网金融市场退出监管制度缺失。如同市场经济中的其他行业一样,互联网金融市场也只有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才能更好地发展。然而现实情况是,传统金融机构的退出有着严格的秩序和条件,其中特别注重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反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退出没有任何条件限制,更没有在发生金融风险时建立行之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更易遭受侵害。

二、域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考察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近几年才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加以探讨,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无论是在法律监管方面,还是市场培育方面都需要发展完善。鉴于互联网金融源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为此,笔者拟选取当今世界互联网金融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和英国为代表,借鉴他们在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方面的先进之处,以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一)美国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实践

美国虽没有互联网金融的提法,然而,互联网金融却滥筋于美国。美国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涵盖了P2 P、第三方支付以及众筹等模式,针对这些模式,笔者拟逐一介绍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一些做法,以为我国提供借鉴与启示。

1.美国的P2 P

目前美国的P2 P市场主要由Lending Club和Prosper Marketplace垄断。以Lending Club为例,其运营模式与我国的拍拍贷较为接近,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Lending Club的借款是通过一家固定银行完成,随后将借款即债券进行一个类似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其次,Lending Club同时成立了一家名为Lending Funding的公司,对债券进行打包、组合与拆分;最后,整合完成的债券资产将被放在Lending Club的网站进行出售。其中,由于美国对金融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Lending Club涉及到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必须接受SEC(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因而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此外,依托美国成熟和完善的征信系统,一个机构凭借个人的社会安全号,就可以调用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因此,良好的信贷环境使得美国P2P网站对于借款人偿还能力的评估准确性相对较高,更利于纯线上的P2 P金融的发展。

2.美国的第三方支付

目前美国知名度最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被称为PayPal的公司,这家成立于1998年的在线支付公司在2012年底营收规模达到55. 7亿美元。由于它的适用性强和用户可以轻松注册,使得PayPal己经成为C2C (consumer to consumer)交易最成功的在线支付系统。因而,在美国探讨关于PayPal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法律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笔者稍作总结,发现美国对PayPal用户权益的保护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一方面,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因而对美国法律问题的研究可以通过案例来加以说明,如Combed v. PayPal一案就是研究美国法院对PayPal用户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该案由几个PayPal用户提起,他们声称PayPal冻结了他们的账户资金PayPal公司辩称该案中的冲突应当由仲裁解决,因为仲裁条款己经包含在签订的PayPal用户协议当中。法庭认为,包含在PayPal用户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本质上是不公平的,因为正是这样一个点击附意合同导致了在责任和合同条款尤其仲裁条款立场上的失衡,这些己经足以认定该条款是不公平的,而且法庭还认为PayPal的点击附意合同应当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合同的起草上,以确保它不包含不公平条款。最终,该案PayPal公司的主张并未获得法院支持。该案对PayPal用户协议条款的制定有着重要的影响,不仅如此,通过该案法院也很好地保护了PayPal用户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从监管角度探讨美国对PayPal用户权益的保护问题。目前,美国并未将PayPal纳入其金融监管体系,按照美国监管规则,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并不认为PayPal一个银行,因为它并未根本上处置或持有消费者存钱的账户,而且它没有银行章程,而银行章程是美国立法对银行的法律要求之一。卿然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观点似乎也有前后矛盾之处,因为他们也认为到PayPal的存款应从属于联邦存款保险,而后者通常只适用于银行机构。

3.美国的众筹模式

众筹(crowd funding),即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网站Kick starter,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使他们的梦想有可能实现。这种模式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使普通人从事创作或活动的资金来源不再局限于风投等机构,而可以来源于大众。截至2013年11月,宣布迄今为止己有500万人对大量创业项目提供了接近10亿美元的融资支持。在对众筹投资人保护方面,美国出台了相关的众筹法案,在法律上认同了众筹模式,并将众筹纳入了其法律监管范畴,然而,美国的众筹在项目前期筛选、项目审核等管理上并不完善,仍存在虚假的项目信息难以审核、后期项目难以维持等问题。

(二)英国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实践

英国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实践也比较丰富。限于篇幅,下文拟以第三方支付为例,着重说明英国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做法。与美国类似,英国对PayPal用户权益的保护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方面,对PayPal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责任认定上,首先,英国有一个更加限制不公平合同条款的体制,如英国专门制定了不公平合同条款法案1977 ( UCTA)和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监管规则1999 ( UTCCR)等,因而英国法院显然也不会支持PayPal用户协议的责任限制或免除等条款,为此,现有版本的Pay-al用户协议中责任免除条款也相应地作了修改以符合上述不公平条款立法;其次,有关消费者PayPal的误用和失实陈述的责任等问题,按照消费者信贷法案(CCA) 75条的规定,英国的消费者有权起诉PayPal条的具体表述为:在一个三方信贷协议(债务人债权人提供者)中信贷的提供者针对由服务的提供者导致的违约或失实陈述的索赔是有责任的,其中,服务须在一定的货币参数范围内(即交易必须在10030000英镑之间)。换言之,该条具体规定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如果在债权人和供货商之间有一个信贷协议来为债务人与供货商之间的交易提供资金。这条规定背后的理由在于对于债权人从与他们有协议关系的供货商取得金钱赔偿比消费者做同样的事情更容易。可以说PayPal在特定情形下就是充当一个债权人的角色,因为PayPal确实将钱支付到债务人的账户,为了给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两方当事人的交易提供资金。是故,按照CCA规定,消费者能够起诉PayPal,即PayPal对消费者遭受的违约或失实陈述的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PayPal己经创制了一个自我监管体系即保护买方的先进系统,该系统保护在eBay上进行选择性购物达到250英镑的用户免遭大量违法侵害,包括保护所购商品没有送达或者与描述的商品不符。留通过这样做,尽管保护力度上不如CCA75条,但总好过一直没有保护,而且如果消费者试图运用CCA75条来针对PayPal时,这有可能将被用作一个论据来证明PayPal的善意。

另一方面,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分析,英国并没有将PayPal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究其原因,在于英国没有将PayPal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视为与银行类似的信贷机构。按照欧盟指令,其将信贷机构表述为:信贷机构意味着一个承诺其业务是从公众接收存款或其他须偿还的资金,并且对它拥有的账户授信。由此可见,理解信贷机构的关键在于对存款行为的界定。按照英国的活动监管令2001 (RAO),其将存款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予以界定:(通过存款接收的钱是借给别人的;或者对接受存款的人的任何其他活动完全提供资金,或者在实质程度上,通过存款方式接收的钱有利息或者超出本金。虽然PayPal经营的方式与银行履行的职能似乎有一定的相似性,然而,英国唯一能够授权经营存贷业务的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认为PayPal的经营活动并不完全符合上述有关存款的定义,是故,虽然PayPal欧洲有限公司现在英国经营,但他们却在其监管计划之外。不仅如此PayPal在2003年6月,按照电子货币机构欧盟指令(EMI指令)向英国的FSA提出了其作为电子货币机构(EMI)的申请,并且在2004年2月欧洲PayPal被英国FSA授予EMI资格。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关PayPal的法律地位,欧盟委员会认为PayPal比之于电子货币更接近信贷特征。PayPal被认为是否是银行具有实质性的金融意义,因为PayPal如果被认定为是银行,将不得不遵守一个严格的监管计划,该计划包括对初始资本要求的限制,自有资金必须一直持有,资本充足率和在其他保证上持有的限制等。

(三)国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总结

通过对美、英等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实践的分析,不难发现,国外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可大致总结如下:其一,依靠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国外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个人信用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都比较健全,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是信用风险,因而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能较好地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其二,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指令。发达国家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不仅只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也依赖其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指令,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便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其三,注重判例法的保护。美、英等发达国家属于判例法国家,因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不仅只有成文法上的保护,判例法上的保护也是其重要渊源之一。如,上文提到的美国Combed v. PayPal一案就是研究国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较好的案例;其四,强化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在互联网金融消费合同中,经营者往往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格式合同中设定不合理的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发达国家往往通过加强格式合同的法律控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稍有不同的是,美国更加注重司法规制,而英国则侧重立法约束。然而,国外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也有其不足之处,最大的问题在于监管的缺位,虽然国外放松监管可能是为了鼓励金融创新,但由于缺乏监管,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只有在其权益遭受侵害时才能获得救济,这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在事前就获得主动保护,从而不能有效避免侵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行为的发生。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构建

互联网金融呼唤规则的治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则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然而,鉴于我国存在前述种种法律困境,参考域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实践,笔者以为,除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等之外,更重要的是,立法部门应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纳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对我国当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在相关条款或章节中增加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或者在单独制定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中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

(一) 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按照怖莱克法律词典》的定义,所谓原则,是指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结性原理或准则,它对于理论建构与实践运作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据此,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实践的全过程之中,作为构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理。具言之,可参照如下几个原则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1. 优先保障消费者网络账户安全原则

安全权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一个重要的也是首要的基本权利,安全权不仅包括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包括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主要体现为网络账户安全。虽然互联网金融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为满足消费者的理财和投资需求,但是不能将保障消费者的财产收益即盈利性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原则,因为盈利是建立在资金安全基础上的,如果没有网络账户的安全性作为前提,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盈利根本无从谈起,甚至有可能遭受重大的财产损失,如,近期频繁发生的网络借贷(P2P)平台跑路事件和余额宝账户资金被盗事件,便引发了消费者的普遍担忧,此事足以说明网络账户安全才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点和中心,否则,互联网金融创新只能是昙花一现。

2.差异化监管保护原则

如前所述,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国外主要依赖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完备的法律救济手段来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然而,鉴于我国现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及法律救济手段的有限,因而这条道路目前并不适合我国国情,必须探索一条适合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有效路径。笔者以为,积极采取差异化的监管保护措施,应是我国现阶段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最优路径选择。英国经济学家Michael Toy-to:提出的双峰理论(Twin Peaks)明确将消费者权利保护视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互联网金融监管亦不例外,因而,监管制度的缺失将不利于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鉴于此,着力构建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监管制度应是我国的当务之急。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夹缝金融,其生长基础就是对监管的套利,因而在具体构建其监管制度时,还须注意与传统金融监管制度的区别,尤其在监管标准上,不宜搞一刀切,应采用不同的标准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要求即实行差异化的监管原则。

3.线上保护和线下保护相结合原则

互联网金融消费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消费,其所采用的消费方式主要是线上交易,因而对于普通消费者的保护方式未必适合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是故,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能只依赖于传统的线下保护方法和手段,应当针对互联网金融消费的特点,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如,可考虑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等。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而言,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较好地满足了纠纷解决快捷、简便和低成本的要求,是一种较为理想的互联网金融消费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建构

哈耶克认为法律肯定不是为了实现某个己知目的而被创制出来的,也可以说,是因为它能够使那些依它而行事的人更为有效地去追求和实现他们各自的目的而逐渐发展起来的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我国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己不能有效解决因互联网金融创新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是故,需要创新其他制度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显然,互联网账户安全保障制度、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制度及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等正是这样的制度形式。

1.互联网账户安全保障制度

网络账户安全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经常发生盗取、挪用或侵占消费者网络账户资金等侵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因而,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考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解决:首先,为防止消费者网络账户被盗,有学者提出,硬件方面要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投入,增强系统的防护能力,保证硬件环境安全运转;网络运行方面实现门户网站的安全访问,应用身份验证和分级授权等登录方式,限制非法用户登录网站等。笔者对此深表赞同,但更重要的是,应当尽快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障险制度以转移和分散风险。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障险作为一种财产保险,其标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具体表现为因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过错,如提供的网络平台存在缺陷等,造成消费者网络账户资金损失时,对消费者支付一定赔偿金额的责任。由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障险只需企业缴纳少量的保险费,就能达到免除法律上赔偿责任的效果,避免了互联网金融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从而保障了企业财产的安全和稳定,同时,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也能因保险人的雄厚财力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济,因而,笔者建议还可将该保险进一步设置为强制险,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其次,保障消费者网络账户安全,还应注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内控。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过程,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影响,旨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可行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以及对现行法规的遵循。具言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内控包括应在企业内部备有完善的报告制度、会计制度、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消费者网络账户银行托管制度与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制度,做到资金使用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并使资金使用全过程都能得到有效监管,从而积极防止消费者网络账户资金被挪用或侵占的风险发生。

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制度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制度可从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三个方面加以建构。具言之,首先,应当建立市场准入监管制度。针对目前市场上互联网金融企业良莠不齐的现状,监管部门应当设立市场准入的门槛,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准入设置相应的限制条件和标准,如对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业务范围、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人员配置等提出一定的要求,只有达到上述要求的企业才能取得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经营许可,否则,不允许其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此外,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须达到上述从业标准,对于其中不具备从业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进行整改,如经整改后仍不符合从业要求的,应当责令其退出互联网金融市场;其次,建立市场运营监管制度。具体进行制度构建时,一方面,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滥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通过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隐瞒不利因素、夸大盈利前景欺骗消费者等,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格式合同的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对企业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使互联网金融企业能依据一定的规则公平竞争,从而确保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服务品质和公平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基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资本充足率、风险准备金等重要监管指标上也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具体设定标准时可结合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比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适当放宽。不仅如此,由于在网络环境中消费者选购互联网金融产品主要依赖于互联网金融经营者的描述,可考虑通过一个权威的评估机构对经营者进行信用评级,从而给消费者提供参考信息,以免消费者盲目选购互联网金融产品;最后,建立市场退出监管制度。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退出,是指互联网金融企业自主或强制终止经营活动,进而消灭市场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其中,保障消费者权益是互联网金融企业退出市场时亚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之一。鉴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既不具备金融机构那样雄厚的实力,也没有国家信用作担保或完善的制度保障,一旦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企业可能因破产导致偿付能力不足或根本不具偿付能力,因而,为保障企业退出市场时的消费者利益,设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障基金或许不失为一个有益的尝试,不仅可以树立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心,也能增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具言之,每个互联网金融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在行业内成立消费者保障基金,基金由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具体管理,当消费者在接受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的服务中受到实际损害,却因企业破产倒闭而无法获得赔偿时,可以向基金申请损害赔偿金救济。

3.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

如前所述,传统的消费纠纷解决方式己经很难有效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因而,必须针对网上金融消费的特点,建立与之相应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才能实现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其中,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可谓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思路。互联网既可以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构建的营销平台和服务渠道,也可以充当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批评、监督和投拆的维权平台。在互联网背景下,消费者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等方便、快捷的自媒体渠道为自己维权,也可以通过建立QQ群和微信群等网络结社的方式集结起来跟商家进行谈判、索赔,这在我国己有先例,如,2012年12月发生的网贷平台优易贷跑路事件中,受害的60多位投资者就组成维权联盟追讨放款。在这个过程中间,社会化的公益平台和行业自律组织还可以在此之上组织调解、谈判,从而实现第三方介入的他力救济,并为今后进行诉讼或仲裁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比如,作为我国第一家专业的网贷资讯综合性网站网贷之家,就曾经多次在P2 P跑路事件中团聚那些受害者,代表他们进行维权活动;还有金融网站成立以来,专门开辟了维权专线,发布了不少有关维权案例的内容等。另外,今年新成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发挥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作用。总之,通过互联网可以最大程度的方便消费者进行联络,了解有关信息,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提供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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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 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42亿,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42.9%。与2011年相比,网购用户增长4807万人,增长率为24.8%。 网络......
金融消费者安全权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04
摘 要 随着金融活动的不断增多从而使消费者的概念从日常的生活市场中逐步向金融领域延伸,发展出“金融消费者”的特殊角色,但是,金融活动的专业性、风险性与不确定性要求必须要具备相当的金融消费安全系数,即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安全......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23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简称消保工作 )属于金融监管改革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世界各国做法各异,虽然我国起步较晚,但是也正在不断积极探索消保工作。 一、域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 ( 一) 以多重监管保障美国金融消费者权益......
金融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探讨
发布时间:2023-07-18
在信息全球化的浪潮下,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和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我国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在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凭借互联网双双获利的同时,也发生了大量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受到侵犯的纠纷。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摘要:随着金融活动的不断增多从而使消费者的概念从日常的生活市场中逐步向金融领域延伸,发展出金融消费者的特殊角色,但是,金融活动的专业性、风险性与不确定性要求必须要具.........
浅析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7-04-13
摘 要 随着互联网走进千家万户,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模式已经为广大的消费者普遍接受。网络购物带给生活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潜在的购物风险,造成了部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本文旨在分析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利益保护的金融审计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5
摘要:金融行业大数据应用比例持续增加,金融审计也面临着变革。在大数据环境下,使用金融审计来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护消费者利益成了迫切需要。本文立足于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角度,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深入研究金融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提出了基于消费者利益保护视角的金融审计研究基本思路。关键词:金融审计;消费者利益保护;大数据一、大数据环境下金融审计理论基础“互联网金融”连续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想要整顿规范金.........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体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3-27
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首先,立法理念:忽视金融消费者权益。在立法指导思想上,金融立法往往侧重于金融机构安全与效益,而忽视消费者权益,没有将金融安全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联系起来,没有回应金融消费者所具有非常明显的......
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开业 开创金融新蓝海
发布时间:2023-01-07
伴随电子商务、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批互联网消费金融试点不断推向市场,由互联网企业主导的消费金融有望开创我国金融行业一片新的蓝海 近年来,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至全国已成为经济新常态下落实国家消费升级一项新政。国务院总理......
简析消费者网上交易的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3-02-20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简析消费者网上交易的权益保护”,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上购物日益流行,在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因网......
保护患者权益不宜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便车
发布时间:2023-03-28
保护患者权益不宜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便车 保护患者权益不宜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便车 保护患者权益不宜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便车 「摘 要」 医患关系是否应纳入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无论是......
试论网络团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网络团购作为一种崭新的电子商务模式近两年在中国发展迅速。然而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以及行政监管不力,再加上缺乏专门针对网络团购的法律法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浅析我国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23-05-06
摘要: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促使金融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内容的扩展,由此金融机构便通过其服务内容收集到较多的个人金融信息,而这些个人信息在的保护也日益受到关注,笔者试图通过本文对于我国金融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些许法律建议。 ......
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现状及完善对策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1
金融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需通过完善立法、建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一、现状分析。(一)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亟需加强。在金融市场中,当金融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时,直接向侵权金融机构投诉,争取取协商解决,或向侵权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举报者较多,而采取向消费者协会或.........
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2-10-09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的构建”,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涵义 1. 金融消费者的概念......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12
[提要] 近年来,网络购物发展迅猛,但网络购物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实惠的同时,也附带产生了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本文从网络购物现状出发,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提出维护网购消费者权益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
对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探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9
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探究,并且成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以顺应金融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方向。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的定义是指为了个人和家庭使用的目的而购买特定货物或者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金融消费者不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更加是我国经济法论文target=_blank经济法的基本主体。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中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
我国网络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15-08-13
摘要:目前,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速度较为迅速,网络交易数据庞大,因此,规范网络交易、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法治的网络购物环境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本文从网络交易的特征入手,对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分点展开讨论,最后根数实......
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6-04-22
现代社会中的公司在为股东赚取利润的同时,越来越关注和强调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基于此查字典范文网编辑了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欢迎参考! 本文梳理了公司应当对消费者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论证了公司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的实......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现状和趋势研究
发布时间:2016-06-29
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互联网使用习惯的全面养成,互联网消费金融现在正处于一个最好的时代,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链发展环境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一、引言 从2011年至今,我国的GD......
对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1-08
一、对于本法所称消费者的解读 (一)消费者之渊源消费者的经济学解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对消费者作经济......
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探究分析
发布时间:2014-01-10
1、首页2、我国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存在的不足3、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的措施 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在金融领域的具体延伸,金融消费者受到法律倾斜保护的主要原因是其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查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干问题的判例(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1
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影响日深,但在对该法涉及的消费者的认定、该法的适用范围、对消费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该法与相关法律规范的竞合等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上还存在着不少争议与失误,本文以相关典型案例为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发布时间:2013-12-1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摘要):现今,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消费者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保护运动立法的发......
我国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浅析
发布时间:2023-02-22
一、网络交易的含义 所谓的网络交易,即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数字化。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发布时间:2023-02-2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论文摘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的同时,市场消费空间和消费层次不断拓展,各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28
随着国内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也逐渐体现其存在的价值,与此同时,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愿意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来解决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有一份数据,其......
关于加强黑龙江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8-26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现代金融活动越来越密切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金融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金融消费者的参与程度更加深入而广泛,同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
互联网+金融消费前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15-08-13
自从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的概念,“互联网+”风靡大街小巷,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名词。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典型的“互联网+”行业,它并非简单的传统金融业务线上化,而是一种新的金融形态,把......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论文摘要: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15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法律形式上的民事救济制度,能够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交易的过程中作为相对弱势群体的消费者们提供维护权益的法律保护。通过它的补偿功能、制裁功能、威慑功能以及鼓励职能对市场经济中的生产制造和销售者加以规范和......
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刍议
发布时间:2023-07-01
摘 要: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自己的法律权益,消费者权益在日益完善的经济法中逐渐变成了最核心的内容。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从法律层面分析经济法对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保护措施,现有的法律法规又是如何维护消......
合同之诉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3-07-15
合同之诉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 合同之诉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 合同之诉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 内容摘要: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受到侵害......
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构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提升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和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但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凸显出立法理念的滞后性,制度规章的遗漏性等......
消费者隐私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3-07-25
摘 要 目前,我国在立法方面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内容不周延、缺少专门立法和消费者信息开放和信息保护不协调等不足。借鉴国外立法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等先进经验,我们必须先针对现存的问题采取相应提高......
论述信用卡申请合同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6-09-19
一、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条款 《某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信用卡合同》) 第一条第五款: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将甲方信息用于乙方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交叉销售。(注:甲方为信用卡申请人,乙方......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9
[摘要] 由于电子商务所具有的特殊性,这就给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带来了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本文简要地论述了这些新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隐私权 一、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挑......
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专利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09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专利保护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首先来自于IT界,一般是指互联网企业向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小断进步与创新加速,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形成。根据服务形式的小同,可以将互联网金融归为三大模......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30
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的商业模式,对全球经济已经开始产生重大影响,为了使电子商务更好的发展,并且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我们迫切地需要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来对其加以规范。因此,总结电子商务遇到的法律问题,研究电子商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措施探析
发布时间:2023-06-23
摘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消费模式的不断涌现,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和弊端逐渐暴露。不能再满足应对当今的所有情况,亟待补全和完善。本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的比较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09
一、两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的比较 早在2001 年,加拿大在联邦政府之下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消费者管理局即FCAC,全面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发酵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加强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并于2010 年通过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1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 法律制度 保护 完善 内容提要: 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弊端,如缺乏合理的举证责任规定、消协的职能缺位、相关的惩罚性条款不合理等等。因此,立法部门就需要制定合理的举证责任制度、强......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10
摘 要 随着当今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范围也日益广泛,致使一种新兴事物――电子商务的出现。现如今,电子商务已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成为了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网络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面对此......
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3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的发展进程也在不断加快,旅游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旅游经济在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缺陷,例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长期以来,在消费者权益民法实......
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2-07-31
一、引言 旅游业作为无烟无污染行业已经越来越受国家的重视,并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产业。而且在我国大量的人文地理有资的硬件条件支持下,社会大量资金涌入旅游业,促进了我国旅游经济的迅速发展。但是,与旅游经济配套的旅游法律制度......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国的金融创新与监管
发布时间:2016-01-08
[摘 要]随着金融行业与信息技术的结合,我国的金融发展出现了新业态。传统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因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不断改变,银行业务范围也因此逐渐拓宽。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阶段,金融体制仍不完善,出现了多种风险及监管问题,......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投资者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16
摘 要 “百发”理财计划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活跃闲置资金的同时,其在技术、立法、监管层面都不同于传统金融,同时也都对金融投资者的保护带来一定的挑战。基于此,本文在进行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域外金融消费......
浅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现代消费者保护立法最早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开始的,它的兴起是与世界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①。《......
从网络购物看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网络购物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风靡时下。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并得不到救济。2009年3月15日“3.15消费者保护日”的到来之前,本文就网络购物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建议提出了一些个人之看法,对消费者保......
消费者在买预售房中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发布时间:2022-07-21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不断 发展 ,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 农村 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去城市购买商品房定居。当前我国商品房开发商大多采用预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陷阱林林总总。购买商品房时,消费者应当注意防范预售商品房合......
互联网金融的“簇拥者”
发布时间:2023-01-16
之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称,同意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华创证券等6家公司进行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对此,有不少市场人士预计,互联网与券商行业的融合乃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将让券商行业重新洗......
浅谈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在给人们带来快捷、方便、廉价等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问题,其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如:网络广告主体不确定、虚假广告责任承担、即时过程中的侵害及消费者网络隐私的保护等问题,成为制......
国际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6-12-07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以及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电子商务应运而生,并迅速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作为一种建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活动,国际电子商务脱离了传统的面对面交易模式,融入了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
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孙永石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5
内容摘要——作为中国公民的一员,我们时时刻刻都要学会保护自己,消费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那么消费者权益更是需要受到保护。本文通过写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的同时,消费者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权利意识、文明消费意识、......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2-09-22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普及和发展,商务活动和电子网络的结合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不可阻挡的新趋势。这种新型的商贸形式给人们带来了全新的购物体验,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深受人们的喜爱。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电子商务固有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3-06-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解释适用问题,须从我国民法反欺诈制度入手。......
论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2-08-16
一、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在立法方面的问题 1.法律层级比较低,缺乏具体的规定。现有的规定大部分只是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做出了相对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可实施的规范。并且......
跨境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6
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发展的不断成熟以及人们购买力的不断增强,网络跨境代购由早期的熟人代购转变为网络商业平台从而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在跨境代购中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
浅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9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
中国互联网金融TOP300
发布时间:2023-03-01
在互联网金融这个万亿级的多“金”行业,挤满了创新的力量。从在线支付到P2P到众筹到直销银行,每一个细分领域不论成熟与否,创新型企业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竞争也日渐加剧。其中既有行业巨头的激烈角逐,又有初创企业的默默拼搏。本......
消费模式变革与消费者保护立法中的利益平衡
发布时间:2023-06-19
〔摘要〕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正经历着由“单一的生产出口依赖”向“生产出口与内生消费并重”的模式转变,随之而来的是中国消费社会的形成以及消费模式中“空间、客体、媒介及时间”等要素的变化,由此进一步引发“网络消费、非物质产......
基于网络购物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分析
发布时间:2016-06-29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项发展中的金融服务,在为用户带来便捷的同时,仍存在许多风险,需要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分析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1引言 网络购物通过互联网对商品信息进......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02
摘 要:本文主要是研究互联网金融事业未来金融创新发展的新趋向,拥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和发展潜力,它不仅有助于填补我国金融市场需要的空缺,而且还有助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模式的研究响应了国家更深层次......
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媒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12-15
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媒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媒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媒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摘 要 在有偿收视有线电视节目、报刊杂志和受众之间发生冲突时,如广告的对我......
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挑战与对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4
电子商务的兴起拓宽了消费市场、增大了消费信息量和增加了市场透明度,给消费者带来了福音,但是,又不可避免地使消费关系复杂化并增加了消费者遭受损害的机会。因此,电子商务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电......
当前我国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9-09
【摘 要】本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消费者维权的相关问题已经了社会的关注,完善民法保护机制已势在必行。本文结合各国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的立法、赔偿制度和救济机制的相关研究,对我国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探讨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
发布时间:2022-11-15
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开始了互联网化的探索与实践.2015年,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达2 234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在总保费收入中的所占比例从2011年的0.2%上升到2015年的9.2%,预计2016年......
互联网金融下的大学生消费信贷研究解析
发布时间:2023-02-18
互联网金融是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不断发展和应用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便捷性的金融服务平台。自互联网金融诞生以来所受到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极大的便捷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交易的进行,但是也有人认为互联网的风险性会导致互联金融的风险加大,影响企业以及个人的经济财产安全。在一路的争辩中,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便捷性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人们观念的巨大改变。就目前的情.........
互联网金融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模式创新
发布时间:2016-04-20
[内容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未来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导力量,但融资难问题制约着其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拓展了资金供给新渠道,能有效弥补传统金融对我国农业发展支持的不足。融资模式创新是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需求,互联网金融支持......
互联网金融下的大学生消费信贷研究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26
摘 要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发展,其在社会中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展。而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结合运用催生了众多具有生命力的新奇产物,互联网金融便是其一。简单而言,互联网金融是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不断进步和革新的基础上发......
法律毕业论文之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刍议
发布时间:2023-03-22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自己的法律权益,消费者权益在日益完善的经济法中逐渐变成了最核心的内容。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从法律层面分析经济法对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保护措施,现有的法律法规又是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创新研究
发布时间:2022-07-23
摘要: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等新兴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正逐渐改变着传统的金融业务。互联网与金融的“联姻”,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变革,催生了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型金融业态。本文介绍了当前国内较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结合互联网创新的条件,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策略。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模式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来说就是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在大数据和云计算到来的时代,将互联网与金融结合起来,有助于.........
“互联网+”金融新骗术
发布时间:2023-05-14
“我也不知道P2P是啥玩意,就知道网上也能理财。按按鼠标,点点手机,就能钱生钱。”出生于1960年的钱女士这样向《方圆》记者解释自己投资P2P的原因。去年年初,地铁、电视上到处都是P2P的广告,里面所说的利息远高于银行让钱女士眼睛一亮。之后,而且亲戚、朋友和邻居都说安全的,又可以随时提现,便把好几万养老钱投了进去。然而,互联网投资并不如纸上宣传的那么安全。到了去年6月份,钱女士开始收不到返息,身边.........
试论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论 文 摘 要本文结合《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商品房预售纠纷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展开了论述,并结合实际谈了几点粗浅的看法。全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房屋预售纠纷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
互联网金融国际化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5
互联网金融在全球虽然铺天盖地般地发展迅猛,但对于何为互联网金融,理论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接下来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互联网金融国际化论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摘要:互联网金融由于具有快捷、精确等优势而发展迅速,但也孕育着许多风险,如机构具体行为方面的风险、投资者方面的风险、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法律适用方面的风险等。为化解上述风险,应集中精力深入研究国际及国外互联网金融的有关法律规定,完善我国.........
浅析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
发布时间:2022-12-22
一、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概述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和地位 消费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这样一个“走向权利的时代”,如何使消费者权利最大化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在产品种类日渐多样化的今天,虽......
微信购物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困境与破局
发布时间:2016-05-17
摘要:微信购物已经突破其社交工具的初始功能,演变成为一种流行的购物模式。由于微信购物区别于传统的网络购物,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殊性,也使得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呈现出自身的特殊性。在分析微信购物与传统网络购物区别的基础上,针......
分析我国儿童权益保护机制的创新
发布时间:2022-08-31
论文是指对一个专题或者一篇文章。一个知识点进行研究的文章,他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又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
国内外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立法现状
发布时间:2023-04-27
一、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立法概况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间,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建设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建设工作才被逐渐提上国家立法的议事日程......
经济法论文8000字: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2-09-07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经济法论文8000字。 随着货币发展不断渗入,科学技术含量与物质生产力的极大提升,人们的消费观念......
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思路探讨
发布时间:2022-08-12
摘 要:这些年互联网金融创新如火如荼,互联网金融创新伴随着这种风险,这些风险对于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这客观上要求加强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本文对于互联网金融类别、互联网金融创新以及创......
反垄断法视野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救济制度初探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文章是以我国《反垄断法》为基点,分析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强大的理论支撑,然后结合《反垄断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提出行政制度和诉讼制度两方面的建议,以期更及时、全面地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
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30
发达的传统金融服务导致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着强大的竞争对手,第三方支付领域就是最明显的案例。 互联网金融泛指近年来由新兴公司和金融服务公司等提供的具有创新性和破坏性的新型金融服务和产品,包括运用新技术提供服务的银行......
衡量金融互联网化的影响中国金融互联网化指数设计思路
发布时间:2023-03-27
中国金融互联网化指数即将由博鳌亚洲论坛官方杂志《博鳌观察》、尼尔森、腾讯・企鹅智酷联合发布,该指数将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从可得、易得、得益三个维度,去衡量金融互联网化的影响。2016年中国金融互联网指数将从融资维度切入。......
浅析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01
摘 要: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呈现出积极的模式,但也存在较多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对互联网金融做出了一系列的研究。在介绍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后结合具体的实例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最后给出了关于相关的解决......
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7
一、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的概念 首先,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是为了个人生活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交易方。在网络交易中,根据交易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B2B、B2C、C2C、B2G 四种类型,其中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