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
1.1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财政投资渠道分散,投资效率低由于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同,条块分割造成信息沟通不够,难以形成合力;而且各部门负责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建设内容和区域上存在重复,没有形成有效投入,造成浪费。此外,由于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过于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投入机制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
1.2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一是农村水利投资更多的是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而部分地方财政,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县、乡两级财政系“吃饭”财政,很难满足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需求,因此中央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投劳由以完成分配任务数为主向自愿出工转变,农民投劳数量直线下滑,造成投入不足。巨大的缺口导致了很多地区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水库、渠道淤积,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
2.基层农田水利建设的对策
2.1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导作用
加大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理应是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投资者。从国外经验看,集中财政资金,采取长远规划和分步实施的推进战略是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有效途径,而且各国通过严格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在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和运营管理方面具有明确分工[3]。因此,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二是建立农田水利投资专项基金,地方政府逐年按财政收入比例拨补资金,保证建设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三是稳定和扩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投入规模,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稳步增长的机制,并通过政策、法律法规等形式固定下来,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资金的扶持、引导和带动作用。
2.2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形式
充分发动农民投工投劳农田水利建设必须紧紧依靠农民群众。虽然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大势所趋,但仍有大部分农村人口及劳力留守农村,他们是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主体。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行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筹资筹劳新机制,使农民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受益的主体。县级相关机构要通过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来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出县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整合办法。如一些地区农田水利建设中,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整合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等项目资金,打捆使用,集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提高了水利投入的整体效益[4]。2.3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历史欠账多、投入缺口很大,尤其是西部地区,很多县(市)地方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能力有限,对于中央扶持投资的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也难以落实。因此,在地方财力不足情况下,需要努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水利投融资渠道[5]。近年来,金融业务发展比较领先的省份通过信贷等其他融资渠道筹集水利建设投资方面的创新经验和措施可以进一步探索推广。
3.结论
综上,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应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配适当比例的资金投入到已经建成并利用的农田水利设施维护上。这样既保持和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率,又减少了新增同类设施的建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