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系统破坏和海洋环境污染的程度日益加剧,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证海洋经济和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已迫在眉睫。在这样的背景下,海洋保护区应运而生。从国内外相关研究及实践经历可以发现,作为海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协调海洋开发与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部分发达国家在海洋保护区建设方面起步较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各种领域上的实践都取得了显著地成效。
二.我国有关海洋保护区的分类
我国的海洋保护区事业目前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的海洋保护区分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两大类,二者在保护宗旨、目标、对象、选划标准、保护内容和范围、保护任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有诸多不同。从国际上对海洋保护区的定义和分类来看,海洋特别保护区应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海洋保护区类型。 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要求,需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的区域。根据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地理区位、海洋开发利用现状、资源环境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海洋特别保护区可以分为海洋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资源保护区和海洋公园等类型。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我国自2005年起在管辖海域发展建设一批海洋特别保护区。随着国家与地方对海洋环境资源的日益重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目前,我国已有23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不含海洋公园类型)和18处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已近36万公顷。我国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包含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公园等多种类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网络体系。珊瑚礁、红树林、滨海湿地和重要渔业水域等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得到了有效保护。但是,我国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整体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首先,海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较小,空间分布不均衡,与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相比,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面积仅占0.076%,还没有达到国家对于推进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的目标;其次,由于各地经济实力和人才资源发展不均衡,各特别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个别保护区的管理仍停留在简单的看护水平上,影响保护区功能和效益的发挥。
三.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现状
该保护区成立于2009年,是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也是青岛市第一个海洋特别保护区。由于保护区成立时间较短,建设和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胶州湾内的开发活动日益增多,保护区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根据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体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虽然近几十年来在资源环境、水文地质、岸线变化、湿地修复、海岸带管理等方面对胶州湾做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但专门针对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研究很少,尤其是还没有对其环境政策、环境绩效和环境因素识别等的研究和探讨。目前胶州湾湿地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2)湿地水质不断恶化。沿海岸不断发展壮大的工业、海运业导致的城市人口增加,将工业和生活污水、船舶废水、养殖废水、事故溢油和各种生活、工业垃圾倾倒在胶州湾,导致水质不断恶化,湿地无机氮、无机磷含量超标严重。
(4)滨海湿地自然景观分维数下降。将自然湿地转化为盐田、虾蟹池等人工湿地,使胶州湾滨海湿地景观格局发生明显变化,被形状不规则面积较小的湿地景观斑块取代,沿岸景观格局趋于简单化,景观斑块分维数下降。
四、总结
总的来说,湿地缺乏立法保护,管理力度不够。湿地的保护管理、恢复改造、执法监督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地方规章;湿地范围的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等现象还很严重,希望政府能加强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其的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