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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员工社交媒体使用守则》对我国记者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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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员工社交媒体使用守则》对我国记者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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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以《美联社员工社交媒体使用守则》为例展开论述,主要阐述其对我国记者的影响,以及我们可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 美联社;社交媒体;守则;记者

基于Web2.0时代横空而出的社交媒体方兴未艾,随着智能手机的大规模普及和社交媒体客户端的推广,社交媒体已经作为这个时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当中。对记者而言,与传统媒体相比,社交媒体的更大的优势就在于其制作流程的简化和发布周期的大幅度缩减。但“技术发展,对善和恶都带来无限的可能性。”[1]社交媒体使用的低门槛、低成本使信息流通趋向扁平化、去阶层化的同时,被弱化的把关功能往往导致诸多问题。

1 在社交媒体环境下,记者应当明确自身角色定位

《美联社员工社交媒体使用守则》“建议员工在一个社交网络上只用一个账号,既用于工作,也用于个人社交。”,“员工需要意识到,他们透露的关于自己或同事的任何观点和个人信息都有可能会被与美联社的名字联系起来。”在相对自由的社交媒体环境下,记者的确享有传播的自由权利,但是,记者的形象并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用户,他们是供职于拥有话语权的大众媒体的记者;在使用微博等社交媒体时,记者的角色和普通用户的角色不是一张纸的两面,能够非此即彼地随时切换,所以记者需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职业角色――首先是记者甚至是公众人物,其次才是普通的社交媒体用户。因为在社交媒体环境下,受众也并不完全会将二者区分开来。而记者所发布的内容会不自觉地带有长期在某个媒体形成的语言习惯和观点烙印,所以,记者首先要明确社交媒体中自己的角色定位。

从某种意义上说,记者通过社交获得信息一方面是由于自身的职业习惯,对信息的检索和捕捉能力较强,但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其所在媒体的品牌效应让记者能够更多地获得消息来源,这也就是当记者在获得潜在的新闻信息时,首先应当上报给供职媒体,而非擅自发布到网上,赚取点击量和粉丝的原因之一。而对于粉丝关注度很高的知名记者以及电视记者,则更需要以一名公众人物的标准来规范自己在社交媒体中的表达,如果记者出现与受众对公众人物的期待不符的情况,其个人和所在媒体的形象都将受到消极影响。

而记者如果对自身有着明晰的角色定位,会相对产生出更加积极的效果。北京时间2014年4月3日凌晨,《华西都市报》官微发布的:“中国游客在马来西亚被绑架”的独家新闻就是该报记者在休假过程中亲历的突发事件。记者第一时间将在现场抓拍到的照片通过微信发送到所在媒体,经过密切配合成就了《华西都市报》对整个事件的独家报道。

2秉持真实、客观的专业素养

新版守则最大的亮点就在于美联社告诫员工:“在任何时候都要避免在网上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那些来自社交网络的消息,要用与验证从其他渠道获得消息相同的方法加以检验。”“假新闻是微博的阿喀琉斯之踵”,随着社交媒体对传统意义下媒介“把关人”作用的消解,记者的自觉性和对信息的判断力都应当有意识地增强,这既是作为职业媒体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其所在媒介品牌的维护。在“金庸去世”的假新闻出现微博上半个小时之内,当网络正处于一片惋惜的混乱时刻,凤凰卫视的记者闾丘露薇及时在微博上质疑并澄清了这则假新闻。作为记者,应该发挥好自己的判断能力,及时发现错误信息,进行勘误,无论对自身还是对所在媒介,都具有积极意义。

《权力的媒介》作者阿特休尔说:“对新闻工作者而言,圣杯应当是客观性法则。如果他缺少这些东西,其身份就会贬低,其结果就可能使其职业遭到毁灭之灾。”守则中,美联社无时无刻不在强调记者使用社交媒体时的客观和平衡性:“员工必须意识到,自己的观点可能会损害美联社作为一个不带偏见的新闻源的声誉。”;“发布旨在为采写报道而收集观点的帖子时必须清楚地表明我们寻求的是关于某个话题的各方观点。”同时也号召员工力求避免“原汁原味的转发”。2014年3月8日凌晨,飞往北京的马航MH370航班起飞后同地面失联。多个小时搜救无果后,微博上充斥着各种猜测与祈祷。在没有确定客机去向和是否坠毁的情况下,一些粉丝众多的记者和媒体人在微博上情绪化的转发不仅造成了煽情信息的泛滥,甚至会让受众产生:记者微博消费灾难,传播谣言的印象。

而当面对“网络暴力”的蔓延,在使用社交媒体时,记者所关注的,往往是舆论的暴风眼。为了能够更加全面地获得信息,记者应该在社交媒体上应尽量关注不同方面的消息来源,面对争议性的问题,一定要本着客观、平衡的立场去对待。

3 坚守伦理道德的准绳

守则强调要力求避免非议他人以及同那些情绪激动、失去理智的读者反复争执。“微博的负面现象,多数属于道德和文化认识问题,没有必要由行政,甚至司法直接干预。”[3]社交媒体上的个人角色多样,记者的角色转换也十分频繁,但是这些角色应该共同恪守的道德底线不可僭越。即使作为普通公民,也必须有职业操守和道德追求,不能为了逞一时的口舌之快而对他人、对自己造成伤害。而如果以一个普通记者甚至是公众人物的角色发言,就更应该有明晰的道德伦理准绳。

而在另外一些特殊情况下,记者需要借助社交媒体来维护公众的利益,2010年9月16日,香港《凤凰周刊》记者部主任邓飞在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上直播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围堵自焚拆迁户进京事件,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不经过所在媒体,在遵守道德及法律的底线的前提下,为维护公众利益而直接将信息发布到微博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需要记者拥有相当的勇气和判断力,这对记者而言也是一种考验。

《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认为,功能不断延展的新媒体与社会的融合在深化,成为成就“中国梦”的积极力量。虽然我国国情和政治环境有着自己的特色,但在公共表达的前提下,适度的规范是记者微博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路透社和美联社的社交媒体指引,最大的特点并不在于此,而在于在今天这样一个自媒体时代,它们仍在努力维持新闻工作作为一个专业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即使是在社交媒体这个自由的平台上,如果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恐怕也在于此。”[4]

参考文献

[1]维纳.控制论[M].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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