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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某信托企业风险控制研究
【第一章】信托理财公司风险防范探析绪论
【第二章】信托风险管理理论基础
【3.1】信托公司内控体系现状
【3.2-3.3】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与净资本管理现状
【第四章】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结论/参考文献】信托企业风险控制体系构建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五章 完善 C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议
5.1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5.1.1 优化控制环境。
对于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首先要完善其核心基础,即健全内部控制环境。一个健全的控制环境才能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发挥,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
(1)合理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部门权责分配。
组织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整体框架,能够反映出公司日常授权及报告流程及方式。清晰的层级组织结构以及合理的部门职能划分能够使得公司上下形成流畅协调的工作环境。对于 C 信托公司,在其组织结构的设置上以及高层管理范围的界定上存在缺陷。针对这种情况,C 信托公司应合理划分管理层的权利范围,避免部分高管业务承办与监管于一身情况的出现;针对主动管理型业务最终审批的问题,应增设专门监督董事长业务决策的审查小组,以防止其为了大股东的权益,不能做出合理客观的决策,从而影响公司风险管理及长久发展。另外,应细化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责,避免各业务部门的业务冲突,防止多个业务部门同时与一个交易对手合作情况的发生;对于业务同化较高或者业务范围重叠的业务部门可以适当合并,如 C 信托公司多个业务部门同时做房地产相关的业务,不但影响了公司风险管理指标的完成,也加大了公司内部各业务部门的无效竞争,对于这种情况,可以进行业务部门的有效合并,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并简化公司组织结构。其次,简化业务内部审批流程,对于同一业务项目成立前的审批完成,就不在其成立出款时再做审批,避免同一业务的重复审批,保证业务审批合规有效的同时,减轻业务承做者的工作量。再者,强化部门职责的落实能力,保证每一部门都能将自己的职责落实到位。例如,在业务调研阶段,严格按照规定由合规或者风控与业务承做部门同时参于,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减轻业务部门的工作压力。
(2)细化公司发展战略。
C 信托公司应科学合理的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严格监督发展战略的落实情况。首先,对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不但要符合公司利益,更要紧跟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合理制定宏观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合理详细的设计公司每一阶段的发展计划及目标,使得公司发展紧跟时代要求,积极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另外,对于加强战略的实施与监督,从制定发展战略,到各阶段计划的实施以及评估调整,再到公司各阶段计划实施的信息披露都要严格监督其落实情况与进度,在保障其严格落实的前提下,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加大公司领导阶层(如董事会)的积极能动性,努力引导公司的战略实施与转型发展。
(3)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建设。
C 信托公司应加大人力资源管理的建设力度。首先在公司职员的招聘方面,应该从实际业务出发,根据公司需求对人员缺乏部门引进合适人才,对存在人员足余情况的部门合理调整,在根据公司要求录用人员的情况下,灵活调整空缺人才的引进制度;第二合理引导公司职员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系统,在强化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同时,加大老员工的培训力度,根据不同员工的发展阶段与岗位要求,开设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第三,提升员工的有效激励,对于前中后部门一视同仁,无论员工在公司多久,不论资历、只看能力,从而对年轻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5.1.2 健全风险评估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宏观经济环境愈加复杂,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大,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外界环境,C 信托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而风险评估的完善健全是其不可缺少的一环。扩大风险评估的覆盖范围,以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节点以及公司业务各个流程为核心开展风险评估,不放过任何可能产生风险的节点。对于每一类型的业务不仅要关注其风险总量,更要注意每一笔业务的风险控制,只有对单个业务风险做到有效控制,才能够做好每一类的业务风险控制。除此之外,对于风险的评估,不仅要着眼当下,更要放眼未来,把握发展的未来趋势。
另外,C 信托公司不仅需要建立一个统一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而且要建立一个能够应对当前不断创新的信托业的评估体系。当下信托业正处于业务转型的关键时期,C信托公司对于主动管理型业务风险评估的能力需要不断加强,在这一个方面可以借鉴中信信托所采取的方法,即针对不熟悉的业务领域,合理引入相关人才,对新型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以避免业务不熟悉可能造成的风险。另外,加强员工培训,培养一批适应新型信托业务的人才。
5.1.3 建立内部业务信息共享平台。
良好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C 信托公司虽建立了基本信息以及信息披露的网站及渠道,但是在内部业务信息的传递与共享的建设方面仍显不足。基于强化公司管理及风险防范的目的,C 信托公司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数字化信息平台。第一,一个有效的数字化信息平台能够使得 C 信托公司的前台业务部门与监督审查部门以及托管营运部门有效的传递、共享信息,使得业务部门无需负担项目的调研考察以及存续项目的管理,使其释放精力、强化业务拓展能力。第二,一个有效的数字化信息平台能够使得公司管理层在第一时间获得业务项目的信息,能够有效及时的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第三,科学的数字化信息平台应该不断吸收外界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的不断搜集、归纳整理出公司发展需要的信息,有效识别客户信息,降低对对手客户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帮助公司及时识别风险并规避风险。
5.1.4 填补风险监督缺陷。
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能够起到有效的反馈作用,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C 信托公司要建立全覆盖式的合理监督体系,让监督机制覆盖到公司的方方面面,彻底消除监督排查不到位、不全面的问题,实现监督机制的有效落实。另外在增加监督覆盖面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督制度的纵向发展,让监督审查制度不仅落实于风险发生之后,在风险发生之前就要做到有效的监督排查,将风险隔离在大门之外。
C 信托公司要不断对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以及专业化知识进行培训提升。首先公司要对监督人员设置进入门槛,监督人员的使用要考虑其综合素质,即监督人员除了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以及职业操守之外,跟要具备专业的风险辨别能力。现在 C 信托公司的监督人员主要精通会计专业,缺乏综合的风险辨别能力,针对此种情况,公司更是要培养综合分析型人才,以应对愈加多样化的监督需求。另外,C 信托公司应增强监督部门的独立性,使得其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时,能够保持客观性,不被其他因素所干扰。
5.2 健全业务风险管理建设。
5.2.1 合理规范信托业务。
我国通过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相关政策积极促进信托业务稳定发展,历经多次整改,我国信托业逐渐回归本源。C 信托公司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践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自身信托业务。
(1)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
我国有句俗话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愈加复杂的业务创新,不仅其他部门员工需要充电,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更需要不断加强。业务人员在保证自身专业基础的前提上,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财务以及具备对当下经济形势客观分析的综合能力。总结过往业务经验与教训,努力适应当下的业务创新。
(2)制定业务指引,增强业务受理审核力度。
C 信托公司应当在风险策略的导向之下,建立符合自身偏好的信托业务指引。不论是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工商企业还是资本市场,每个行业都有质量参差不齐的交易对手。即便是在充分履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信托公司难免会因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的影响,发生资产质量的恶化与风险传递。因此,制定量化明晰的信托业务指引,为业务拓展提供明确的准入标准,可以有效将存在风险诱因的交易对手隔离在准入门槛之外,防范信托资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信托公司业务指引不仅仅是对业务发现与业务调查流程的进一步规范与梳理,也为处于灰色地带的业务拓展建立了明确的法律合规保障,成为信托公司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卡。而且,《指引》的出台,在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为新业务的拓展与创新提供了思路,使业务部门在展业过程中的目标更为明确,项目成功评审过会的概率会更高。另外,业务受理作为信托业务的第一步,是一个信托业务项目能否成立的基础。面对交易对手融资的需求,业务人员应时刻保持审慎的态度去了解交易对手的基本条件,不因交易对手公司规模的大小做出片面主观判断,而是根据客观事实做出项目是否可行的合理判断。
(3)严格落实尽职调查。
信托项目的尽职调查不仅仅是简单的实地勘察及表面的文字材料整理,而是应该积极从各个渠道搜集交易对手的信息资料,例如当地税务及工商局以及媒体评价风向等等。通过整理搜集到的资料做出更加接近事实的客观判断。这一点的在上文也有提到,就是建立一个科学的数字化信息平台,为公司提供各种数据及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防范虽然作为 C 信托公司业务风险防范中的重中之重,但其现有防范措施较为片面落后,加强尽职调查、建立科学的数字化信息平台能够很好的弥补 C 信托公司在信用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缺陷。
(4)增强业务审批的专业性及严谨性。
C 信托公司应该增强其业务审批的专业性及严谨性,在精简现有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可以参考借鉴中融信托的独立审批人制度,即在公司内部审核与最终审核之间加入一道程序,增加公司业务审核的专业性,避免操作风险的发生。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中融信托的独立审批人制度可以说是将这句话落实的了公司业务审批的实处,通过引进不同类型的专业人才,带领不同团队针对公司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进行专业性审批,在保障业务审批专业性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业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5)保证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准确认识。
相对于信托业务的其他环节,在信托产品销售这一节点也是比较容易产生风险。投资者了解到的信托产品资料可能与信托产品本身的详情不一致,即产品销售人员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误导投资者,隐瞒产品的真实风险度,使得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其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度不匹配,从而引起纠纷,产生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C 信托公司应该强化信托产品销售人员的道德建设,让其能够以简洁的语言使得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的收益及风险。另外,严格监督第三方(委托代为推介者)的销售行为。
(6)提高项目存续期间的管理水平。
在信托项目进行过程中不定期监督排查,增强监管力度,坚持量与质结合的管理办法,增加与融资方接触次数,充分了解其现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其经营状况与偿还能力。如坚持以审慎原则滚动编制交易对手的现金流量表,预测其还款来源,并对其还款来源进行有效监督,对其偿还能力做出准确评估。当外界政策的变动或者融资方的财务状况出现波动时,第一时间对信托项目进行中途调查,并根据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另外,还需关注抵押物的现值变动,有效评估保证人的代偿能力。
(7)增强资金流动性,避免刚性兑付。
资管新规的出台杜绝了信托公司以往刚性兑付,为保证公司信用,防止发生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风险,C 信托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资金流动性,避免刚信兑付的发生。以往,在融资性集合信托业务中,刚性兑付是行业内不成文的潜规则,但是资管新规的出台使得这种潜规则成为历史,为了防止流动性风险的发生,C 信托公司应增强其在信托期限内信托资产的变现能力;另外,在信托产品的设计之始,就要考虑到资金的流动性问题以及融资方可能出现的到期不能按时偿还的情况,为解决不能按时偿还投资者收益的问题预留时间,并向投资者详细解释投资期限可能延长的情况;再者,与投资者明详细讲解信托关系的责任认定原则,签订书面信托关系责任认定协议,即在公司履行好责任的前提下,产品投资风险应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8)强化不良资产管理能力。
针对业务产生的不良资产,C 信托公司应该统一管理,而不是谁出险谁管理,各业务部门或多或少都存在出险项目,统一管理能够有效识别同类型的风险资产,将风险资产分类处理,从而提升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另外,整顿不良资产处置部门,针对部门成为养老处这一现象严格整顿,设置部门进入门槛,引进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人才,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
5.2.2 积极促进业务转型。
信托行业的基础就是代客理财,在当下经济转型发展趋势下,C 信托公司应该紧跟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趋势,加速业务转型,抓住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中等收入人群持续增加的趋势,转变注重房地产信托的态度,积极打造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的资产管理机构。
近些年,随着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其行业短板也逐渐暴露,信托业整体通道业务占比较高并缺乏主动管理能力,如果信托公司继续以往的业务模式,即以房地产信托、政府融资平台等业务为主,则无法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且不符合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要求。去通道,强化主动管理能力是当下信托行业的转型方向,C 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型业务占比在近几年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这为其业务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C 信托公司应加大发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力度,并大力推进财富管理型业务的发展,从而促进其业务模式向主动管理型方向发展。发展股权投资业务,聚集一批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借助股权投资提高信托收入,资管新规的实行,必将使得信托产品投资者改变其原有的投资理念,一些投资者可能会更加注重具有足够的抵押物的信托产品,但是这种条件并不是所有产品能够满足的。这是加大发展投资股权的力度,无疑可以保持甚至增加公司的信托收入。
另外,C 信托公司可大力推进财富管理型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家族信托业。首先信托行业本身所具备的优势与财富管理非常契合,这种情况可以提高信托业在财富管理领域具备的竞争力,而发展家族信托,增加高净值客户的数量,并满足其个性化需求,也会使得信托收入方式得到创新,增加信托收入来源。C 信托公司推进财富管理型业务的发展首先要确定以打造自身品牌为基础,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财富福利理念,充分发挥自身具备优势,持续强化投资能力以匹配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赢得客户的信赖,搞好品牌建设;另外,公司应加强与私人银行的合作关系,私人银行能够为公司带来具备优良资质的客户资源,并可以代销信托产品,而具备良好口碑的信托公司也能够增加私人银行的高净值客户吸引力;再者,C 信托公司应该培养一批专门从事财富管理的专业人员,以更加专业能力服务客户。
5.3 加大净资本管理力度。
C 信托公司应该加大净资本管理力度。
第一,增强公司所有员工的净资本监管认识。当前,C 信托公司内部员工对于净资本管理的认识还不够深,不利于公司净资本管理。阶段性对员工进行净资本管理相关培训,增强其净资本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净资本管理环境,让净资本管理与公司发展战略更好的结合,建立以净资本约束为基础的发展模式。
第二,完善净资本管理体系。强化净资本制度建设,将净资本风险指标的实时变动引入风险预警机制,以此保障业务运营合法合规,并能够为公司提供应对风险的反应时间。
第三,严格落实净资本管理办法。净资本管理办法对融资类及通道类业务制定了较高的风险系数以此控制其发展,C 信托公司应该坚决落实净资本管理办法,在风险资本的计提上注重业务实质,明确信托类型界定范围,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实行不同的风险系数。另外,采用系数法计算风险资本与净资本虽然简单方便,但是这种方法无法清晰的反映业务项目的特定风险。C 信托公司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监管部门根据业务转型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风险系数。
第四,完善净资本指标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作为净资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人们了解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情况的有效途径。若信托公司不能实事求是的披露公司净资本信息,就会逐渐丧失净资本管理的动力,让净资本管理流于形式,不利于公司的风险管理。C 信托公司在自身保持严格自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促进外界监管措施的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第五,提高净资本使用效率,C 信托公司虽然在净资本总量上每年都是上升的,但是其对风险的覆盖率却是逐年降低,即其与风险资本的比值是逐年降低的。针对此种情况,一味的增资扩股只是权宜之计,只有转变业务发展模式,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净资本无法覆盖风险资本的问题。
综上,C 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还需不断完善,不管是从其内控体系,还是其业务风险管理的建设以及净资本管理方面都需要全面加强,从而建设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当下的经济变化,保障公司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