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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人民陪审制的完善——以司法去行政化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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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人民陪审制的完善——以司法去行政化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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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一直是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助力工程,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促进司法独立的司法体制改革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司法的去行政化工作也如火如茶地展开。传统观念上对司法去行政化的探索多集中在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之间,力求直接对审判管理权进行制约以达到司法独立的效果,而忽视了人民陪审制度对司法改革的作用力。人民陪审制度作为司法审判制度的组成部分,司法的去行政化改革必然促进人民陪审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人民陪审制度自身的完善亦会促进司法的去行政化。

1实然意义上的司法行政化之于人民陪审制度的负面影响

人民陪审制度作为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审判组织制度已经全然确立,但长期的司法行政化而导致的合议庭审理权与判决权的脱离,影响了合议庭职能的发挥,而作为合议庭的组成部分,陪审员的审判权自然也受到削弱。

1.1陪而不审

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的普遍存在,是目前人民陪审制度运行中最大的障碍,也使得人民陪审制度自实行以来备受怀疑与争议。人民陪审员被选任之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积极性不高,发言频率低,很少或几乎不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在合议时很少就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即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法官进行反驳之后而选择服从于法官,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以至于其在陪审中的作用微乎其微,使陪审制度流于形式。克服实践中存在的陪而不审的问题一直都是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着力点。

陪而不审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众多。首先,从法院的角度来说,法官不重视通过陪审制度、利用人民陪审员以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燃眉之急由于案件数量的压力与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尽量缩短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所消耗的时间。其次,从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说,绝大多数陪审员不了解陪审制度的价值;部分陪审员观念上存在差距,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欠缺,因此不愿意与法官进行交流或者对案件进行裁判时简单地听从法官的意见;少部分陪审员缺乏责任意识,参加陪审仅仅是为完成任务。笔者认为法院、法官甚至陪审员之所以不重视陪审制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于审判管理下的司法行政化对于人民陪审制度的负面影响。《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条文明确规定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才可以提交审委会,但是实践中,将案件提交审委会却已成常态。此外,审判法官向院长、庭长提交案件进行审批,以及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就具体案件进行汇报、请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发布指示或提意见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这些问题都制约了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的充分发挥。陪审员作为合议庭的一员,在合议庭对案件都无法行使独立判决权的前提下,就不难想象陪审员在司法行政化体制下的尴尬地位。具体而言,法院系统内部的行政化直接作用于合议庭,既然合议庭对于自己审理的案件没有判决权,要依赖于其他非审判主体的决定,那么合议庭的意见乃至于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就没有了价值。既然人民陪审员的观点没有价值,对裁判结果毫无影响或影响甚微,那么人民陪审员怎会做口舌之争来行使自己的审判权,何以让陪审员提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可见,案件批示制度、审委会制度等一系列象征着司法行政化的司法活动,弱化了合议庭的职权,进而打击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陪而不审现象的存在也就不足为奇了。

1.2削弱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

1.2.1人民陪审制度的主要价值

首先,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逻辑延伸,彰显了司法民主。实行陪审制度,就可以把人民本身,或至少把一部分公民提到法官的地位。这实质上就是陪审制度把领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或这一部分公民之手。人民通过陪审制度直接参与到司法审判活动过程中,行使司法审判权,使得彰显民意的生活经验及社会知识反映到司法审判中,强化司法与民众的对话,促进我国司法审判的民主化。

其次,人民陪审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的首要前提在于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影响其对于案件事实的正确判断,人民陪审员由于没有受过专门的法律训练,又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能够利用自己朴素的智慧和生活经验来进行判断,可以防止法官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主观片面和独断专行。同时人民陪审员又可以作为群众监督审判活动,预防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

1.2.2司法行政化对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的削弱

人民陪审制作为司法审判制度的一部分,从属于司法审判活动。司法民主的价值虽然作为司法审判中一项独立的价值追求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得到继承和发扬,但是这种民主价值也无法脱离司法审判权而独立存在,更无法摆脱司法权和行政权双重作用的宿命。

司法行政化简言之即行政干预司法的过程,主要表现在司法管理权对司法审判权的一种干涉。在司法行政化的过程中,人民陪审制度的司法民主价值附属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博弈过程中,一方面受到司法权的保护以实现司法独立,另一方面又受到行政权的阻碍而无法有效地实现陪审的价值。因此,司法行政化的过程也必然导致了司法民主价值的消亡。

司法行政化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陪而不审现象的普遍存在,人民陪审员本质上没有真正参与到审判活动中,在审判过程中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自己的立场在裁判中得不到体现,从而使陪审制度流于形式,极大削弱了陪审制度之于司法民主、司法公正的价值。另外,由于司法的行政化,案件的判决不是由合议庭以事实为依据、适用法律直接作出,而是由合议庭向审委会、院领导或上级法院请示的结果,造成审与判的脱离,也可能会使得判决结果很难令民众信服,容易引发舆论质疑,这样会极大地伤害司法公信力,不利于司法权威的树一立与维护。

2应然意义上的司法去行政化需要人 民陪审制度的完善

司法内部独立,简而言之,是指法院内部法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一方面,它是指法官通过独任和合议制形式审理案件,只服从法律,而不应当受到法院内部其他不正当的干涉。另一方面,下级法院的法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来自上级法院的不正当的干预。司法内部独立是司法独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刚性目标和未来指向。而长期的法院内部审判活动首长负责制以及由它延伸出来的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及向上级法院的案件请示制度使得司法内部行政化问题极其严重,审理权与判决权的不统一,也造成了实践中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这一不合理现象的普遍性。

司法内部的行政化一直是制约我国法治发展的一个瓶颈,践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现审判权的独立,就一定要加快司法去行政化的步伐。司法实践中,司法行政化已然成为阻碍司法内部独立的根源。在司法去行政化过程中,由于司法权存在于行政体制之下,无法发挥司法权本身的权力属性,反而具有主动性的行政权更具有博弈优势,占据了权力对抗中的主导地位,排除行政干预单靠司法权自身所具有的特征是无法完成司法内部独立的价值目标的①。然而司法过程中的审判管理是普遍存在于各国的司法制度之中的,司法审判也无法完全避免行政权的干涉。因此,我国的司法去行政化改革不应走完全排除行政权的路径,而应选择缓进式的隔离、剔除模式,利用程序化的制度限制行政权对司法权的渗透。人民陪审制度作为民意导人司法体系的有效途径,阻隔了行政权对于司法权的直接作用,间接实现了司法去行政化的目的。司法去行政化需要人民陪审制来发挥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司法审判权的分割

2.1.1权力之间的制约

陪审制度将司法审判权横向分割为法官的审判权和陪审员的陪审权,这一分离不仅仅是司法民主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它催生了陪审权对于法官的专属审判权的限制和对司法行政权的制约。陪审权作为一种权力,它产生的本质目的是什么?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权力主体的意志,而意志的最大特征是自由。这种意志的自由决定了权力在内容上、在现实转化上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这种不确定性是权力扩张、滥用、异化等问题的根源,是权力需要制约和监督的根本性理由。纵观陪审制的发展史,陪审团制意义上的陪审权目的就在于公民对法官权力的制约,而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实行的参审制也是借鉴英国陪审制而创立的,所以两者设立陪审制度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同的,都是希望用陪审权对法官的审判权进行制约。而对于我国司法行政化的国情,陪审权对于审判管理权的制约也被涵盖在对审判权的制约之中。行政权权力的扩张性需要陪审权的制约,所以,促进司法去行政化需要人民陪审制度。

2.1.2权力行使的结果

陪审权是人为分割审判权的结果,既然它的出现不是天然而存在的,那么它就必然承载了一定的使命,否则,其存在便没有任何意义。既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陪审员有审判的权力,就意味着法律对陪审权的承认,那么权力行使的结果必须受到重视。否则,根本不能被称之为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同享有审判权。并且由于陪审权所具有的民主属性,所以,陪审权的存在天然的具备不受行政权干预的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排斥非审判主体对于审判活动的干涉。

2.2司法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分隔

陪审权的融人将审判权与司法行政权分隔开来,改变了行政一司法的两造格局。作为非法院系统的陪审员天然地具有了无利害关系的属性,可以有效隔离司法行政权对司法审判权的直接作用,弱化了权力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增加了操纵审判的运作成本,强化了司法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利用法院系统外的合理力量来监督、强化审判权,从而实现与司法行政权的抗衡,或许可以作为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和动力,也作为促进司法去行政化的一种手段和尝试。

2.2.1人民陪审员的属性

陪审权对于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分隔首先表现为权力行使主体的属性不同。虽然从本质上讲,法官及其他法院内管理人员也是代表了人民,归属于人民,但是更现实地讲,他们又不同于人民,其本质为国家公务人员,归属于行政体制内,受体制内的约束,而人民陪审员是从人民中推荐或选举的,他们更代表人民,并且由于选任陪审员的随机性,所以,陪审员受到的体制内约束相对较弱,那么行政权对于陪审员的干预必定弱于对于法官的干预,所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行使司法审判权对司法去行政化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2.2监督下的两权分隔

陪审权分隔了行政权对于审判权的干预,还表现为陪审权的介人使得合议过程的相对公开化。法律规定,合议秘密进行,是不公开的。而陪审员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参与了审判合议,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于人民的公开,而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就使得行政权与审判权的隔离成为必要。要使人民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信赖司法、增强公信力就必须排斥行政权的干预,排斥司法行政化。另外,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价值就在于司法民主的体现,公众的参与增加了审判的社会效应,一旦行政干预司法的过程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对判决不公的质疑所引发的社会效应必然使行政权对于司法审判权的干预付出代价。

2.3司法资源的投入对于司法去行政化的刺激

人民陪审制度的正常运行包括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等很多环节,并且还要给予陪审员适当的补贴,所以整个流程的运转无疑增加了司法审判的成本,而对于这些巨大的成本的回报显然是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制度达到它所应该具备的价值和作用,而非依赖于非审判主体的决定;并且人民陪审制度增加司法审判程序的复杂性,其目的在于追求司法的民主与公正,而不在于快速结案,追求审判效率。所以,人民陪审制度可以有效地减缓司法审判过程中行政权对效率的追求。鉴于陪审权的介人会增加审判成本和程序的复杂性,行政权对于陪审权的干预明显会少于对法官审判权的干预。

笔者认为,在应然意义上,人民陪审制度所具有的对于司法去行政化的内在价值在以往都是被忽视的,并不是只要人民参与了审判就一定能达到这一制度本身应该具有的价值,认识到价值才是实现价值的前提。所以,重视人民陪审制的这一价值并在实践中通过对人民陪审制的完善实现这一价值是一个制度本身所应当给予的待遇。而人民陪审制在我国的发展至今还备受争议,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未被解决的问题,就意味着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它、完善它、运用它。人民陪审制度与司法内部独立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且不可忽视的联系,两者之间的联系通过合议庭这一审判组织形式发挥作用。通过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改变陪而不审的现象,使人民陪审员真正参与到审判活动中,增强合议庭的力量,使合议庭对于审理的案件享有判决权,实现审判统一,制约司法行政权的干预,发挥其本来应该具有的价值,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从而为促进司法的去行政化助一臂之力。

3人民陪审制度的优化之于司法行政化的矫正

司法去行政化不能仅仅局限在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双边直接对抗中寻求解决方案,而应当利用人民陪审制的优化来改变司法权天然弱化的地位以实现司法内部独立的价值目标。人民陪审制度的优化,会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在合议过程中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集思广益,使人民陪审员的立场在裁判中得以体现,直接目的在于改变陪而不审的现状,更深层次的意义则体现为凸显合议庭的重要地位,实现让审理者裁判,从而促进司法的去行政化。

陪审分为两种,即陪审制和参审制。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陪审员的人数规模和审判范围不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参照参审制度建立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相比较而言,始终处于被动的、受制约、不平衡的位置。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完善人民陪审制度,那么首先必须从这两个方面着手,另外辅之以裁判文书的改革。

3.1审判范围的界定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共同行使审判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有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并独立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评议案件时应当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中与法官具有同等的权力,而不区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也是参审制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范围也一直存有争议,主要是因为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得不到保障和落实,而依附于法官的审判权,这明显违背了权力的本质属性。那么是遵循参审制模式的固有特点,让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共同的职权还是选择借鉴陪审制模式,陪审员只负责审查事实问题,让人民陪审员切实行使权力,从而从根本上改变陪而不审的现象?笔者认为,应当以参审制模式为基本出发点,适当借鉴陪审制模式的经验。

在审判活动中,案件争议的存在是合议庭向院长、审委会或上级法院请示、审批的前提,也是司法行政化难以根除的一个原因。在合议过程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就事实和法律问题共同决议,由于双方来自不同的群体,是专业性和民主性的对碰,所以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观点的不可调和性,况且人民陪审员并非法律职业人,对法律知识也没有充分的了解,让陪审员就法律适用问题享有同法官相同的权力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民陪审员认识不到、不积极使用自己的权力,陪而不审。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的区分事实和法律问题,不但可以排除因两方群体属性的差异而带来的案件争议性,减少外部干预司法审判的可能性。并且可以使陪审员认识到自己作为权力主体的价值,提高陪审员的积极性,使陪审权落到实处,从而起到制约审判管理权的作用。

如何在以参审制模式为基本出发点的前提下,适当借鉴陪审制模式的经验?虽然从表面上看两种模式不可调和,但是笔者认为日本的裁判员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根据日本的《裁判员法》第6条第1款、第66条第1款的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法官和裁判员有权共同合议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无罪的事实,适用法律以及量刑。但是,对于庭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解释和程序使用等法律问题时,允许仅仅有法官合议决定。根据这一规定,日本的裁判员制度在裁判员和法官的权限方面是以参审制模式为基本出发点,对一些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仅仅由法官合议决定的例外规定。而我国目前在合议过程中,一般都是法官就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发言,然后再由陪审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陪审员很难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多数只是赞同法官的判断,没有独立行使表决权。借鉴日本在某些法律问题上仅由法官决议的思路,结合我国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状,在事实问题上可以先由陪审员讨论并各自发表观点,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只能就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指导,而不能表示对事实问题发表观点,在陪审员最终决定一致的情况下,除非法官认为存在法律上的错误,法官一般情况下不能推翻其决定,只有在陪审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法官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再一起进行表决。笔者认为当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虽然是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但是却要由法官单独对判决负责,如果采用相对区分事实和法律的合议方式,不但可以使让裁判者负责更具有合理性,而且相比较直接采用陪审制将事实认定权与法律使用权的绝对分离,这种方案的可行性可能会更强。

3.2参审制下的陪审员多数化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没有对人民陪审员的人数作出具体规定,而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如果在第一审案件中采用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最多为2人。高院和最高院的合议庭的陪审员最多为6人。《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3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实践中,基层法院的合议庭一般由一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促进司法去行政化,应当增加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实现由少数人参审到多数人参审的转变。

第一,从陪审权权力属性的角度来说,权力主体的力量决定权力的强度。审判权、行政权的主体是国家这一强大的后盾,而要增强陪审权的权力属性,权力的行使主体的增多不失为一种策略。以美国的审判陪审团为例,由于对于司法机关的不信任致使人们选择陪审团的形式,让陪审团决定事实问题,分离事实认定权、法律适用权,从而制约法官的权力,陪审团的人员数量是在6人以上。在我国,增加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数量,不但可以增强陪审员在合议过程中拥有的话语权,使陪审员敢于提出并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反驳法官的观点,不盲从权威,确实会对干预审判权的主体产生一定的压力,使其不能轻易对合议庭的决议进行推翻,让陪审员的意见得到重视。

第二,合议庭对于审判中存有争议的案件会提交院长、庭长审批,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或者向上级法院请示,那么要消除非审判主体对于审判活动的干预,就必须提高合议庭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能力,消除案件的争议性。而减少案件的争议性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集思广益。人民陪审员富有朴素的智慧与情感及丰富的生活经验,他们的判断更符合人民的社会价值观和生活习惯。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的数量越多,经过他们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大量观点的交锋与融合,案件的真相就越渐明朗。通过比较法的研究,可论证此观点的科学性。

(1)以陪审制的代表美国为例,《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8条规定,法官应当任命不少于6名不超过12名的陪审员组成陪审团。美国陪审团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于事实认定功能。陪审团就事实问题作出判断。陪审团之所以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就是美国人普遍认为陪审团汇集了具有不同经历、不同观点的人,而这些人的集合在认定案件事实时能够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2)以参审制的代表法国为例,目前法国的重罪法庭包括3名职业法官,9名代表公众舆论的陪审员。这9名陪审员在一定时间内具有同职业法官合作共同审判重罪案件的权力。在评议时通过投票的方式表决。而9名陪审员的投票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公众的意见。

(3)以陪审制与参审制的混合模式日本的裁判员制度为例。原则上,由3名法官和6名裁判员组成合议庭,由法官担任审判长。若被告人对起诉事实没有异议,也不存在法律解释和诉讼程序的争议,且法院考虑到案件内容和其他情况,认为适当的时候可以组成由1名法官和4名裁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

第三,人民陪审员的多数化会增加人民陪审制度运行的成本,为了使司法资源不被浪费,会刺激法院对于该制度的重视,使人民陪审权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审判,从而间接减少外部对于审判进行干涉的可能性,促进司法去行政化。

3.3人民陪审员的观点写入判决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1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人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人评议笔录。第10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应当认真阅读评议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发现评议笔录与评议内容不一致的,应当要求更正后签名。人民陪审员应当审核裁判文书文稿并签名。判决中要写上人民陪审员的意见。通过分析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笔者提出以下疑问。

(1)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陪审员有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力并未设置任何限制,可以看出陪审员在案件提交程序中权力的随意性,这无疑降低了审委会接收案件的门槛。这也是与司法去行政化中改革审判委员会的方向相矛盾的,无疑会强化司法的行政化。虽然这一规定或许是为了防止法官在合议中的独断专行,而赋予陪审员的权力,但是不加限制的权力难免会被滥用。

(2)虽然《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判决中要写上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但是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目前的裁判文书中多以本院认为进行说理,而非冠以合议庭之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更是得不到体现。裁判书中只说明本院意见,那么本院的背后到底是谁?合议庭还是院领导抑或审委会?实践中的这种做法为隐藏司法的行政化提供了空间。并且这种裁判文书中以集体名义的做法,更加容易忽视人民陪审员的地位和价值,陪而不审现象的存在就不足为奇了。所以笔者认为,在裁判文书中一定要落实判决中要写上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这一规定。

根据上文提出的两点疑问,笔者认为有如下对策。首先,对人民陪审员申请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的权力进行限制,除了提请院长决定、说明理由之外,还可以有更加详细的限制性规定,比如持反对意见的人数达到合议庭的一定比例等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民陪审员申请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的门槛,达到削弱司法行政化的目的。其次,将人民陪审员的观点写人判决。既然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是改革的大势所趋,那么何不借此东风来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地位,限制司法行政权。如果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那么在制作裁判文书的过程中,应当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也写人判决。这样的举措会带来两方面的效果:其一,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得到重视,地位得以提高,这就会激励陪审员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发表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只作为法官的陪衬。其二,合议庭成员包括人民陪审员的观点需要写人判决,那么也就可以改变以往合议庭审判分离的情况,因为审委会的观点并不能取代合议庭乃至人民陪审员的观点被写人判决,那么,对于司法的去行政化也具有相当的作用。其三,合议庭、人民陪审员的观点写人判决进而公开,体现了不同观点的交织进而形成的最后判决,代表人民的陪审员的观点被考虑,可以减轻社会对于法院判决的舆论压力,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4结语

人民陪审制度面对质疑,如若不改变陪而不审的状况,那么对于陪审制度本该内含的民主价值而言,进行再多的修饰和改观也无济于事。同样,司法的行政化若不能削弱至合理的限度,司法审判若不能排除外部的干涉,那么实现司法内部的独立的誓言也只是空谈。在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茶的当下,要重新审视人民陪审制度,认识到它对于司法去行政化的价值,从司法去行政化视角去完善人民陪审制度,进而赢得司法独立的未来。

参考文献

龙宗智.审判管理:功效、局限及界限把握.法学,2012(11):29一35.

陈光中,龙宗智.关于深化司法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法学,2013 (4) :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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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简析当前政府怎么完善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推动规范文明执法、解......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论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1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违完审查;可诉性;合法性 论文论文摘要:抽象行政行为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行为之一。本文从界定抽象行政行为的内涵、特征为切入点,在阐述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我......
浅析完善我国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2
【论文关键词】WTO 司法审查 完善 论文论文摘要:中国加入WTO将给我国的司法审查注入大量新内容,现有的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理论和规则与WTO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亟待解决,应该根据WTO的协议和规则要求,增加行为程序的透明度,扩大司法......
刍议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之完善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3
摘要 我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存在审查标准形态单一,审查标准界限模糊、 实践运作混乱等缺陷,影响了司法审查功能的发挥。面对行政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应提高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的确定性,建立以合法性审查为主......
建立和完善行政法的现代化探析
发布时间:2023-07-21
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之一,对于其他法律的落实与执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通过对我......
论行政司法行为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3
一 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
我国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立法完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17
随着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不断发展,非法干扰行为问题逐渐凸显,非法干扰事件逐年增多,不仅直接影响到民用航空运输的正常运转,而且劫机、炸机等严重非法干扰行为的存在严重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共安全形成巨大的威胁。但现阶......
谈谈关于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发布时间:2022-11-25
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站,今天本网站为大家提供了关于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希望朋友们读后有所收获! 所谓司法审查制度,就是一种国家权力对另一种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司法审查,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审查并纠正不法行政行为,以保......
浅析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22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被定义为国家以未成年犯罪为特定的调控对象,通过设置专门的法律条款和实务程序甄别未成年人犯罪,以便在各个刑事诉讼阶段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其本质是一种对未成年人之犯罪行为进行法律评价的制度。[1] ......
法院管理体制的去行政化
发布时间:2023-04-05
摘 要 司法体制改革最主要的任务是要保障司法独立,实现司法公正。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地方化、法院管理行政化现象严重,难以保障司法的独立性。本文认为要想实现法院管理的去行政化,要以法官的人事制度、财政制度的独立性为基......
行政征用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3
【论文关键词】行政征用 公益目的 程序正义 司法审查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征用制度是各国出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而设置的一种行政调控措施,是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它涉及到法律调整、政府职能、公众权利等诸......
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3-04-04
摘 要: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本文从思考该倍增计划可行性着手,结合陪审制度的功能价值及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现状,分析得出纯粹的倍增陪审员计划不是理性可取的做法,其结果极可能事与愿......
论行政司法行为(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行政司法行为的存在、发展和功能之充分发挥,更是深深置根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导致社会冲突或纠纷的增多及解决难度的增大(因涉及利益关系及专业性增强),从而要求多渠道、多层次......
以口碑网站非法经营为例谈谈网络删帖行为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3-09
2013年,北京警方在集中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一举侦破了一起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涉嫌非法经营的案件,犯罪的主体涉及口碑互动等六家网络公关公司,以及相关中介和网站工作人员,前后所涉案金......
英国陪审团制度与我国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比较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3-05-27
【摘 要】早期的陪审团制度起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是在古代审判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诉讼制度。从世界范围内看,英国陪审团制度是确立最早且又比较完善的,是陪审制度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通过介绍英国陪审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分......
恢复性司法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2-22
恢复性司法最早是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产生发展起来的。直至今天,从国际范围来看,在该领域中的实践也是最为成熟的。可以说,恢复性司法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具有天然优势。 一、恢复性司法:渊源、概念及国际发展情况 恢复性司法(......
浅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9
[摘要]完善行政法制监督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及其问题,提出了完善行政法制监督的相关思路对策。 [关键词]行政法制 监督 问题 完善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
简析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完善中国民主模式
发布时间:2023-05-05
" [论文关键词]民主模式;党内民主;党际民主;人民民主 [论文摘要]几十年来中国的民主模式历经周折,已经基本确立,但是还远不够完善。当今的紧迫任务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促使中国民主模式尽快完善。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
论析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反倾销;司法审查;WTO 【论文摘要】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WTO体制中贯彻透明度原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我国在加入WTO时对这制度作了承诺,并在相应的法规中作了规定。但我国的规定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本文从......
中国加入WTO及其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摘要]通过分析WTO有关协议和比较中国有关法律,从总体上讲,虽然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在立法和受案范围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但是在司法审查的主体、对象和程序以及司法审查的独立性等方面与WTO的要求是一致的。在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问题上,应......
浅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0
【论文关键词】陪审员 陪审制价值 司法制度 论文论文摘要: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司法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对于促进我们国家的司法公正,发挥人民群众......
试论民事审判中的人民陪审员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6
摘要在陪审制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引入陪审制的过程中,刑事审判中陪审制度被当作研究重点。在民事审判领域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民事审判 人......
试析构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6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不足 构建 论文摘要: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学者们有不同的认识。长期以来,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认识不科学,重视不够,以致存在种种问题。为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行政,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简论相对人行政法行为的行政法地位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6-04-27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简论相对人行政法行为的行政法地位的几点思考”,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面对大力加强相对人行政法行为的行政法地位......
陪审制度纵横论 (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然后,法官用问卷的方式审查这些人是否具备担任本案陪审员的基本资格。问卷中的问题一般包括是否年满21岁,是否在本地居住,是否有重罪前科,是否懂English/" class=kk>英语,是否身体健康,以及与本案有关的一些具体问题。法官要根据候......
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2-08-22
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工作对于明确案件事实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法律意识......
以专项审核为契机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功能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要:干部人事档案是进行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材料,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本文结合中组部对人事干部的专项审核,为完善档案功能提出相关建议。关键词:专项审核档案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是记载干部经历、作风、实绩等内容的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正确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但干部人事档案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其内容不能真实完整地反应干部的基本情况,它同样会给干部人事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各地干部人事档案中年龄越填.........
陪审制度纵横论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陪审制度是我国法学界研究较少的问题之一。然而,陪审制度在司法系统中的运转机制和存在价值以及我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思路,都是很值得人们思考和探讨的问题。一、西方陪审制度的沿革(一)古希腊和古罗马:西方陪审制度的芽床古希腊和古罗......
浅析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特有的纠纷化解方式,以其便民性、主动性、亲和性和情理法共融性,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社会......
论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3
[论文关键词]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审查制度 [论文摘要]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仲裁当事人争议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它与终局判决具有相同的效力。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仲裁裁决的既判力仍应受到法律必要......
论农民工司法救助体系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6-09-23
司法救助是为贫弱者提供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我国农民工由于受自身文化水平、所处经济、政治地位等劣势因素的影响,已被普遍认为是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减免或无偿的司法救助援助是他们应当具备的一种权利,也是政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
简析大学章程与大学“去行政化”
发布时间:2023-01-05
" 论文摘要:最近,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该政策指令26所大学试点制订本校的大学章程,因此全国范围内的大学章程制订工作逐渐展开。大学章程的制订是大学治理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从这个指令中可以发现,大学章程......
论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2-16
缺席判决制度作为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中普遍确立的一项具体制度,就其性质而言,主要为针对一方当事人不积极应诉、消极回避审判,为避免诉讼因之过分迟延而设计的一种应对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行政听证主持人的制度探析:人员选任与程序完善
发布时间:2019-12-11
摘要:听证制度作为公民参与行政的重要制度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法治国家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举足轻重。坚持域外经验与社会国情相结合,提出了听证主持人选任的设想和对听证主持人应具备的资格准入条件、考试制度等方面的见解。关键词:行政听证听证主持人选任一、域外探析:行政听证主持人的内涵确定与模式考察(一)行政听证主持人的内涵溯源听证源于英国普通法上自然公正原则,即“听取另一方证词”,其基本涵.........
论强制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强制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按照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依照法定程序,迫使被申请执行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定权利的一种司法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作为严格意义上的强制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仲裁、公证、调解等制......
简论银行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银行审计制度的几个要点
发布时间:2015-09-10
【摘 要】在当代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下,银行内部的审计工作在银行财务审核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因此,深入分析和探讨审计在银行财务审核中的应用,了解银行内部审计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以及工作重点,充分掌握当前银......
完善我国的民法理论体系离不开物权行为
发布时间:2013-12-19
完善我国的民法理论体系离不开物权行为 完善我国的民法理论体系离不开物权行为 完善我国的民法理论体系离不开物权行为 [摘 要]物权行为理论是德国民法的精髓和概念法学的颠峰。该理论对民法总则以......
试论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作者:易继松 张运平 戴俊华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制度重构 【论文摘要】以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合法行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国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仅享有十分有限的司法审查权。这种状况严重限制了法院司法监督......
简析新公司法的一人公司制度(1)
发布时间:2022-09-07
【论文摘要】 2005 年10月27 日, 新《公司法》正式颁布。该法首次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用完整的一节篇幅对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规定,为我国公司法制度上的一项重要创新。笔者试从新旧法条对比、法理分析、进步与不足几个角度对我......
完善项目审计制度 加强项目审计管理
发布时间:2013-12-18
编辑。完善项目审计制度 加强项目审计管理 一 、项目投资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方式单一,不符合项目特点 长期以来,不论是国家投资的项目还是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其审计方式均为抽查审计,即只对某些项目或某一项目中的某......
司法审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的必由之路(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9
首先,上访的思想根源于人们封建社会的“清官意识”。群众有冤情或自以为有冤情无处可诉,只能寄希望于碰上一位清官为其作主。而这种“清官意识”是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相悖的。法治社会推崇的是法律规范的制定、执行和完善的监督制度等......
论中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建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6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建构 论文论文摘要:在我国建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宪法和行政讼法两个层面着手建构:在宪法层面上,应考虑将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权写进宪法;......
谈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摘要: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立法技术方面尚有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应切实完善资本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构建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国债法律制度完善——以国债监管为视角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2-11
国债法律制度完善——以国债监管为视角的思考 国债法律制度完善——以国债监管为视角的思考 国债法律制度完善——以国债监管为视角的思考 「摘要」为了使国债的运行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对完善政府审计法制环境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12-20
对完善政府审计法制环境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不断加强对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支出真实以及合法效益行为的独立检查,以不断提高财务行政的效益。政府审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审计工作的进行处于一个大的审计环境中,......
陪审制度纵横论 (9)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9
3.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问题。根据我国的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实际上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各级人民法院“候选名单”中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问题;其二是具体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问题。前者可以称为陪审员的一般选任;后者可以称为陪审......
基于法院审判管理的去行政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12
摘 要 我国当前法院审判管理的运行体制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法院内部管理框架中存在一部分内容是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这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院审判管理的公平性,当然,致力于我国法院审判管理体制研究的有关人士也......
人善论下的行政法
发布时间:2023-05-14
【摘 要】“任何法律都是关于人的或是与人相关的法律,行政法也不例外。对行政法的理解必须以对人的认识为前提”,而对人的理解,关键的是对人性的理解,而行政法的人性基础理论决定了行政法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和地位。人性......
关于人民陪审员相对固定化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1-09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体现了人民主权,保证了公平正义,弘扬了法治精神,并成为社会大众与司法进行沟通的桥梁,但相较于外国陪审团制度,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呈陪审员相对固定化之现象,需要引起重视。 一、陪审员相对固定化的......
试析我国确立行政行为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的困难(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2
论文关键词: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 行政合理 论文摘要:我国正处于建设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而在我国确立行政行为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及法治政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要在我国确立这样一种制度并非易事,作......
陪审制度比较研究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3
现代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活动的重要制度,是现代司法民主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制度。这个制度古老的雏形最初是发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经过2000年的生长,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法律传统、文化影响下,发生很大变化。现......
试析我国行政纠纷非讼解决机制的法律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03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类的生活环境和交往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并由此带来了国家与社会管理制度的变迁。法律作为社会管理中出现问题后最主要解决机制,也必然随之变化。具体到行政纠纷,传统的解决机制――诉讼,越来越难以......
强化公司治理机制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8
[摘要]本文探讨当前公司中存在的一系列 问题 , 分析 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在阐述如何从外部和内部强化公司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最新出台的《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 内容 ,分析了我国公司治理的 社会 法律 环境,阐明了......
完善我国行政备案制度的构想分析
发布时间:2022-07-2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许多行政管理事项将由审批制逐步转为备案制。行政备案将被广泛运用于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成为行政机关实现对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手段。对此,如何完善我国行政备案制度建设问题就显得日......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3-05-07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浅论我国民事有限再审制度的立法完善 内容提要: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生效裁判因出现法定事由再次予以审理的特殊救济程序......
完善物权法:制定民法典的关键
发布时间:2023-07-26
完善物权法:制定民法典的关键 完善物权法:制定民法典的关键 完善物权法:制定民法典的关键 我国民法的制定走法典化道路的基本构想已经得到多方认同。1998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9名专家学......
废除陪审员制度之我见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是诉讼制度,体现了我国的民主政治。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它却无法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显现出了诸多弊端。在此,笔者从现行陪审员制度的弊端入手,阐述了废除陪审员制度的理论依据以及现实意义......
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0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它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是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既不依附于,也不从属于普通程序或其他的诉讼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改革动因。(一......
浅析我国《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衔接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16
一、《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属性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复议权的机关申请,由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
论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要]: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中的核心要素,可以给相对人参与许可决策的机会,保证许可客观、公平、公正。从听证制度的渊源和《行政许可法》立法宗旨角度分析,该法有关听证的规定存在着不足,应在扩大听证内容和听证参与人的范......
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想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深入发展,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扩大。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多为繁荣经济、丰富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流动人口的增加也给社会治安、城市建设、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浅谈对完善以县为主的树基础教育投人体制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8
" 论文关键词:财政性教育经费 教育部门 高中教育 和林格尔 基础教育投入 农村基础教育 以县为主 论文摘要:调研表明,不同类型地区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水平差异非常明显,并呈现出明显的结构特征。目前,不仅贫困地区教育经费紧张,中......
构建完善的一人公司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一人公司 法律制度 完善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大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一人公司理论,顺应时代的主流,紧密联系市场经济实践,通过《公司法》的修订,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于一人公司,要兴利避害,逐步完善相应的法......
试论民族地区财政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07-21
" 内容提要:民族地区的财政在财政范围、财政权限和财政职能上的特殊性决定了民族地区财政管理的特殊性。财税体制改革对民族地区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政策,需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逐步建......
论析以就业为导向,完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
发布时间:2022-11-12
" 论文关键词:就业导向;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论文摘要:就业乃民生之本,它关系到广大高职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及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现行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当前政府完善依法行政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18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当前政府完善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推动规范文明执法、解......
简析农村土地抵押的运行实践与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23-07-23
为达地尽其利、地利共享之口标,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2014年1月19日印发的《关于全而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
合议庭运行机制的审视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19
摘 要 我国法律对于合议庭功能的定位是明确的,学界对于合议庭作用的认识是清晰的。只是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合议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有关合议庭运行的司法政策、具体制度应当重新加以检视,应从外部机制和内部运行两方面同时......
浅议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2
【论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论文论文摘要: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既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
第三人妨碍合同缔结行为的法律规定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5-08-17
【摘 要】合同是财产流转最为重要的形式,实践中第三人妨碍合同缔结行为时有发生,加强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缔约利益的法律保护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第三人;妨碍合同缔结行为;侵权责任法;责任构成 ......
项目制与政府行为
发布时间:2023-02-22
摘 要:项目制不仅是一种行政体系的技术治理手段,也是国家体制衍生出的一种实践性的制度形式,而在实践中,作为实践主体的基层政府会根据自身的科层地位和地方利益而进行包装、变通、共谋项目和钓鱼工程来进行项目执行和项目制定。项......
强化公司治理机制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1)
发布时间:2023-06-19
[摘要]本文探讨当前公司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分析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在阐述如何从外部和内部强化公司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最新出台的《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分析了我国公司治理的社会法律环境,阐明了在我国应如何强......
关于创新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6
论文论文摘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目前仅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定范围内存在。应通过修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对行政机关提供的、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任何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律文......
完善服务型政府下的行政许可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21
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条件,深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环节。深化行政许可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改革什么,为什么改革,如何改革,改革的标准又是什么,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政府的职能范......
简析大学“去行政化”研究:进展与趋势
发布时间:2022-12-06
" 论文摘要:近年来大学“去行政化”研究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大学“去行政化”研究既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有其较好的实践价值。学者们主要从制度、组织和文化的角度对大学“去行政化”进行了研究,涉及的主题主要有大学“去行政化”的......
略论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缺失与完善 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行政补偿制度作为现代行政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其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在我国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加强行政补偿的基础理论研究,促进行政补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己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在对行政补偿概念进行界定的基......
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几点思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1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法院传唤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即证人证言①。它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其它证据相互印证,使民事诉讼证据链条的各个环节成为有机的整体,共同证明案件......
现代司法能动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中国司法能动性具有古老的历史,当代中国司法应当让这一优秀传统延续下去,本文以法之起源及司法能动性的传统为切入点,结合中国法传统,从让法官独立、使法官能动、树立法官的民本思想、建立有限的司法审查机制、提高民众素养......
论中国法治国情对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的促动
发布时间:2023-05-04
摘要: 关键词:法治国情;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 1.中国法治国情案例分析 2013年的一天,甲某、乙某、丙某三人,为了淹盖丁某的婚姻欺骗行为,博夺A探视权,商量Z划最妙的办法,第一次来探视及给抚养费的A被打成轻伤。当时......
略论司法职权内部的优化配置-以司法民主化为视角(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2
1 我国既有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存在的弊端 法律欲实现其调整社会的功能,必须通过司法方能实现。法官又是“法律经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1作为司法主体的法官欲切实发挥法律调整社会......
耕地保护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5-26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因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耕地资源急剧减少。虽然我国从1986年就颁布实施《土地管理法》,确立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各类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严重侵占了农用耕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适应耕地保护新形势的需要,我国又实行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等系列耕地行政保护管理制度,以强化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该体制运行10年来,虽然守住了.........
完善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6-08-18
1、行政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1)保证行政单位运行管理合法合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可以确保行政单位行政行为依据的合法性,可以通过设置控制措施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违法违......
政府审计法律的构建和完善——不完备法律框架下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 摘要:本文运用“不完备 法律 理论 ”的 分析 框架,解释了立法和执法权在立法、执法、监管部门如何分配,并着重分析了政府审计作为监管部门出现的必然。进而阐述了政府审计向立法型转变及规范审计执法权的重要性和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