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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高职院校在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由于责任制度不完善,与之配套的问责体系尚未建立,问责制度在有效防止权力腐败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文章通过对高职院校内部问责体系不健全的原因分析,提出了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责任制度,完善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重点的问责体系建设途径,以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有序。
[论文关键词]内部问责 体系建设 高职院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越来越大,其存在的腐败风险也越来越大。近几年出现了众多大学腐败案件,这昭示着加强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刻不容缓。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相制约互相协调。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占全国教育系统案件数比例约为1/4,达5万件。由于高职院校在我国发展的历史较短,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实现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目标,是高职院校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目前高职院校问责体系存在的问题
借鉴20世纪兴起于欧美商业领域的问责,有力推进了高校问责体系的建设。马丁·特罗提出高等教育的问责是“教育组织或机构有义务和责任向他人汇报、解释、证明和回答资源是如何使用的,有何效果”,他所说的“他人”,既可以是来自外部的社会机构、社会群体等,也可以是来自学校内部的组织机构、群体组织等。向学校内部作出解释、汇报、说明等,指的就是内部问责。对于我国高校的廉政建设,专家们大多从规范权力运行的角度进行思考和探索,而对于高职院校内部问责体系建设的研究,目前还为数不多。本文认为,高职院校的内部问责,主要来自于学校的党政机构、群团组织、师生利益群体等,通过党代会、教代会、考核等方式进行有效的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运用。要实施内部问责,首先要明确高职院校职权界限和问责的主客体、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等,从而构建高职院校内部问责体系,实现规范权力秩序的目的。
目前,高职院校问责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结构不科学。纵观高校的权力结构,其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拥有决策权,行政拥有执行权,纪委拥有监督权。但是在党委中,起码一半以上的行政领导是党委班子成员,有的学校甚至只有个别民主党派的副校长不是党委班子成员,因此决策权和执行权没有真正地分离,担任重要监督任务的纪委又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实施问责难度大。二是问责机制不完善。各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但制约权力的规范性制度比较多,而问责性的制度较缺乏,因此,若出现责任问题时无法进行问责。三是问责客体不明确。高职院校是地方高校,其机构设置由地方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统一的标准。受行政化影响,高职院校部门众多而岗位职责不明晰,如果出现责任问题,责任承担者无法确定。
二、问责体系不健全的原因
2.制度体系不健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十几年来发展迅猛。由于发展历史短暂、发展速度快,制度建设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人们普遍关注教学设备、教材采购、物资采购、招生、基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的显性问题,而对于由于权力运行不规范导致的工作作风和效能等隐性问题,关注度不高。对于失职、失察、失误而使办学成效不显著等,或造成学校政治、经济上蒙受损失,或师生利益遭受损害等,问责性制度欠缺。
3.文化积淀不深厚。不少高职院校是由中专学校升格的,或由几所中专学校合并而成,具有高等教育内涵的文化精神尚未形成,因此,基于制度文化基础之上的问责制度文化还没有进入人们的视野,问责制度文化建设还处于空白状态。
三、建立内部问责体系的途径
高职院校的内部问责,包括学校党政对下级部门和工作人员的问责,也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团委等对权力部门或权力拥有者是否履行岗位职责、规范使用权力等进行监督和问责。 2.建立内部问责机制。建立内部问责机制。对于内部问责,明确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样问责、问责以后怎么办等问题。
(1)问责客体。问责客体就是问谁的责,在高职院校,问责的客体应该是拥有权力的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
(2)问责主体。问责主体就是由谁来问责。高职院校内部管理系统中的权力赋予,是通过党代会、教代会的形式,师生把愿意为师生服务,且有能力为师生服务的德才兼备的人推荐、选举到权力岗位上,赋予他们权力,委托他们替自己行使权力。因此,高职院校内部的党政领导、组织机构、群团组织、党代会、教代会等是问责主体,利益群体如党员干部、教师、学生等也是学校内部问责的主体。
(3)问责内容。从规范高职院校权力运行中决策的科学性、程序的规范性及结果的公正性来看,其问责的内容主要包括权力运行程序的问责、权力运行绩效的问责和运行结果的问责。
(4)问责方式。高职院校的问责方式,可以采用党代会、教代会、考核等形式进行问责,也可以采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行政问责,或者采用对自己推选的人选投不信任票等政治问责。
(5)问责结果。高职院校的问责要注重问责结果的运用,对权力运行者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并与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 高职院校建立健全内部问责体系,对于规范权力运行,转变作风,提高效能,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高职院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有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增强服务能力,在服务经济转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