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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案组人员文革后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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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案组人员文革后的遭遇
时间:2023-08-28 00:25:58     小编:

但是,彭真说“在林、江等指挥下,诬陷迫害刘少奇等大批老干部的专案人员都集中在公安部,‘原封不动’没有处理”这个论断,不符合实际。

公安部的基本职能就是破案、办案。1949年以来,多少“大案”、“要案”集中在公安部办理。三办的专案中有的就是以往专案的延续。以往的“专案”,也有很多冤假错案。如“潘杨案(潘汉年、杨凡)”、“胡风案”、“二陈案(广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陈泊、副局长陈坤)”等等。虽与文革中的专案不可同日而语,但无疑两者内存着血脉相通的因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很大,必须永远废止”,是大得人心的。文革中的专案,确实诬陷、迫害了许多老干部,公安部参加专案的人,也有跟风跑线,品行不端,违纪违法的。这类人应该受到党纪、政纪、法律的追责、处理。曾一度主持三办工作的赵登程(空八军原副军长,公安部军代表之一),提出“一人供听,二人供信,三人供定”的办案原则,制造冤假错案。后来赵因严重破坏国防科研,被捕判刑。参加了刘少奇专案的一副局长被撤职并开除党籍。在邓小平批示之前,对犯过严重错误的六人,已做出调离公安部处理。

公安部的干部接手“专案”后,发现许多案子违背办案常规,按“有罪推定”进行“调查取证”,感到案卷材料和结论不可信。必须重新调查,重做结论。他们不辞劳苦投入清理案件工作,为不少老干部澄清了历史,辨明了是非,得到被查人员及家属的赞许。公安部原六局副局长,公安部专案人员轮训班党总支副书记梁保初,曾出版专著《一桩三十年前的往事》(作家出版社2012年版)叙述了公安部办案人员的情况,列举了大量秉公办案、大胆辩诬的人和事。他接手办理的曾生专案,坚持了实事求是,得到曾生的来信表扬。

《一桩三十年前的往事》一书,尚未说到办案人员被逮捕、关押的事。1967年公安部十局干部卢玉文等三人到安徽找李锐调查,李坦言对陈伯达的看法,他们将李的谈话,原原本本地汇报,结果三人同时锒铛入狱,罪名是“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后来释放他们时,其中一位(忘了姓名)不肯出狱:我犯了什么罪?为什么逮捕关押我?不说清楚,我不出狱!“九一三”事件后,一办、二办一批案子移交三办,实际上移交公安部。于桑副部长在接收这些案件时,特别提出,案卷中“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提法,应予删除,攻击了谁,实名记录!不然将来不好说。“四人帮”还在台上,“两个司令部”还在恶斗时,于桑竟然敢做出这样的规定,令人敬佩!

总之,说文革中搞专案的人都集中在公安部,公安部搞过专案的人都应调离处理,这些论断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彭冲经与彭真及赵仓璧、刘复之等人商议,提出对公安部专案人员,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表现恶劣的坚决调离;对表现好的,确实没有多大问题的,可以留下,其余都先进轮训班学习,然后再分别处理。邓小平批示“赞成”。

被“集训”的人大多数是老公安,局处科长有一百多人,彼此都很熟悉,但来到轮训班,却如同路人,都俯首横眉,互不理睬,心事重重。老干部受迫害时,他们在零下40多摄氏度的东北农场吃苦。15年前,也是在这个“干校”,举办公安部“学习班”。1968年初,又被“一锅端”,被扔到黑龙江集贤县笔架山农场。如今,又来到这里,进了“轮训班”,“毕业”后就将永远离开公安部了!

本人有幸,1981年正式离开公安部,调到统战部工作,当轮训班兴起时,已被提拔当副处长。原单位有人向统战部发信,意在撤掉副处长“揪”进轮训班。我有所预感,主动找了统战部党委书记陈欣。那是刚上班的早晨,陈欣一面擦着桌子,一面笑呵呵地对我说:你真聪明,他们已经来信了,那不是什么检举揭发,而是文革时的大字报,我们不信,也不会像他们那样办!你有什么问题,主动交代,副处长职位不动,放心工作好了。陈欣的几句话及她当时的神态,温暖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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