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美国大选,国内舆论界总要就美国大选是不是金钱政治争执一番。这个问题之所以引人关注在于争论双方都把它看作是评判美国政治制度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进而是衡量整个西方式民主体制优劣的试金石。2012年的美国大选,是美国历史上花钱最多的一次选举,正赶上我在美国做访问学者,全程近距离观察了这个美国最重要的政治活动。现将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串缀成文,以就教于方家。
一、2012年美国大选究竟花了多少钱?
二、竞选的钱来自哪里?
那么,谁会为这一大笔钱埋单呢?这些钱来源于以下几个途径:
⑴候选人的自有资产
候选人为自己的竞选活动捐款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林肯竞选总统时,曾经自掏腰包来为自己助选,这差点使他破产。有钱人罗斯・佩罗(Ross Perot)和史蒂夫・福布斯(Steve Forbes)都曾在竞选中动用了大量自有财产参与竞选。2008年时的罗姆尼,一直是自己竞选活动的最大捐助者。在竞选费用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仅靠自己的钱打选战越来越不现实。本次大选财力雄厚的罗姆尼自己才拿出区区52500美元。奥巴马则拿出5000美元。
⑵公民捐款
在个人捐款中,还有一种“捆绑捐助”(Bundling)。捆绑捐助是指为了规避联邦选举委员会的管制,一个人从许多捐款人或者政治行动委员会那里募集资金,然后把这笔钱一次性捐给竞选活动。这个为候选人从自己的亲朋好友那里募集资金的人被称为“打包人”(Bundler)。打包人通常是公司的CEO、游说家或者一些有钱人。奥巴马在本次选举中共有758个“打包人”为他和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募集了至少1.8亿美元的竞选资金。注8罗姆尼方面,共有63个注册说客(registered lobbyist)为他募集了1400万美元竞选经费。注9
这种捐款方式目前争议很大,它轻易化解了法律对个人捐款上限的限制性规定。某人或组织可以将总额超限的捐款分解到其多位雇员或成员名下,使其符合个人捐款的上限,并捆绑式地捐给某位候选人。将来法律如何规制,要看各方博弈结果。
⑶公共资助基金
2010年后,真正募款的大头是叫做“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Super 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简称Super PACs)的组织。政治行动委员会是一种通过向民间筹措资金、然后以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影响政治选举和立法进程的非营利性组织。这种组织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一直存在,之所以加上“超级”二字,是因为与美国历史上传统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相比,Super PACs可以接受个人、政治委员会、公司和工会的无限制捐款,但这些捐款不能交由候选人本人及其团队进行操作,只能由Super PACs独立运作。
三、出身贫寒能赢得大选吗?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自媒体”时代的来临,网络竞选因其相对低廉的成本被越来越多的候选人所采纳。2008年奥巴马将互联网和“自媒体”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但它们目前仍局限在年轻人和高知识群体,对于普通选民,仍然需要电视广告的“狂轰滥炸”。另外,电子投票设备的普及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大选的成本。我曾在一个投票站看到一个电子投票箱,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一台这样的投票箱要3000-4000美元。一个投票站要配备6-8台这样的机器。由于美国的选举事务由各州负责,全国有多少投票站我们无从得知,有多少这样的机器也不得而知。注16但这笔费用应该花费不菲。
因此,出身寒门的候选人依然有机会赢得大选,出身豪门的候选人有时他的出身反而成为他的负资产。竞选候选人可以口袋空空,但他一定要有能力说服别人,尤其是广大基层选民为你捐钱,其实很简单的逻辑是:你如果不能说服选民认同你的政治理念,从而为你捐款,凭什么让人相信你有治国理政的才能。因此,候选人募集捐款的多少很大程度上表征着他政治动员能力的高低。
四、寡头们可以左右美国的政治吗?
⑴金钱不是决定大选的唯一因素
⑵信息的透明公开,法律的严密细致,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黑金政治
美国第一个犹太裔大法官路易斯・D・布兰代斯(Louis D. Brandeis)说过: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注22。正是这种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监督和透明公开、详实的信息披露体制保证了美国的大选没有走向“黑金政治”。
⑶候选人可以对捐款的“大金主”进行利益输送吗?
另一个经常举的例子是候选人当上总统后会封官许爵,用官职作为回报。且不说那些腰缠万贯的“大肥猫”们未必会对从政感兴趣,即使总统想这么做,他也得先过国会这一关,各部部长(包括国务卿)和各级官员虽是由总统任命,但必须经过参议院半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参议院可以拒绝总统的人事任命。虽说一般情况下,国会总会通过总统的人事任命,美国历史上只有九次未通过。但新政伊始,如果总统提名被拒,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因此,总统大多数情况下对此还是十分慎重的――尤其自己的政党在国会里是少数党时。真正拿来回报募捐大户的职位,一般多集中在驻外大使上。美国的驻外大使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政治任命(political appointee),另一类是职业外交官(career diplomat)。前者除了资深望重和总统关系不同寻常的人士外,很多都是捐金大户。总统入主白宫后论功行赏,作为回报,任命他们为驻外大使,在国外风光几年。实际上大使在外,权力有限,重大决策要由国内授权。这些国家也大多为美国的友好国家或战略利益不重要的国家。再有,美国外交官的交际费用有限,这些身家不菲的大使,能够自己掏腰包应酬,替国家撑场面。因此,虽说按照美国宪法规定,大使和官员一样,也要经过参议院批准,但鉴于对国家利益影响不大,参议院对总统这种投桃报李的行为一般也网开一面。但对一些关键岗位,国会就没那么好说话了。2005年布什对博尔顿出任驻联合国大使的任命,就遭到了参议院民主党人的强烈阻挠,最后布什不得不钻法律的空子,绕开参议院而强行任命,使博尔顿成为联合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没有得到参议院批准就上任的美国驻联合国大使。
五、美国大选是金钱政治吗?
政客们能听懂的语言莫过于选票。正是这种基层民众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体制或许才是美国长治久安的最重要因素。要知道美国独立后有12年的时间是没有总统的。托克维尔当年考察美国后也相当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点。宪政之下的基层自治,即基层民主是美国政体的根基。基层民众中所蕴含的巨大创造力与能动性,也使得美国的政治具备强大的自我修复与提升能力,能一直延续至今,不致腐败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