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会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依照我国法律,可处无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转型期,因各类矛盾引发的非法集会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处置非法集会事件是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一旦政策界限把握不严格,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政治影响。因此,武警官兵在处置过程中,应坚决服从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加强法制思维的培养,避免不当的行为导致事态扩大化、矛盾激烈化,不断提高处置能力。
一、培养法制思维,要学法、知法,做“先行者”
首先要加强法纪教育。法制教育是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警官兵进行正确思想灌输和引导的实践活动。要反复讲清武警部队的性质、宗旨,强化官兵“听党指挥”的军魂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防止在非法集会事件中受到拉拢、利诱,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多措并举深化教育效果,结合近年来处置非法集会事件典型案例,采用正反对比的方式,借鉴成功经验、深刻汲取教训,通过“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教育广大官兵充分认识一线执法的严峻形势,自觉把加强法律修养、苦练杀敌本领,作为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其次要注重法律学习。要根据官兵法律基础差异较大的特点,区分不同层次组织法律学习。按照“中队办初级班、大队办中级班、支队办高级班”梯次教育模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础条文学习,以及武警部队《执法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戒严法》、《游行示威法》等专业条文学习。同时要针对法律法规较多的实际,对常用条款重点学习,定期考核讲评,确保官兵人人掌握法律武器,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法的能力。
二、培养法制思维,要研法、懂法,做“明白人”
要加大对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的研究和学习,不仅做到熟记于心,还要灵法运用。不能满足于看过了、学过了、浅尝辄止;而要反复揣摩、实践,力争融会贯通。在处置非法集会行动中,要挑选法律政策水平较高的官兵,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活动。采取定点与巡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要使民众充分认清,非法集会严重危害了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危害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应坚决予以打击。这样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促进经济的大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才能人心凝聚、社会团结、长治久安。要加强官兵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因宗教、宗族等原因引起的非法集会事件,不但要求官兵掌握国家的民族政策、了解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还要教育官兵树立群众观念、全局观念、政策观念,强化官兵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在处置行动中,广大官兵要从大局出发,必要时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培养法制思维,要依法、执法,做“实干家”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概念。武警部队处置非法集会事件,是履行国家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具体行动,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真正体现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司法原则。执法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规范处置行动,容不得任何超越权力行为的发生。战法运用上,应做到“震慑与打击”相结合,通过政治攻势、军事威慑和武力打击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和平息事态发展,力求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的,应强行清场;闹事骨干分子,应依法实施抓捕。当处置区域出现武力抗击时,应依托警械装备和地形地物进行抗击,动用机动分队增援,必要时使用非杀伤性武器实施有限反击;非法集会中出现暴力打、砸、抢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或涉恐事件时,要及时请示上级,按规定使用武器,以制止暴力违法行为为最终目的。
四、培养法制思维,要守法、护法,做“守护神”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武警部队作为一支执法护法部队,在维护法纪上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要争当护法守纪的模范,努力维护人民武警良好形象。在日常生活中,要跟上法制社会的步伐,时刻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把依法办事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发现身边违法行为时,要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正义感,毫不犹豫地进行制止,这是武警官兵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在担负处置非法集会任务中,坚持按制度办事、不徇私情,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做到宣传疏导、化解矛盾;打击首恶、团结群众;平息事态、限用武力,真正当好法律、国家和人民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