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和谐”新**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县经
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政法部门和各级综治组织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深入学习讨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找准切入点制定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各项部署措施的落实,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各项部署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三)认真开展“无邪教县”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四)创造条件积极推广技防设施建设,实现社会面控制。每个乡镇选择2-3村庄开展技防推广、农户院落及家庭状况信息录入试点工作。城镇街面、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推广电子监控报警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乡警务改革,完善警务工作机制。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保安服务工作,落实机关单位、居民小区以及楼群院落的治安防范措施,构建网格化治安防范工作格局。
(五)加强信访工作,落实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推行信访工作“双向承诺制”,重点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六)全面落实党员综治责任区、综治特派员、十户联防、“六联机制”(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社会治安联防联控、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重点人口联合管理)工作,激活农村综治工作活力,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七)加强各级综治办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平台。严格落实县委关于机构改革中乡镇综治办机构设置、人员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乡镇(街道)综治办有办公用房,有专门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费投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逐步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八)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和《—2013年“平安**”建设任务责任分工》的安排部署,广泛深入的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边界、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九)加强政法综治宣传和“五五”普法及总结验收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运用各种媒体进行“以案晰理”、“以案讲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做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平安建设征文和书画摄影大赛等活动。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十)抓源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好事要办,但不能草率决策,简单蛮干。
(十一)清积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积案,有关政法部门要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制定疏通“出口”,执行积案两年基本消化。
(十二)建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三调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建立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和中卫现场会议精神,培育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职能优势,不断强化行政调解、联动调解优势。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统计汇报制度、有效对接机制(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警司联调、联动调解)、信息分析机制。政法机关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十三)强基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办作用,整合基层政法、综治、信访等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分析制度,形成综合治理平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确保第一时间处
置好第一现场。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
(十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要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2、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老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衔接工作,落实安置政策,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重新犯罪。加强社会闲散人员的管控、遣返工作,严格落实“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帮教、转化、管控责任,决不能漏管失控。
3、解决好社会治
安重点地区、部位综合治理问题。要以人员聚集场所、金融网点、出租房屋、校园周边为重点,健全组织,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先行,服务到位,管理落实。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
4、解决好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问题。加强互联网管理,明确电信运营企业、网吧(用户)的法律责任,最大的发挥网络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遏制网络消极影响。
四、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
(十五)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建立政法干警学习培训制度,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政法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尽快提高一线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追不上、大不赢、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
(十六)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建立执法档案。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审判管理机制、司法公开制度、警务检务公开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细化执法、执勤、处突工作规范。建立政法干警执法档案。
(十七)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建立执法信息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和错案追究的执法办案新机制。
(十八)加强执法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对建、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政法队伍。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九)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纳入第一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法机关工作整体部署,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统筹抓好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平安建设动态管理、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绩档案、“一票否决”制度,综治委例会联席会议、综治成员单位联系点、述职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和协调,着力解决齐抓紧共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