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相应办事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另一方面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城管执法领域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公开化、
透明化,从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消极腐败现象,扎扎实实把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到实处。
一、突出五项工作
一是清理行政权力。重点对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内部管理权(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和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等“五权”进行分类,并逐项登记造册。
二是绘制运行流程。按照减少层级、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并详细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和投诉举报途径与方式等7个关键要素。
三是明确行政责任。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资金分配、干部选任等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分解到具体科室、直属大队和岗位。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科室、大队及岗位和人员的具体责任。
四是公开行政行为。科室或直属大队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我局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强化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
五是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着手制定《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对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汇总,以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置于监督之中。建立工作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公布实施。
二、明确三个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时间从5月上旬至5月20日,主要工作安排: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按市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时间从5月21日至9月30日,主要工作安排:首先是清理登记。由各科室、直属大队领导按照要求负责组织对所辖单位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每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制度,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局规范办,报送内容和资料包括“一表、一图、一据、一盘”。其次是初审初定。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直属大队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准确。再次是审核确认。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清理结果进行研究确认,形成申报稿送局长签署意见。然后进行申报审定。由局规范办以正式文件向市规范办申报审定。最后是公开执行。将经市规范办审定的行政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施行。
第三阶段,改进完善。时间安排在10月份以后,主要工作安排:首先由局规范办组织对本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该项工作抓到位、出实效;其次积极做好迎接市规范办的督促检查的各项工作,对市规范办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严格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所确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依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使城管执法工作有力、有效。要求各机关科室、直属大队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本单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按照工作方案的时序进度开展工作,注意借鉴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切实做好上下对应和左右衔接,及时向局规范办反馈和征询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权力,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政责任,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上报、编印相关材料。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确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既扎扎实实,又富有成效。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形象水平和加强廉政建设、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的科室、大队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及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