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在上级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经济强州,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宏伟目标,按照建生态、抓执法、搞监测、强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等工作。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机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今年全州都开展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州农环站与各县市农环站一样,经历了人事制度改革的洗礼,州农环站在原来3人的基础上增加了2人的编制,并成立了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泸西县于2003年7月成立了农业环保监测站。
机构不断成立,农业环保队伍不断状大,现在全州除金平外都成立了工作机构,现共有在职农业环保技术人员53人,其中:高职3人;中职 19 人;初职以下 31 人;大学本科5人;大专17人;中专23人;其他8人。
二、积极开展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宣传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提高全民的农业环保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2003年,全州通过报刊、杂志、赶科普街、会议培训、技术讲座等形式共举办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宣传培训42期,受训1.27万人,印发《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红河州农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等宣传资料1.31万份。
州农环站接受《红河日报》社记者采访,并于2003年8月21日在《红河日报》上登载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时不我待文章进行宣传;同时答复了州政协委员提出的农业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的关系、红河州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建议、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等提案。红河县农环站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上街宣传农业环保知识,印发图片、法规等宣传资料500多份,并邀请县委、政府、人大、政协、财政、糖厂、中学校等20多个单位领导参加纪念6·5世界环境日座谈会。
三、严格执法,认真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加强农业环境保护执法,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是农业环保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2003年全州共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62件,发生污染受害面积0.2万亩,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38.89万元。
州农环站与州环保局共同处理了鸡街岗穆冶炼厂、个旧市冶金化工厂等五家企业对云锡东方红农场、蒙自芦槎冲村的农业污染事故,为受污染农户索赔经济损失2.24万元;与建水县农环站对县化工总厂排放二氧化硫造成临安镇东村村、城郊村农户种植的水稻、甘蔗、红薯、石榴等606亩受污染情况进行处理,为农户索赔经济损失8.99万元;个旧市发生农业污染受害面积1250亩,市农环站处理污染事故12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石屏农环站对宝秀镇焙磷化工有限公司、期西底铅锌矿选厂造成农户鱼塘和水稻受污染事故进行处理,为农户索赔经济损失20多万元;弥勒农环站对县磷肥厂污染农户葡萄、蔬菜87.8亩进行调处,为农户索赔经济1.2万元。随着农业环保执法工作的展开,我州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民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检验方法标准、投入品技术标准。
2、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按照区域布局和分类、分级建设的原,重点建?quot;农业部农产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红河州工作站和蒙自、建水两个县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3、农产品认证体系。红河州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负责全州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申报工作,至少完成1个绿色食品和5个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申报工作。
4、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重点抓好建水洋葱、脐橙、酸甜石榴,石屏白萝卜、柑桔、大杨梅,弥勒葡萄、优质米,蒙自甜石榴,金平香蕉,泸西高原梨,元阳、绿春、屏边的茶叶等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二、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由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农业环境污染预防与控制等系统组成,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设重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重点实施生态民工程、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农业生物资源安全保护与利用工程等,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生态文明。
1、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重点在个旧、开远、蒙自、屏边、元阳、石屏、绿春、红河等生态脆弱地区以户为单元,实施户用沼气及其配设施建设,在全州范围内实施规模化养殖场(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农业生物资源安全保护与利用工作。建设屏边水蕨野生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开远外来有害生物治理示范基地;建设弥勒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控站。
3、生态农业示范工程。重点建设个旧、蒙自、开远、石屏、泸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石屏、开远、弥勒、河口、元阳等生态农业示范户工程。
4、加强农业环境保护执法、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为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