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
今年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继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后的又一重要制度,是我省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是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项制度涵盖的工作任务较多,每项制度都包含3个方面以上的任务,涉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推进,涉及重点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涉及工作作风,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能力;涉及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管理手段,涉及管理效率、服务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对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工作人员的普遍要求,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
我局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涵、特点和基本要求,要加强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充分认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务实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
二、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招商局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控制行政成本,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提升为外来投资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效能机关。
(二)主要目标
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把全局建设成为运行高效、节俭理政、依法行政、服务到位的效能机关。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行政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加强行政绩效管理检查力度,提高我局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我局实施州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州政府重要工作和推进全局重点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水平,实现全局工作最佳绩效。
2.通过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实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通过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为重点,依靠和借助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网络的力量,切实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努力构建为民、务实、透明、廉洁机关。
4.通过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强化人员学习培训,实行目标责任倒逼管理,推行一线工作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三、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招商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省略)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任务
招商局效能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3月底前制定我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30日前上报。
2、明确效能目标。制定《红河州招商局2011年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分解细化2011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明确项目责任科室、责任人、工作进展程度和工作项目标准等内容。
3、召开动员会。拟定3月底,组织召开全局2011年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传达州人民政府2011年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精神和总体要求,部署我局2011年机关效能建设各项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4月至11月,结合我局2011年工作总体安排,落实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各科、室要根据统一部署,明确分工,突出重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为:
1、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1)4月1日前制定涉及我局的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监察局。
(2)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将我局实施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监察局。
(3)12月20日前向审计部门报送全年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2、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和规定,准确把握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尺度和方法步骤。
(2)12月20日前将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报州财政局。
3、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1)3月28日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3个以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向社会公示或通报,并报同级政府监察机关备案。
(2)6月25日前,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并将情况报同级政府监察机关。
(3)12月20日前对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情况报送州监察局。
4、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1)3月底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同级人事部门。
(2)建设学习型机关。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终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3月底前将年度培训课题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12月10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送同级人事部门。
(3)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3月底前,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1-2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形成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工作选报表报同级人事部门。
(4)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查工作,并向同级人事部门报送自查报告,上半年的自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送,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
(5)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努力改善我局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底)
12月初,组织各科、室进行效能建设情况自查总结,由办公室负责综合,形成本局2011年效能建设自查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上报。
五、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要充分认识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行四项制度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完成好相关任务。
(二)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各科室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科室基本工作内容,列入目标管理,纳入考核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全局上下要深入学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进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科室和个人,将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四)做好制度衔接、提升服务水平。各科室要做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既要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也要巩固、提高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成效,使我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成为广大招商干部的自觉行动,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