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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的根本要求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08-22 01:59:13
浅析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的根本要求
时间:2022-08-22 01:59:13     小编:李小荣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学生融入社会的根本。规矩,是学生发展的基础、前提。规矩,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作为以继承为主的学习理当首先从遵循规范开始,在规范的学成、养成中发展自我。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理当以规范语文学习为其根本。

一、规范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以下简称《课标》)的内在的根本要求。《课标》认为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而工具具有规范性、统一性、普适性、广泛性等特征,也只有这样的工具才能被人们所使用。交际在当今应当是一种普适行为,即交际的面越广就越好。世界的大同化趋向日益明显,因而人们的交际越来越广。语言文字这种交际的工具因此就必须具有与此相适应的普适性。这种普适性的要求就必然规定这种工具必须具有规范性、统一性、普适性、广泛性等特征。因此,我们的语文教学在要求学生掌握语文这门工具时,就务必要求学生必须遵从这门工具的那些特征特性。这其中,尤其以规范性为重中之重。只有具有了规范性特征特性,才具有其他特征特性。

二、规范是语言文字运用的根本要求。运用是语言文字存在的原因。语言文字的运用首先涉及生活方面。语言文字由人的生活所创造,又服务于生活,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服务于生活的语言文字,首先就要求尽可能准确地传递和交换信息,否则就失去了语言文字存在的应有之义。准确就是规范的本义。规范就要求准确。不能准确,就不能规范。其次涉及工作方面。自然,语言文字对于工作而言,其准确性要求更高,因此其规范性要求更严。第三,涉及学习方面。语言文字是人类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结果,学习者必须遵从,而不允许对其根本做出任何变动。因此,相对而言,其规范性要求就更高了。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的语文学习而言,写规范字,发规范音,得规范义,行规范文,等等,是其根本任务。

1、写规范字。北大教授程郁缀在《北京大学学报》(2011年5月第3 期)上刊文指出:全国很多省市在高考阅卷中发现有不少考生的试卷字迹潦潦草草,书写很少规范,甚至有个别试卷字迹过于潦草,以致阅卷老师要几个人共同猜测书写内容,仍然辨别不清。他在这篇文中指出:在我们中小学的教育中,一定得重视汉字的书写训练。教育孩子们从小要认真书写汉字,至少要做到横平竖直,一笔不苟。其实要做到这样的程度极其容易,只是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首先要高度重视,其次在教学中身体力行,比如教学中常常书写规范的正楷字,把每一笔每一画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第三在教学中要求学生必须写规范的楷书字,其中横平竖直要清楚是一个方面,而点画合规矩、笔顺合规则等是学生必须做到的。楷书没有写好,行书、草书等必然不成样。

2、发规范音。这种规范音首先是普通话的音,这一点不容置疑。而所谓的规范音,应当以普通话发音极其标准的专家的经典作品为根据,以此确立规范的标准,师生务必向这方面努力。没有较为统一的标准,各自为政,致使南腔北调的音层出不穷,这是当前我们的学生在发音方面的最突出问题。由于普通话往往不列入高考(虽然高考试卷中有语音测试一项,但几分的分值不足以引起大家的重视),所以师生往往不重视。因此,高度重视是一个方面,制定可行的测试标准、测试方案并坚决地实行之是另一个方面。

3、得规范义。这种规范义是指的经典义。所谓的经典义,就是指的权威的、公认的、被作为标准的字义、词义、文章义等。字典(如常用的《新华字典》)、词典(如常用的《现代汉语词典》)以及文典上的对字、词、文的解释是学生应当掌握的对象,而社会上对这些字、词、文的不同解释可能是个人的、不成熟的看法,在让学生接触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4、行规范文。文无定法,更多的是对文的创造性而言的。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而言,首先要掌握文的定法。比如,一篇文章要有结构、要有一个中心等。这些基本的定法就是这个阶段的学生必须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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