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概念
(一)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的概念具体指,利润能够通过账面呈现出来,在利润表中,展现企业的利润总额,是企业在某一特定周期内的经营情况。
会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政府补贴收入。
(二)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即常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纳税年度收入的具体数额,然而减去收入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连同弥补以前的年度亏损等,最后得出的余额就是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税所得弥补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性质差异
(一)永久性差异
顾名思义,这种差异是永久存在的,它在本期发生后,就会永久地存在,并且不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二)时间性差异
由于确认时间不同,因此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从已有案例来看,这种情况普遍适用于某一特定会计期间,在以后年间可以转回。
三、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的因素分析
(一)会计核算与税法原则差异
会计核算的流程是经过精密计算的结果,它是企业会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工作时,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及时和高效的工作特点,谨慎地看待核算过程,只要以这样的态度工作,才能在实际的生活之中取得积极的效果,会计人员高效、准确的特点才能得到发挥。然而,税收法规的工作流程也比较完善,其中包括责任划分合理性、独立性等方面。将二者进行比较可知,两者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亦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这从根本上导致了两者之间的差异。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制定差异
在会计人员对自身企业的利润进行分析时,需要遵循相关的制度;他们同时也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所得税收进行统计。这属于两种出发点不同的计算方式,如果工作人员把握不好这两者的关系,就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之中出现偏差。
(三)会计政策选择差异
根据当下的形势可知,会计制度也受到新制度的冲击,企业在实际的运营中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明显增大,至于折旧计算和库存的统计,一直是工作的重点。由于财务之中会计的政策经常出现变化,这导致工作人员的核算方式也经常调整,久而久之,各个部门的计算结果就会出现偏差,从而导致纳税的额度有所差别。实际上,在企业正常运营时,原有的会计政策或者难以表现出它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那么,会计方面变更的需要立即变得无比迫切,也是这样,税法给会计政策的改换和执行划定了一定的范围,从而缩小应税所得差异的影响,当差异出现时以确保纳税基础不受应税所得差异的影响。由此可知,会计收益同应纳税所得差异的产生,很可能是出于会计政策的改换。
四、协调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的策略分析
(一)深入研究理论知识
应纳税所得和会计利润的差异可以说是一类新的经济表现形式,因为该形式同对方报表利益里的利用紧密相连,故而对其予以格外的重视。实践基于理论,所以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仅就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而言,无论学者、研究人员、会计人员,都该深入探讨及研究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此外,着意其间的差异时,也不能忽略它们的共同之处,正确认知其内在关联。面对它们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时,企业绝不能因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两者间的差异,与此同时,出于谨慎而过于保守,自己则会增加负担,这也是需要避免的。
(二)不断完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由来已久,直至目前,会计处理仍然沿用具有繁复依据的方法处理该问题,显然这种繁冗的手段丝毫不会减少两者间的差异所造成的麻烦,反而使会计信息与相关法律之间的矛盾扩大,高层操控会计处理变得更加自由,这无疑会大大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变得无法信服。为了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应协调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可以以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法原则进行协调,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第一,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第二,确定资产和负债等项目的计税依据。第三,确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第四,确定利润表里的所得税费用。
(三)加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会计制度的研究能力在处理会计问题时不可或缺,因此有关部门对此需给予格外的重视,深入了解会计,明白差异来龙去脉及其呈现方式,采取合理的措施缩小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带来的损失。总之,依会计制度的角度而言,只要不违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目标当定为极力缩小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因此,财政部与物价部门可深入开展合作,共同协调调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具有极其广泛的影响,这一点尤为重要,因此对它们间的修改益需审慎,在此之前还需发起调查,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从而保障会计、税法的有效性以及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