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马,顾名思义,能舞蹈的马。马为良畜,能驾车,供骑乘,尤其在交通不便的过去,是代步运输的上佳选择。冷兵器时代,战马更是冲锋陷阵必不可少的“利器”。舞蹈,却并非马所擅长,乃人类训练的结果。《明皇杂录》记载:“玄宗尝命教舞马……时塞外亦有善马来贡者,上俾之教习,无不曲尽其妙。”封建统治者吃饱喝足了,就喜欢整点儿幺蛾子找乐儿。给马“衣以文绣,络以金银,饰其鬃鬣,间杂珠玉”,把马打扮的漂漂亮亮,让它们听音乐,然后教它们“奋首鼓尾,纵横应节”。说白了,舞马等同于伶人,在大唐朝代专供统治者歌舞享乐。
纵情享乐的当权者,下场可想而知。舞马的命运,也注定悲剧。《古今笑》载,“安史之乱”时,唐玄宗西逃,舞马散落民间。安禄山的部下田承嗣得到一匹,因为不知是舞马,就把它和普通战马一起圈养。有一天,军中犒赏士兵,音乐大作,舞马闻乐音,不能自已,翩翩起舞。养马人以为马疯了,拿鞭子抽打它。舞马却以为自己舞蹈不合音律节拍,遂更加“抑扬顿挫”。养马人越发觉得马是疯了,于是使劲鞭打舞马,直至其死亡。
探究舞马之死,可以总结为“舞马四误”。
良马不上战场,却被教习舞蹈,供统治者取乐,此为一误。田承嗣不知舞马与众战马不同,而使其并列槽枥之间,此为二误。舞马闻乐起舞,士兵不知舞马能舞,用鞭抽打,此为三误。士兵鞭打,舞马以为自己跳得不合节拍,更加卖力地舞蹈,终被养马人以为疯马,以至于死,此为四误。
有此四误,可以说舞马是冤死的。
于是,想到韩愈的《马说》。马的主人“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致使千里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所以韩愈强调,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信然!似此舞马,本良驹,执辕驾车征战沙场,兴许是把好手,统治者偏偏拿来驯养教其舞蹈。由此可见,这舞马之死的始作俑者正是当朝统治者。当权者因其喜好,胡作非为,良马习舞,必然走上不归路,沦落战马队里,被一误再误,终葬送了性命。
由马及人,更让人不胜嗟叹。
纵观社会,有眼不识金镶玉,不识人才者有之;大材小用,有才无用者有之;不能“依才配岗”,浪费人才者有之;似此良驹驯成舞马,戕害人才者有之。而从人才角度来看,长期压抑才能,很有可能就此堕落。像舞马被鞭打,还以为舞蹈不到位,拼力表现,终未能证明自己而命丧鞭下,全然忘了自己还有强健有力的蹄子――它该给那养马人一脚的,可惜,它早已生疏了自己的本能。
俗话说:垃圾是放错地方的宝贝。换言之,宝贝放错地方就是垃圾。战马上舞场,跳得再好,对于马来说,已经是废材。舞马落战场,只会花拳绣腿,即使不在愚人鞭下死,也难免阵前亡。如此看来,爱惜人才,人尽其才,才是对人才的珍爱!只可惜人人都知道人才需要珍惜,很多人尤其一些当权者,却常常出于一己私利,做着戕害人才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