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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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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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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的利弊 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的利弊

:视觉文化研究 全球化时代中国电影的文化分析 周星驰的无厘头电影风格

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的利弊 精品源自中考备战 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的合作风险

(一)商业利益导致网络小说质量下降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合作的风险的根本原因在于两者的商业性。当今中国网络小说并非纯文学性,而处于文学性与商业性并存混合状态,且商业性大于文艺性。近年来,网络文学在线付费阅读或下载模式的成型,刺激了网络写手们的创作动机。由于许多网络文学网站通常是按字数篇幅或者点击率量和下载量衡量报酬,故而写手会有意加长篇幅甚至无完结的继续创作,由此产生的作品可想而知必然语言啰嗦、结构混乱、缺乏文学艺术性。这样的作品即便点击率再高,受众基数再大,改编成影视作品后也必然缺乏生命力。

(二)为影视而改,网络小说丧失其文学独立性网络小说即李寻欢所说的“网人在网上写网络供网友阅读”式的写作模式。网络为小说提供新的传播途径和平台,借助这个新兴平台,无论是作家创作还是读者接受,小说的发展应是与时俱进的发展,应是以小说独立性为基础。为了影视而改的网络文学作品,首先在内容上就比较容易流失。早先以文学经典改编而成的影视作品,如《乱世佳人》《战争与和平》《围城》《红楼梦》《西游记》等,它们的改编不仅最大限度的忠于原着,而且建立在艺术性和审美性的基础之上,以影视手段大大促进了文学作品的传播。但消费时代的今天,影视被赋予了商业色彩,商业性影片占据了市场的最大份额。其次,消费时代下的“快餐”式文化,娱乐性、便利性、消遣性成为主导,艺术性和审美性退而次之。这样一来,“文学走向边缘化,快餐文化抢占文学市场,视听霸权对文字媒介的接收性挤压”③使得网络小说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商业的附属品。

(三)文学影视化,想象空间的破碎文学作品影视化在使文本更具声色律动的同时,依旧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首先,文学作品本身固有的有待接受主体自己去填充的语义空白,一旦被具体化后,就难以避免的产生了想象与现实对接的问题。网络小说中所塑造的主人公大多都是完美的理想型形象,与现实演员对接时必然会存在差异,甚至引起争议,不仅影响了影视作品质量而且破坏了文本张力。例如,改编自明晓溪同名网络小说《会有天使替我爱你》的电视剧,米爱的扮演者李思思和伊堂曜扮演者李承铉,无一幸免都被观众恶批,“李思思纯洁得做作”“李承铉毫无伊堂曜的霸气”,小说中的红色法拉利跑车变成剧中的山地车,别墅则变成了寒酸的小楼一部经典的网络小说影视化后在网友、观众的恶骂声中以失败而告终。《杜拉拉升职记》电影版中杜拉拉的扮演者徐静蕾被批长相不够甜美,电视剧版中的王珞丹则被认为气场太弱。备受欢迎和肯定的网络小说在影视化却不尽如人意。由此看来,网络小说原有的美感在被具体化后均不同程度的受到破坏,读者的想象空间难免破碎。

批评与沟通并重,缓解网络小说和影视艺术矛盾的对策

(一)从文学批评入手,优化网络小说及其产业结构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历来都被认为是文学不可或缺的两翼。当前中国网络文学,创作生机勃勃,批评却悄无声息。读者对于作品的评论和反馈虽能及时的起到一定作用,但从专业角度而言,网友对于作品的批评大多限于感性层面的体验,“平民批评”还不足以对抗网络文学的弊病。其次,目前网络作家构成多为业余写手,他们一方面出于对文学的爱好,另一方面由于网络文学入门的门槛较低且能获取报酬,而进入网络文学领域。再者,“从创作心态上说,网络写作常见的是‘玩文学’的心态”④,这也影响了文学写什么的问题。显而易见,目前网络小说从创作层面到接受层面的综合水平仍然较低,主要表现在:视野小,题单一;趣味低,格调不高;境界小,缺乏深度。改变这一现状,应当引入专业的文学批评机制,通过专业批评刺激创作的改善。专业批评家“对于文本的解读不会是一般意义的接受,而是对作品意义的系统发现与论述,由于他们的存在,阐释才可能上升为批评,从而带上更多的科学色彩”⑤,进而能更有效的提升网络小说的质量。

(二)与大众沟通,共同优化“网改”影视作品网络小说和影视作品的“联姻”至今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和趋势,二者间矛盾的解决除了在网络小说上寻求方案外,还应从影视作品入手。首先,针对演员选择问题,可通过网络票选、调查问卷、观众推荐等互动形式让大众选出他们心中的理想代表。其次,设专门的BBS论坛、专用网页等讨论平台,接受大众与影视制作单位双方及时就作品问题进行沟通和商讨。再者,通过沟通,制片单位在了解大众心声的基础上可以有意识的对大众追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避免影片流于形式和低俗。

(三)人文关怀为网络文学与影视艺术必须呈现的文化景观“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其价值在于用语言来描绘有意义的人生图景以实现对人的生存及命运的关注和把握,人学意义是文学与生俱来的规定”⑥。新媒体时代下产生的网络文学,其本质依旧在于人学,人文关怀、人道主义精神依旧是其生命力的源泉所在。同样,新媒体时代下承接文化传播责任的影视艺术,在内容丰富化、形式新颖化、手段科技化的同时,也必须以人文关怀为基点和重点,承担起不仅仅是丰富大众休闲娱乐生活,而且是为大众提供精神享受和心灵净化平台的责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共存与互补,才会保证社会及其人来的稳定发展和全面进步。中国的网络小说与影视艺术的“大联姻”,若想“蜜月期”更长久,就必须在各个方面达成有效和有益的协作,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网络文学的改编机制和出版门槛,网络文学和影视艺术双方自觉完善自身建设,为彼此提供良好的合作环境。接受主体的消费大众,在娱乐和休闲的同时应该意识到作品文化内涵的重要性。如能在快节奏的消费时代,坚定坚守人文情怀和人道主义的责任,相信未来网络文学与影视艺术的结合不仅会更紧密,而且它们的发展也会在彼此合作促进中越来越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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