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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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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
时间:2016-07-15 10:21:52     小编:石旭利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往往要考虑是否要接受行政机关对法律的理解与解释。这里是一篇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亟需通过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进一步保障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

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余年来,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和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运行也存在诸多窒碍难通之处,行政案件“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较为普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审查强度均存在很大的局限,严重制约了行政诉讼功能的发挥。独立、公正、高效的行政审判被视作法治国家的“支柱”或“基石”,亟需通过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进一步保障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

一、设立行政法院,切实保证行政审判的独立公正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运行中的最大问题,是行政审判不独立,尤其是相对于地方政府的不独立。审判不独立导致审判不公正,私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救济,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失去信心,“信访不信法”,有纠纷不是去找法院,而是通过法外渠道解决。要保证行政审判的独立性,必须使行政审判机构摆脱地方政府的控制,实现司法权的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要达到这一目标,有两个路径:一个是将行政审判的独立性问题和其他审判领域的独立性问题统筹解决;另一个是行政审判单兵突进,做司法改革的突破口和先锋,具体方案是设立行政法院,将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相剥离,率先实现行政审判的国家化和去行政化。[1]本文赞成第二种方案,理由如下:

其一,与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相比,行政审判对司法独立的要求更显迫切。行政审判作为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权力加以监督和制约的一种制度,如果作为监督者的司法机关不独立,特别是相对于被监督者的行政机关不独立,则其实效性必然难有保障。实际上在造成目前行政审判难的诸多因素中,由于司法不独立而造成的司法不公正是最核心也是最为棘手的一环。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如果行政审判的独立公正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行政诉讼法》实施中的诸多难题就是无解的,《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作立法资源的浪费。而如果能够建构起独立公正的行政审判体制,行政诉讼制度中的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实践加以解决。应当指出的是,为解决行政审判独立性和公正性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 年通过了《关于行政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被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有助于解决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中受地方政府干预的问题,但并没有办法解决中院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干预的问题,其作用有限。

其二,行政审判的功能不仅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对于法秩序的维持也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主要依赖于人事控制,人治色彩浓厚。通过设立直属中央的统一的行政法院系统,有利于保障国家法制的统一,尤其是在环境保护、劳工保护标准和反行政性限制竞争等领域中中央立法的统一实施。行政审判也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密切,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根源大多在于政府不能依法行政导致“官民矛盾”激化。独立公正、权威高效的行政法院系统的建立,有利于有效地疏导民怨、解决纠纷。

其三,对整个法院系统进行国家化、去地方化的改革,影响面广,既涉及“一府两院”这一宪法体制的改革,又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负担的重大变化,决策者难于在近期内下决心。设立行政法院不存在这方面的障碍。就宪政体制而言,我国《宪法》第124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因此,在我国设立如同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相同性质的行政法院,作为专门人民法院,已经有宪法依据,无关宪政体制的调整。设立行政法院也并不意味着弱化党的领导,而只是要防范地方党政机关对行政审判的不当干预。就财政负担而言,行政审判人员与从事民商事审判和刑事审判等工作的人员相比,数量要少得多,中央财政负担问题不大。当然,设立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法院体系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央财政的负担,但衡诸这一改革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法制统一和中央政令贯通的重要意义,付出这样的成本是值得的。在行政审判领域实行人、财、物的垂直管理,也绝不亚于在国税、海关、中国人民银行等领域进行垂直管理的意义。

其四,自清末变法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主要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建国后学习苏联法制,苏联法制的底子也是大陆法系,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学习、借鉴德国法、日本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体系,严格区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已经为法律界所普遍接受。《行政诉讼法》实施23 年来,因为有专门的行政审判机构和行政诉讼程序,明确区分公法案件与私法案件已经成为法律界的共识,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没有观念上的障碍。通过设立行政法院,在行政法官的选任和管理上,更加充分地体现行政审判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有利于增强行政审判的实际效果。

未来设立的行政法院可分为三级,最高行政法院、高级行政法院和初级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在司法行政上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内设性法院,但级别比较高,是正部级;在具体审判上享有独立性,其与最高法院的关系,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与代管部委之间的关系,比较相似。 高级与初级行政法院的人、财、物权由最高行政法院集中掌握,行政法院的设置与行政区划相分离,不向地方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各级行政法院的活动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与此同时,提高行政法官的素质,以精英化、专业化为指导思想建设行政法官队伍,确立和实行统一、严格的法官任用和考核标准。[2]

二、将行政机关之外的行政诉讼被告表述为“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主体”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 条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这一规定成为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与理论中“被授权组织”乃至(授权性)“行政主体”概念的重要实定法依据。[3]《行政诉讼法》中明确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国法院受理因高等学校、足球协会等所作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一概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或缺陷。

其一,关于行政授权。从实践来看,被授权进行行政活动的,除了法律法规的授权外,还有“行政授权”,这是指行政机关(授权人)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合法的程序和形式,将自己行政职权的全部和部分转让给有关组织(被授权人),后者据此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职权,并承受该职权行为效果的法律制度。行政授权既不同于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的设定,也不同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力的委托。

其二,关于规章授权组织是否为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实践中,规章已对一些组织进行授权,按照行政法学界的流行观点,规章授权的组织是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因为对规章授权的组织,我国《行政诉讼法》并未将其列入行政诉讼被告的种类之中,这意味着规章授权的组织还不能独立承担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但是,2000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 条第2 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显然,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从反面表达了在有规章授权的情况下,被授权的机构或组织则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地位,能独立承担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规章授权一定是合法的,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例如根据所授权力的性质、被授予权力组织的性质等综合加以判断。

其三,关于社会公行政的概念问题。近年有人提出,行政主体的概念,除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外,还应包括非政府公共组织。非政府公共组织是指非政府、非企业、非营利性的组织,它们依照组织章程、规约等进行自治管理、行使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属于一种公权力,这类组织进行的管理活动不属于国家行政,但属于社会公行政,是行政任务社会化、国家向社会分权的产物。非政府公共组织包括社区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协会)和公共事业单位。[4]

其四,关于“授权”的界定存在模糊之处。一方面,授权中的“权”与私人的“权利”容易混淆。法律、法规中常规定一定组织可从事某种活动,但并不意味着授予一定的“职权”或“权力”, 只是一般的允许或鼓励,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概念及其界定中缺乏明晰的标准。另一方面,“授权”中的“权”也可能被理解为“高权”,而忽视了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之外的组织以公共服务职能的情形。

其五,忽视了个人作为被授权人的情形。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只有组织才可以作为被授权人,但不仅组织可以作为被授权人,公民个人也可以作为被授权人,例如海船上的船长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相关的争议,暴露了这一概念本身的不科学性。首先,就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目的而言,我们主要应着眼的是一主体是否在实际上承担行政任务,至于其之所以能够承担行政任务的原因与依据何在,并非是确定被告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在进行合法性审理时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它混淆了因国家根据单独授权而拥有的行政职能和该组织存在本身所内在拥有的职能。例如我国的公办大学和官办社团,国家设立这类组织的本来任务就是执行行政任务(可能是干预行政,也可能是服务行政),而非靠单行法的逐一“授权”。其只是在组织形式上与行政机关有所不同,从授权的角度将其与行政机关作区分,并未把握问题的实质。不仅如此,由于我国法制尚不健全,这类实际上行使行政任务的组织所承担的一些行政职能可能并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而只是根据党与和政府的政策和不成文的惯例,仅因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不视其为行政任务的承担主体,实际上导致了国家监督特别是司法监督的缺位。社会公行政概念的提出,认识到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概念的缺陷,但将一些组织章程等看作公权力来源是有问题的,实际上从事业单位和官办社会团体来看,其权力来源还是国家的授予,将其看作“社会主体”是有问题的。我们也无法接受这样的观念,即民间的组织可以纯粹根据自己的章程来行使公共权力。

因此,在未来的《行政诉讼法》中,可以将行政诉讼的被告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变更为“行政机关和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主体”。

三、将部分行政规范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现行《行政诉讼法》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局限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限制受到了学界的诸多批评,在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的讨论中,一个已经形成的共识是要将部分行政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5]这种主张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存在诸多需要澄清之处。

首先应明确的是,对行政规范,目前法院并非没有审查权,不过是一种附带审查,也就是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进行审查,对于合法的予以适用,反之可以不予适用。不过,法院不能对未经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行政规范直接进行审查,法院也不能对行政规范作出撤销或确认无效的判决,只能是在个案中不予适用。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法规是法院的依据,规章只是“参照”。所谓参照和依据的区别,应做如下理解:作为依据的法律、法规,法院只能进行狭义的合法性审查,也即审查其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而对于作为参照的规章,法院不仅可以进行合法性审查,还可以进行合理性和一定程度的适当性审查,也即对于即使不与上位法抵触,但不合理或者明显不适当的规章,法院也可以不予适用。至于行政规定,只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参考,法院可以全面审查其合理性与适当性,法院完全可以以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判断取代行政机关的判断。

其次,将行政规范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非法治发达国家的通例。仅能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并非为我国所独有,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如德国和日本等都曾长期将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限定在行政处理(行政处分,Verwaltungsact)上,而行政处理的一个成立要件就是规制内容的具体性。虽然在二战以后各国对受案范围一般改采概括性的规定,将所有公法上的争议在原则上都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在解释学上往往通过对法律争议概念的解释,将具有抽象性的法规命令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一般认为,关于抽象法规的争议,原则上尚非具体的公法上的争议范围,无法提起行政诉讼。德国行政诉讼法对于法规命令的审查范围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只有高级行政法院才可以对依据建筑法制定的自治规章和法规命令以及其他在法律位阶之下的法规命令的有效性加以直接审查(附带审查是法院当然的权力)。在德国,由于承认“预防性

确认之诉”,对于“有威胁的”行政规范,法院可以对其适用进行预防性的禁止,因此对于将法规命令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需要并不迫切。在美国法上,通过成熟性原则的作用,也使得私人很多时候无法直接针对抽象的规则制定行为申请司法审查,除非问题已经适宜于法院裁判或者推迟法院审查(到有具体的执行行为之时)将会给私人造成困难。[6]当然,在比较法上,我们也可以发现对具有抽象性质行政行为进行更大范围审查的例子。[7]因此,到底是否将行政规范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应根据自己的法治国情和需要加以确定,而非简单地以法治发达国家之通例为说辞。我国目前行政规范较为混乱,越权限制私人权利、自由的现象突出,迫切需要寻找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既有的监督方式由于多种原因并未能真正发挥功能。法院作为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权威机关,对于行政规范合法性的判断最具权威性,也比较超脱,能够更好地实现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而且即使能够通过提起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附带审查,由于只能针对个案而不能否定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在中国现实国情下法院的这种法律结论很难发生超越个案的影响,因此并非一种经济的制度选择。此外,我国《行政诉讼法》并不承认预防性诉讼,又无法如同美国法一样灵活运用成熟性原则,这导致在一些情形中可能使私人陷于两难困境,使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救济。[8]

再次,如果将行政规范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必须要对行政规范进行类型化的处理。从国外将行政规范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国家来看,纳入其中的均为具有对外效力的法规命令,而内部的行政规则,因为不具有法的效力,不直接涉及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对法院也不能直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这种处理方式是符合法理的。吊诡的是,在中国行政法上,尽管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只有行政法规和规章才是行政立法,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非行政立法,但目前行政法学界多数学者主张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却并非行政立法,而是行政立法之外的规范性文件。这与其他国家的做法正好相反。这一比较行政法的观察,促使我们对我国目前的行政立法(行政法规和规章)和行政规定“拦腰截断”[9]方式的二分法进行反思。例如,行政规定中既然有大量对外生效、限制公民权利自由、设定公民义务的规定,为何不是行政立法?这到底是行政实践的问题(行政机关在普遍违法),[10]还是行政立法的概念乃至我国行政立法的体制出了问题(行政机关具有制定外部法规范的现实需要,但却未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11]

因此,要将行政规范纳入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必须对行政规范和行政规定的概念与范围进行细致的梳理,原则上仅能对具有外部法效力的立法性规范(不局限于传统观点所认为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对于那些本不应具有限制私人权利自由、科处私人义务的外部效力,但在实际上被(违法的)强制实施的行政规范,也应允许私人提起行政诉讼,以俾救济。

四、加强法院对行政裁量的审查力度

现代社会,由于社会关系的高度复杂和易变性,法律往往就具体问题的处理委由行政机关自己根据客观情况以及其对法律、对政策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决定,行政机关对于行为方式、幅度和程序的选择等拥有较为广泛的裁量权。但是行政裁量权并非完全放任,不是任意裁量权,而仍应遵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行政机关不能超越其裁量的外部界限,也不能不合理地运用裁量权,否则均构成违法。但是由于行政机关在法形式上拥有裁量权,只要在外观上不超裁量权的外部界限,形式上很难认定其违法,不过,行政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则对于判断裁量行政行为的实质合法性提供了方便的标准。

从比较法看,德国较常运用的一般行政法原则有:人性尊严的尊重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比例原则;法律安定性原则;个案正义原则;行政自我拘束原则;法律听证原则;强制说明理由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应予衡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12]在日本,依法律行政原则、平等原则、比例原则、行政程序上的诸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禁止翻供(禁反言)原则等,被承认为一般行政法原则。[13]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自然公正或正当法律程序,明确性、一致性与合理性等法律原则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阻止法院不公正地行使他们的广泛权力,法院已经发展出了一定的‘普通法’原则。”[14]这些行政法的一般原则构成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如有违反构成违法。从各国情况看,一般行政法的原则只有很少一部分见于成文法的明确规定,大多是从宪法的具体化、法律的抽象化、正义原则的推导、比较法、习惯法等中间求得。[15]

我国行政法学界在上世纪80 年代就开始了对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研究。近年来,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等受到日益增多的关注,有些原则还得到法院的直接适用。但总体而言,我国法院运用成文化的行政法一般原则来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裁断的现象尚不多见。为了强化法院对行政权的控制力度,在中国的现实法治环境中,亟待在立法上建立一个方便这些原则进入成文规范系统的入口,这样可以使得法官在适用成文规范的外观之下,适用更具抽象性、价值性的行政法一般原则。就此,一种方案是在未来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或《行政法通则》中明确列举出一些重要的行政法一般原则,这一方案何时能够成就尚不确定。另外一种方案则是在《行政诉讼法》中作出相应的规定。其实,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已经建立了这样一个入口。《行政诉讼法》第54 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滥用职权”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在英国法上,裁量“滥用”(abuse)的概念本可以将诸多违反行政法一般原则的情形包含其中。[16]但由于“滥用职权”在中文日常语言中,往往与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并列使用,且与主观恶意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带有强烈的谴责色彩,使得法官难于下决心运用这一极易导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感甚至反弹的用语,导致在实践中“滥用职权”条款很少得到运用。[17]其实,“滥用”一词本身即存在过分强调行政机关的主观目的、动机的倾向。[18] “显失公正”则是《行政诉讼法》为行政法一般原则的另外一个入口,但现行《行政诉讼法》将其适用局限于行政处罚领域。[19]因此,我们建议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在“滥用职权”之外,规定行政机关“不合理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违法,法院也可以判决撤销相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职权行使的不合理,不是适当性(中国法)、合目的性Zweckm??igkeit, 德国法)或者优劣(merits, 英国法)问题,而是(实质)合法性问题。行政职权行使的不合理,既可能体现在实体与结果之上,也可能发生在程序与过程之中。[20]

五、加强法院对行政解释的审查力度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往往要考虑是否要接受行政机关对法律的理解与解释。在我国的行政诉讼实践中,由于对除最高法院之外的其他法院是否具有法律解释权存在疑虑,更因为行政机关在实际政治运行中相对处于强势地位,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解释结论常常采取无条件的顺从态度,无论这种解释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还是行政机关内部机构的名义发出的,是以行政法规、规章等正式形式还是以批复、其他规范性文件等非正式形式出现的,是在行政案件发生之间还是在行政诉讼进行之中作成的。

西方法律传统中,法官是法律解释职能的权威承担者,法院在法律解释问题上具有无可争议的主导地位。但是在现代行政国家,承担法律、特别是规制法律(regulatory statutes)解释的多数关键工作并不是法院而是行政机关来完成的。行政国家的这一变化对法官在法律解释中的传统地位构成了挑战。

在司法审查案件中,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解释应采取何种态度,成为学说与判例争论的焦点。在美国与德国有关对行政解释的司法审查的争论焦点,是法院是否对行政解释(在德国仅局限于具体应用中的解释,也即法律涵摄)的适当性进行审查,法院是否有权以自己认为更为适当的解释取代行政机关虽然合法、合理的解释。而法院可以取代行政机关不合法与不合理的解释,根本就没有成为争论点。法院对于行政机关以非正式形式作出的法律解释一般只给予较低程度的尊让。而对于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所提出的解释,美国与德国学理与实践普遍持怀疑的态度,无法得到法院的尊让。[21]

由于行政机关对法律的解释一般更注重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而对公民、法人的权益往往重视不够,不仅如此,中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与韦伯所描述的理性化科层制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例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并没有实现真正的专业化,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倾向,严重影响了行政机关的中立性等。在这种现实背景下,法院在对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功能上的软弱,将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笔者认为,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立场出发,基于法院相较于行政机关在法律专业方面的优势,应当明确司法解释相对于行政解释的优越地位。考虑到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知识与经验方面的相对优势,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解释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尊重,但这种尊重不能取代法官作为法律专家对法律解释与适用所拥有的主导地位。在某些专业领域,法院可以对以正式形式作出的行政解释“是否正确或适当”不予以审查,但对行政解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是司法的底线,法院不能放弃。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法[2004] 第96 号) 中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解释,人民法院应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规章制定机关作出的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的规章解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参照适用。对于有关部门为指导法律执行或者实施行政措施而作出的解释和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一般将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该座谈会纪要中认为,这些具体应用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但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意见,将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针对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在效力上等同于行政法规,从而要求法院基本上放弃审查,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这一点并不恰当。但其对于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的行政解释,坚持全面审查的态度,值得赞许,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一主张在行政审判中能够得到各级法院的认同与接受。建议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将第54 条中所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这一法院可以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修改为“解释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着力点还有很多,例如将特别行政关系领域的法律纠纷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扩充行政诉讼的类型,明确单方面的职权调查主义的诉讼模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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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与法治的不断发展以及公众权利保护意识的逐渐加强,公益诉讼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从建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出发,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司法经验,探讨如何构建我国的公益诉讼模式。 【论文关键词......
浅论诉讼时效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0
浅论诉讼时效制度 浅论诉讼时效制度 浅论诉讼时效制度 精品源 自作 文 园地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是为了催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以避......
探析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之建立(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和解,但近年来主张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实践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案外和解。在这一背景下,从概念出发,结合我国行政诉讼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从必要性角度对构建行政......
谈谈关于建立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研究的三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6-04-27
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站,今天本网站为大家提供了关于建立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研究的三个问题,希望朋友们读后有所收获! 自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军内外的专家、学者即开始研究和探讨军队内部是否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军事行......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之检讨与重构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0
诉讼调解,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和协调下,自愿平等协商,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调解,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协调下,以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进行协商,形......
突破行政诉讼制度的禁区-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论文提要: 长期以来,内部行政行为一直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禁区、司法审查的盲点和真空,与法治国家的要求极不适应,既不利于对广大公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行政机关职能的有效发挥。本文从能动司法理念和最高人民法院积极......
我国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2-07-31
[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在西方国家已发展的相当成熟。但我国现行诉讼法对此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局限性,因而造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致使某些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济。据此,我们应该认识构建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对策,以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步伐。[关键词]公益诉讼;必要性;对策一、行政公益诉讼之基本理论(一)行政公益诉讼概念及特征1.行政公益诉讼.........
论行政诉讼中的暂时法律保护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行政诉讼中的暂时法律保护制度对于保障公众的权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域外法治先进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相关制度,为公众权利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我国现行法律也包含暂时法律保护制度,但是存在着如“诉讼不停止执行”等不完......
浅谈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6
行政诉讼是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核心的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有明显的区别,在行政诉讼中,主要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理所当然行政机关要向人民法院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其限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5
关键词: 民事诉讼规则;行政诉讼;适用;限度 内容提要: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规则。只有部分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而且其适用有一定的限度,必须经过改造。典型的有管辖异议、财产保全、......
论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想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对于行政诉讼中是否适用调解的问题,大多数学者持否定态度,与此相呼应,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不适用调解”。对此,笔者不予苟同,本文从现代行政的需要、行政法的平衡精神及维护法治统一的角度出发论证了行政诉讼......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诉讼调解是一种在某个中立者的协助下,由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自己解决矛盾。本文结合针对我国法院诉讼调解中存在的问题,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诉讼调解,亦称法院调解或司法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
论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体制的独立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13
就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来看,刑事侦查与诉讼得到充分的重视,反而是民事行政则被看轻。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长期处于弱化地带。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各类诉讼井喷化的大背景之下,司法部门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呈现无力应对......
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挑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9
论文摘要:现实中屡屡发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共环境利益的情况,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在我国有着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目前立法规定却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要求格格不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受案范围、诉讼费用和奖励机制......
行政诉讼中的规范冲突与出路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9
「内容提要」行政规范冲突是指不同的行政规范文件中行政规范相互矛盾,相互抵触,相互排斥。在我们这样一个多元法域的国家,研究和探讨行政诉讼中的规范冲突与出路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同时又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本文结合......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向(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产权、制度化和范式选择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要使地方政府走出制度创新的困境,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即:地方政府应履行自己的产权职能,以制度创新促进产权的多元化,并通过产权保护,解决微观主体的动力激励 问题 ;以制度化约束......
法国行政诉讼中的原告(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2
法国行政诉讼程序是为了实现多项同为基本但可能相互矛盾的原则间恰到好处的平衡而建立起来的。篇幅所限,我在此仅想提及其中的三项,因为原告资格制度直接源于其中。 第一项是自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法国行政判例较早就确立了这项......
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构想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基于“司法不能干预行政”的理论,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近十余年的行政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通过协调促使当事人“合意和解”后导致原告撤诉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其做法在一些地方被广为推崇。由于协调......
探析当代中国行政发展中的制度创新(1)-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27
论文摘要: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展即行政建设,已不可能继续固守苏联模式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又不能原封照搬西方模式,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坚持走自己的路,走中国特色的行政发展和行政建设道路。制度创新是行政建设的核心。是促进行政......
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调查思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在实践当中也暴露出了......
探究从公共性行政诉讼到行政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16-12-27
一、我国公共性行政诉讼的勃兴 (一) 为何公共 从历史视角看,中国大陆自1996 年首例公共性诉讼案诉诸法院至今,就公民个体而言,几乎未见严格规范意义上的公益诉讼,即非利害关系人基于公共利益提起的客观之诉。实务上所谓的公益诉讼......
论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11-21
摘 要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制度是行政诉讼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行政诉讼的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不完善及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现状,使得司法地方化、行政化问题突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独立。......
行政诉讼协调制度若干问题研究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利益冲突呈多元化趋势,该制度自身的局限也日渐突出,在实践当中也......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初探
发布时间:2023-03-18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目前我国仅依靠行政机关执法来实现环境治理,但行政机关本身有其局限性,显然难以应对紧迫的环境问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出现,在司法领域上为环境治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在......
浅析中外民事诉讼证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在证人制度证据规则作为一个事实性很强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现实条件下短期内难以用制定法思路来解决。我国应在司法实践中形成我国的证人规则习惯,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公正原则的运用,在条件......
浅析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3-18
摘 要: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设计之初是来解决群体诉讼,但在实践中却极少运用,这个制度本身的设计不合理有关,也有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原因,因而通过改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使它能够真正发挥提高效率、统一解决矛盾的作用。 关键字:......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事质证制度不仅是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且也是人民法院庭审阶段的重要环节,因而为民事诉讼程序所不可或缺。但遗憾的是,这一制度不仅为司法实践忽视,而且也一直为法学理论所旁落,显然,这与民事质证制度的应有地位极不相......
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重新反思
发布时间:2022-11-14
一、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确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开启由法院对公权力行为进行审查进程的当属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这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提供了诉讼程序依据,即如果行政争议允许进入诉讼,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程序判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直到1989年,全国人大出台《行政诉讼法》,才首次以立法的方式确立合法性审查原.........
浅析新《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之立法目的
发布时间:2023-06-26
一、《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的选择: 解决行政争议写入法条 ( 一) 解决行政争议写入《行政诉讼法》的原因分析 立法目的是立法者制定法律想要达到的目标,是由立法者对制度的认识程度和客观的现实需要两方面决定的。也就是说立法目的的......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发展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发展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发展 内容简介: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海事......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路径
发布时间:2016-09-22
一、现行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法律规定的解读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它反映了行政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水平,美国著名的行政法学者伯纳德施瓦茨曾说过:行政法的任何方面都没有有关原告资格方面的法律变化迅速,变......
浅析民事诉讼和解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7
一、引言 诉讼和解制度对于分担早已捉襟见肘的司法资源来说,意义重大。但是,由于我国在立法层面对诉讼和解制度未能做出详实地、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导致该制度的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 二、诉讼和解的性质 想要明确诉讼和解协......
解决婚姻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打架”之路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04
【内容提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现状,我国婚姻效力纠纷的处理渠道存在“外双轨”与“内双轨”两个“双轨制”。所谓“外双轨”,就是民政机关与法院均有权主管婚姻效力纠纷。所谓“内双轨”,就是在法院内部民事审判庭与行政审判庭都......
论证券集团诉讼与我国证券诉讼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9-11-06
摘要:通过回顾我国群体性证券纠纷诉讼实践中的典型案件以及比较法分析,提出:我国应适时引进集团诉讼制度,充分借鉴选择退出、费用转移等有益规则,重点改革代表人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体性证券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以促进证券市场的法治化发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键词:代表人诉讼;集团诉讼;选择退出规则;费用转移;胜诉酬金中图分类号:D923.99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
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展示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由于我国刑事诉讼中制度模式的制约,在刑事诉讼领域迟迟没有建立证据展示制度。尽管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新增了辩护人证据告知义务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证据展示制度的价值,但我国仍未建立完善......
浅谈高校学生权利行政诉讼救济的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2-11-29
" [论文关键词]学生权利;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内部行政行为 [论文摘要]当前高校学生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学校与学生之问的争议问题日渐突出,但对于学生能否依行政诉讼法起诉学校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则始终存在着一些误解。虽有不少......
试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行政诉讼协调制度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6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赔偿诉讼外,不适用调解。这种法律的硬性规定,越来越不适目前的行政诉讼的发展需要,也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相悖。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急需要求司法审判中要用协调、......
基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探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互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23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受案范围,使将更多的行政行为纳入法院的监督和审查之下,更多的行政争议交由法院解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便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做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在我国行政法的规定里,复议机关一般是上级机关.........
浅析我国刑事诉讼补充侦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5
一、补充侦查制度的概述 补充侦查在刑诉法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概念,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补充侦查的一些规定,可以将其概念界定为: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在原有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有关行政诉讼管辖异议主体制度研究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管辖权问题是评价行政诉讼程序正当性和判决有效性的标准之一,法谚云:“管辖权得不到普遍遵守将导致人类秩序的紊乱”,生动地说明了管辖权制度的重要性。然而,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问题的规定并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
浅谈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及发展新方向
发布时间:2022-12-22
【摘要】中国的民族音乐是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劳动与生活中创造的,能够真实的反应中国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具有珍贵的艺术价值与历史价值,是我国音乐文化的核心,有着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多元化的曲调。中国的民族音乐经过数千年的历史积淀......
探析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2
【论文关键词】行政诉讼 调解 必要性 可行性 论文论文摘要: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 条和第67 条第3 款的规定,确立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但在行政诉讼实践中,由法官主持当事人就行政纠纷“案外和解”的情况普遍存在,......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一、审级制度与民事诉讼理念 审级制度的产生与设定是与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密切相联的。民事诉讼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私......
浅析我国引入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2-12-08
任何规则与制度,都是为一定直接的目的,或是一个价值追求而设立的,近现代法律制度亦是如此。多元的价值观影响着行政诉讼,但最重要的影响是公平和效率如何能够有机统一。我国的行政诉讼程序作为保障行政实体法实现正义的重要制度,应......
浅谈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础是公平原则和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公平原则要求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之间的分担应当符合各自的能力要求,符合权利义务要求,并给予弱者一定的保护。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担......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15
[摘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举证时限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这种程序模式所尊崇的哲学理念为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以及坚持有错必纠。这种程序模式是以追求实体真实为主要目的,但是,却以丧失正当......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如何探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从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
诉讼制度改革与诉讼法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总述:诉讼制度与诉讼法的改革(三个审判关系主体的改革)。 一、明确法官概念及职权,实现法官精英化,树立法官权威。 二、明确检察官的地位。 三、改革诉讼代理制度,加强律师调查取证权。 进入九十年代后,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大陆法......
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9-12-11
摘要: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是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重要因素,而正确解决法律冲突是重中之重。关键词:法律冲突法律适用治民无常,唯法为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之于法之必行。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因其固有属性--当事人一方是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导致法律适用问题复杂。笔者拙见认为法院的主要工作在于适用法律,法律适用的重点在于寻找所适用的法律,获得相应的法律,进而作.........
浅析刑事诉讼法中的隐蔽作证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20
目前,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率之低,是困扰我国司法实践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它直接导致我国构建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成果收效甚微。为了解决证人出庭难这一棘手问题,许多学者建言献策,有的人认为,因为证人法律修养欠缺,该出庭......
谈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设置(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们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得到提高。然而,当前行政诉讼效率相对低下,相当一部分行政案件久拖不决,极大地影响着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行政诉讼......
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建制和发展前景及展望
发布时间:2023-05-23
一、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有学者认为,公益诉讼的起源可以追溯于罗马法。其主要依据是周楠先生主编的《罗马法原论》,其中可以发现在古罗马共和国的诉讼活动中,存在着公诉和私诉之分。 那么,什么是公益诉讼? 我国较早研究公益诉......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自认
发布时间:2017-06-08
一、绪论本文将首先简要分析我国自认制度目前的立法状况及研究成果,然后对比国外立法和实践经验,找出我国自认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个人建议。二、自认制度的概述(一)自认的概念民事诉讼上的自认,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表示承认或视为表示承认。(二)自认的适用范围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使用自认规则是因为当事人对自己一般的民事权益具有充分的处分权,比如财产权利。没有把.........
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缺陷审查
发布时间:2023-05-12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新《行政诉讼法》在颁布之际率先响应、临时修改,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1立案登记制的内涵立案登记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只要所提交的起诉材料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无需进行实质上的审查,即应.........
试论小额诉讼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小额诉讼制度 试论小额诉讼制度 试论小额诉讼制度 摘要:近几年来,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建立小额诉讼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究其原因,我国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法院受案......
诉讼时效制度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11
诉讼时效制度的研究 诉讼时效制度的研究 诉讼时效制度的研究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积极主张权利,保持民事流转关系的稳定......
浅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相对人权益保护 论文论文摘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违法或不当,致使权益受损时,如何保护公民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成为目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行政行为的争议可以通过两条......
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要: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中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从公司治理结构外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
我国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4-05
我国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我国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我国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是保障民事诉讼顺畅进行的制度,也是保障当事人获得相应的司法救济的制度,使当事人的诉权......
我国行政诉讼功能之实证浅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行政诉讼;诉讼功能;立法目的 论文论文摘要: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通过对《中国法律年鉴》1989年至2011年行政审判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行政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维护行政与救济权利的......
浅谈中国发展道路
发布时间:2023-07-26
" 论文关键词:中国发展道路;稳定;创新;独立自主;和平发展 论文摘要:中国发展道路的成功引起海内外学者的热切关注,他们试图用”北京共识”或“中国模式”来概括中国的发展经验 我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融入全球化进程中......
关于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宪政和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该制度自身的局限,在实践当中也暴露出了......
浅析行政诉讼立案标准的探究
发布时间:2016-04-27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浅析行政诉讼立案标准的探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行政诉讼立案难的社会危害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
行政诉讼法调解与协调的浅析
发布时间:2022-08-23
现行的《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个规定与行政诉讼的性质不是完全的适应,而且不利于行政诉讼的制度功能和作用的正常的发挥。 对于行政诉讼法的调解,学术界和实务界有各自不同的说法,对于主张......
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19
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制度就是在民事讼诉活动中以人民检察院为主体而形成的法律监督制度。检察机关根据特定的民事案件而提起民事诉讼,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国家从立法的形式上授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权利。在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的......
浅析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关系———以《行政诉讼法》第77 条第1 款规定为切入点
发布时间:2017-06-08
伴随着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正式建立。然而,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以及行政诉讼制度建立较晚等原因,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其中包括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一、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关系现状(一)理论上,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现代法治理论将国家机关分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分别行使国家立法权、司法权和行.........
合同法的发展与诉讼法的制约
发布时间:2013-12-19
合同法的发展与诉讼法的制约 合同法的发展与诉讼法的制约 合同法的发展与诉讼法的制约 合同法属于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只有在有效的相应的程序法规则的配合,才能得到落实;实体法与程序......
论我国诉讼制度中的司法鉴定(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6
【论文关键词】诉讼 司法制度 司法鉴定 论文论文摘要: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根据我国诉讼制度中司法鉴定的产生、发展......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3)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1
三、 案卷排他性原则的确立及相关问题 案卷排他性原则是美国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与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问题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应如何举证、举哪些证?行政相对方在诉讼中的举证行为是否也应受到......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2)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由于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这就必然要求行政主体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
浅析民事诉讼公开审判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7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首次引入和确立审判公开制度是是在清末的司法改革时期,距今只有一百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公开审判作为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新解读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21
〔摘 要〕《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包括了具体行政行为和其他行政案件,因而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同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解读。《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包含了非具体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诉讼范围中其他......
行政诉讼保障的路径分析及优化策略
发布时间:2023-05-25
[1]韩大元: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载《法商研究》2014年第3期。[2]王伟国:齐玉苓案批复之死----从该批复被忽视的解读文本谈起,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3期。[3]袁文峰:受教育权的宪法条款援引、内涵及救济路径---基于齐玉苓案与罗彩霞案的分析,载《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4期。[4]上官丕亮:行政诉讼:宪法实施的重要推动力,载《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1期。[5]童之伟:法院依照.........
浅析刑事诉讼搜查制度中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14
刑事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侦查程序作为一种国家权力的表现手段,在证实、打击犯罪方面有很大的作用,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开端。如果把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看成一座大楼,侦查程序就是这座大厦的根......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改革
发布时间:2023-07-04
摘 要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进行了刑事诉讼法的改革,确立了新刑事诉讼法,从传统的刑事法理论体系来看,我国施行的是公诉案件禁止证据的司法制度,而刑罚权又是典型的公权力,以旧有的证据方式处理刑事犯罪是已无法满足......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比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有权利(力)必有救济”、“有侵害必有保护”。现代行政法治要求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造成的侵害必须予以法律上的补救,这就是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是对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所造成的损害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总称,即行政救济是对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