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城镇户籍人口比重却仅35%左右,故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举措。基于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的“千村调查项目”,我们梳理了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特点,并揭示农民工市民化的挑战。 农民工呈现新特征
首先,农村转移劳动力文化素质提高,逐步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纵向看,十年内农民工群体接受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增长超过7%。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中高中文化程度占11.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4.6%。
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接受过高中或中专教育的占比为13.64%,接受过大专以上教育占9.68%,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从横向看,当前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为农村文化素质较高群体。近70%的外出务工劳动力达到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而在乡劳动力中仅有41.9%的人达到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其次,在务工地同样存在非经济因素问题。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个经济发达地区中,除子女教育、老人赡养问题外,农村转移劳动力面临的非经济困难集中在社会保障、生活习惯和户籍问题上。例如长三角地区17.56%的农民工表示生活不习惯,13.99%的农民工认为没有社会保障,6.11%的农民工提出户籍问题。农民工希望在得到理想薪资的同时,能够在生活习惯、人文关怀等方面更好地融入所在地的大环境并被接纳。农民工除了希望获得尊重以及城市居民待遇外,也希望所在地接纳他们的子女与父母,从而实现举家团圆,而非一时的短暂转移。 应势而为推进城镇化
第一,要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效率。目前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多是靠亲友熟人介绍的“抱团就业”,集中于劳动报酬偏低的低技能劳动密集型行业,普遍缺乏专业技能培训,难以获得足以在城市扎根的技术积累。需要制定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源,适应市场用工需求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和增收本领,使之由谋生转移就业向全面发展型就业转变,更好地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节奏。
第二,要推进城乡社保体系整合和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后顾之忧。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问题是促使农民工返乡的重要因素。留守老人的困境是农村无法养老,城市拒绝养老。其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尚在建设中,未完全将农村转移就业的群体纳入体系;其二,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尚在构建中,农村劳动力在乡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未完全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当前应充分协调中央政府、人口流入地政府与人口流出地政府三者关系,按照三者都能承受的财力筹集配备资金,使其能充分流动;同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关系跨体制、跨区域转移接续。留守儿童问题主要由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无法解决引起,某些程度上与现行的户籍制度相关,随迁子女读书难、读书贵基本是因为务工所在地学校对非本城市户籍的适龄青少年存在区别对待。因此,应进一步消除户籍体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