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菜市口,是过去杀犯人的地方。贵阳的马家坡和陈家坡同北京的菜市口一样,也是杀犯人的地方,是令人恐怖的刑场。
马家坡和陈家坡,在从纪念塔去南厂的路两边,一左一右。马家坡在右面,即今供电局宿舍后面,陈家坡在左面,即今贵阳大剧院后侧,两者相距几十米。以姓名坡的情况,在中国的过去是很普遍的现象,也是私有制的必然产物。但凡有坡属于某姓的领地,该坡就叫某家坡。马家坡和陈家坡也应如此,只是难述其详而已。
在冷兵器时代,行刑用刀,因此可在城内。北京的菜市口就在人烟密集的地方,在此行刑还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贵阳也曾把甲秀楼前的河沙坝当过刑场,就是如此。不过,贵阳的刑场基本上都在城外。最早是在桑园,即现在的六广门体育场处。正因为这样,紧接铜像台的广东街原来就喊叫落魂坡,因为犯人被押出北门,到了这里就离死不远了,魂都吓落了。后来改在杀人坡,即现在的大西门一带。到了民国时期,冷兵器退出历史舞台,行刑也不再用刀,改为用枪,这就要求刑场前必须有山,否则就不安全,于是大南门外的马家坡就成了首选之地。由于此处杀人很多,在贵阳农村就出现了一句骂人的话,叫“爬马家坡的”,即挨刀的意思。又有人把它与北京的刑场并列起来说,“北京有个菜市口,贵阳有个马家坡”。1949年以后,大概是表示“新”、“旧”社会的犯人性质有别,又把刑场改到离马家坡一步之遥的陈家坡。
在马家坡杀人,我没有看到过,陈家坡杀人,倒是亲眼目睹,而且不是一次两次。说来也怪,头天下黑时纪念塔有老鸦叫,第二天一定要杀人。那时还小,十二三岁,听说要杀人,就赶到陈家坡去看,完全是好奇。刑车是鲜红色的,据说当时的贵阳只有两辆。对一些罪大恶极的犯人,要押在刑车上先游街再行刑。枪毙一个人的情况不多,一枪毙就是几个一起。有一天,一次就枪决了二十几个。犯人毙命后,大多无人收尸,就地掩埋。不论是否收尸,家属都要向当局交“子弹费”5000元(今5角)。一到晚上,望城坡成群的豺狗就来陈家坡把尸首刨出来啃,把死者的衣服拖得到处都是。
还有一些情景,至今想起来都毛骨悚然:那时杀人是用枪打脑壳,打得脑髓遍地。由于中国民间认为吃什么补什么,因此有些患有脑病的人,先在离此不远的粑粑街买一块热糍粑,然后在刑场上去捡犯人的脑髓裹在糍粑里吃,有点像鲁迅写的华老栓那样,愚昧而又血腥。一到晚上,就有豺狗到陈家坡来,叫声很令人害怕。
解放前夕,江西坡脚和沙河桥边也曾杀过人,不少烈士就牺牲于此,但那是为避人耳目的临时选地,不是固定刑场。只有马家坡和陈家坡,才是贵阳的“菜市口”,杀的人也多,阴气很重,所以在民间又有一句话,叫“马家坡、陈家坡,鬼成窝。”
上世纪中叶以后,因住在纪念塔一带的人逐步多了起来,刑场才改到郊外,比如龙洞堡“十一公里”处的大麻窝等。上世纪末叶,政府有关部门在乌当建了花园似的固定刑场,行刑也逐渐文明,不再准人观看。同时,又有了新的迷信,说捆绑极刑犯人的绳子,只要带血,用去拴牛,牛就很听话,织金一带的农民甚至不惜用半吨煤来换一根这样的绳子。如果是很多年前马家坡和陈家坡捆绑犯人的血绳,那就更灵。
马家坡和陈家坡早已炸为平地,上面修建了不少高楼大厦,成了闹市,知道它原来是贵阳“菜市口”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