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再论《老子》的道物关系

再论《老子》的道物关系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06 02:04:06
再论《老子》的道物关系
时间:2023-02-06 02:04:06     小编:贾莲凤

关于老子道物关系的讨论,目前主流的解释仍然是2005年陈鼓应归纳的五种:本原关系、本体与现象的关系、形上与形下的关系、体用关系、一多关系。其中又以形上与形下的关系最有代表性并广为接受。他的论述非常全面,但这几个概括用的范畴都比较西化或在中国哲学中比较靠后,与《老子》文本有一定的距离。如何用老子自己的词汇表述清楚他的思想?如何从各层关系中概括出一种核心的关系,从这一核心关系的显题化过程是否能抽析出一些方法论的启示?本文尝试立足《老子》文本,使用本土语言,利用注疏资源,并过渡到方法论的探讨,以期回答上面的一系列问题。

一、生与成:物之为物的根据

道生物即道创生万物,这里的道是老子对创生之主的命名,它是万物之母,也是道这个观念最基本的含义。道成物是指道使万物长成,这里的道不仅是创生者,也是养育者,它使万物各得其性,成为自身。生与成是分不开的,道在生万物时已经规定了万物的本性,万物从诞生起就一直在长成。道生物主要体现在《老子》第一、二十五章;道成物主要体现在第三十八、四十二章。

二、统与通:统合的法则与共性

道创造了万物,万物从诞生起就有了秩序,且事物之间是可以相互打通的。道不仅是创生者,也是统合万物的法则与贯通万物的共性。作为万物的法则义,最明显的是第二十五章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工弼注:法,谓法则也。道是万物的法则,自然又是道的法则。《说文》曰:自,鼻也。象鼻形。段注:自与鼻义同音同鼻下曰:自本训鼻,引伸为自家,然是这样的意思。因此,自然的字面意是自己这样,也即本来如此、通常如此。老子不说道乃自然,而说道法自然,是一种语言策略,强调道也有所法,但效法的不是它之外的东西,而是自己如此的本然之性。自然的法则不是人为规定出来的,而是道与生俱来的。它是个柔性的法则,不是固定的、生硬的法则。它是万物遵循各自本性的具体法则,又是使万物之间并行不悖和谐共处的总体法则。作为法则,老子也用道纪这个词来指称。作为贯通万物的共性,老子则用门来比喻。

三、道在物中:兼谈中国哲学真实性之建立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道生物、道成物、道统物、道通物,这四层关系虽然有差别,但其核心都是道在物中。道生物的道不是生完就消失了,而是注人万物中,像万物的种子一样;道成物的道是无形的,落实到具体的物中而成就它们各自的本性,成为一物之为一物的根据;道统物的道是存在于万物之间或内在于万物的相反相成、物极必反的法则;道通物的道是万物的共性,是能沟通万物之理的那个最高的理。但是,老子并没有直接说过道在物中,这一思想是潜在的,经过韩非子、河上公、淮南子、严遵、工弼等人从不同角度的注疏与解释而逐渐显题化。其中庄子、工弼的解释至关重要,可以说是奠定了道家道在物中这一思想的两位哲学家。庄子提出道在屎溺,而工弼提出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都强化了老子这一潜在的思想。

综上所述,诊释的还元既能带来新的发现,又不违背原旨。这一创新并不意味着另起炉灶,借用西方的概念来解释中国哲学,而是利用丰富的注释资源,在一个道统之内发现最好的东西、最根本的东西,用当代人能听懂的话语表达出来,如此而已。这样既能完整地继承前人的思想,又不停留在它的思想之内,始终有对潜在含义的显题化挖掘,从而开辟不同的思想建构的路径,就像文中提及的庄子、韩非子、工弼所做的工作那样。他们在凸显《老子》中某个潜在的含义的时候,继续沿着这个揭示出来的含义建构了自己的思想。还元使得元典一直活着,这是中国哲学真实性得以建立的值得尝试的进路。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