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科学发展观三满意活动方案
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三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经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企业、基层和群众满意(以下简称“三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思路和目标
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春市及九台市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依法管理、从严要求、切实保障的方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企业、基层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服务整体素质为重点的“三满意”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达到干警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工作制度明显完善,执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目标。
二、 具体内容
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长春市委和九台市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市委各项工作部署,突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结合市委提出的“五强五促”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搭建人民满意的“五个平台”。
1、开展“两个窗口”建设,搭建便利群众诉讼平台。一是在立案庭和2个人民法庭组织开展“文明窗口”和“便民窗口”建设,并借此机会将立案庭全部设置在二楼办公,统一配备导诉牌、饮水机等设施,摆放诉讼指南、格式诉状和笔墨纸张,从细节上为群众提供便利。二是认真落实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实行立案、接待、导诉、咨询“一站式”服务,努力减轻群众立案时的负担。三是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诉讼,实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方式立案,让他们以最简便、最快捷的方式实现诉权。
2、坚持息诉罢访“两手抓”,搭建化解信访矛盾平台。一是加大诉调对接、判前说理、判后答疑力度,将定纷止争工作贯穿于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确保案结事了,努力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二是实行案件承办人、承办庭和分管领导对信访案件承担连带责任制度,增强全院上下化解信访矛盾的责任意识。三是坚持领导接待日制、首问接访制、定期回访制等制度,及时、主动地解决群众信访要求。四是组织专门力量消化上访积案和重信重访案件,尽力缩短群众信访“里程”。
3、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搭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平台。一是将低保户、待业人员和收入偏低的居民户等经济困难群众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司法救助的“门槛”。二是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为诉讼能力差的当事人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是积极向市政府提出专题报告,尽快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使执行案件中的特困群体和特困上访当事人得到一定的救济。
4、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搭建群众(企业)享受法律服务平台。一是开展送法进农户、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的“法律五进”活动,借用各种机会向群众赠送法律手册,使群众在广泛的法制宣传中提高维权能力。二是广泛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法庭和业务庭负责人的手机、办公电话,使群众能够随时进行法律咨询。三是快速、优先审执涉农案件和民生案件,及时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四是推行“大巡回办案”机制,深入到田间地头巡回就地办案,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兑付执行款,切实为当事人诉讼“减负”。五是对涉及邻里关系、家庭关系、人身损害等急需处理的案件实行急案即审制,提高保障民生的效率。开展服务企业“三个 十” 活动,联系十个企业、帮企业办十件实事,举办十堂法制讲座,将各项司法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5、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搭建民意表达平台。一是通过标牌、网络、媒体等途径公开收费标准、法庭庭审、裁判结果,确保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以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随案送达《廉政监督卡》、办理申诉再审案件、开展“带案回访”和问卷调查活动等方式,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及时掌握群众司法需求。三是在社会各界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延伸接受社会监督的触角。四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和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判委员会、庭审、来院视察和现场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向人大、政协领导汇报重要工作、通报裁判结果、报送简报信息,主动接受他们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
三、具体措施
1、做好学习调研工作。重点围绕“增强信心、理清思路,增强法院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行学习调研,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发展意识,重点强化“六破六立” 思想。破除法官只对法律负责、只讲“法律至上”的错误思想,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破除只有司法独 立才能保证司法公正的错误思想,树立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的思想。破除片面机械执法的错误思想,树立审判工作服从服务大局的思想。破除自我感觉良好的盲目乐观思想,树立人民满意是检验法院工作根本标准的思想。破除因循守旧、得过且过的错误思想,树立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思想。破除司法神秘主义和孤立主义思想,树立审判公开、阳光下审判的思想。
2、做好分析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健全体制、完善机制”进行分析检查,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促进体制机制改革。要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通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班子自查等形式,认真查找不适应、不符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思想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具体要实现四个突破,即在执法理念上有新的突破,在执法能力上有新的突破,在执法作风上有新的突破、在执法规范化上有新的突破。
3、做好整改落实工作。重点围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进行整改,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执行意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解量化任务指标,明确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具体责任人。
4、做好群众评议工作。重点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强化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要建立群众评议制度,要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法院主要工作向社会、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中梗阻”问题,建设“三满意审判机关”。
5、做好党员承诺工作。重点围绕“创新载体、发挥作用”进行承诺践诺,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促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要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建言献策谋发展,践行宗旨促和谐”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找问题、找差距、找出路;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要落实党员承诺制,党员要在提高能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上做出承诺,搭建党员践诺平台。要通过开展活动、落实承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力求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研讨过程中转变发展思路、形成科学共识,在各个领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几点要求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效载体,是保障九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同步实施。主题实践活动从20xx年3月下旬开始,到8月末结束,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各支部要正确处理主题实践活动和市委部署的“五强五促”、“一学两创”、“三满意机关创建”、“三诺一通”、“信访积案化解年”“党员干部百户千家企业服务行动”等活动之间的关系,做到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收到实效。
2、分类推进。法院的“三满意”主题实践活动,是提升法院形象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职能分工把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作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3、求真务实。主题实践活动是按照中央和省委、长春市委、九台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及九台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的,各支部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一定要把握可行性,注意操作性,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思想和作风建设上的问题。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能力素质,创造科学发展业绩。
4、加强领导。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点责任人,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各司其职,认真谋划活动开展,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调度和检查,以此检验各支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并作为表彰学习实践活动先进支部、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