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统一思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刚才我们学习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县安委会通报了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我县开展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很全面,也很实际,是切实可行和富有前置性的。
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当前,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2003年国家又颁布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今年1月9日国务院专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这是建国以来中央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第一个决定。
《决定》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回答和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方针原则、控制指标体系、政策措施、工作格局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要把安全生产与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直接联系起来,并且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地位,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很重视,注重抓好了安全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近两年的情况说明,我们的认识是到位的,采取的措施是及时的,工作效果也是明显的。尤其是今年以来,我们在安全生产领域又先后建立并实施了《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安全生产定期通报制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这对我们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别是上半年我们在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安全生产难度逐渐加大的情况下,各类事故情况与去年相比均呈现下降趋势,达到了上级下达我县的事故控制指标要求,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这是在座各位及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刚才我们也谈到,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式依然很严峻,在一些领域和单位安全隐患还比较多,发生了一些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支撑体系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单位和企业安全意识还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因此,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放松。要时时讲、天天抓,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麻痹和忽视,抓安全生产怎样严格都不过份,怎么强调都不过份。
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我们努力做到“两个务必”,即: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能不辱工作使命。一句话,就是既要保证思想认识到位,还要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的和奋斗目标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就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事关全局,意义重大。
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依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真正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遵循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各级领导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转变作风,察实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要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要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二、落实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要结合实际,加大人员和经费的投入。
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档、不空位;舍得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的经费。要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尽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必要资金,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介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认真总结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和发展经验,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持续不懈地抓下去。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
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要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前一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那里抓好、抓下去,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三、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各单位和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县安委会要及时加强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量化管理和考核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公告、通知等形式,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
按照国家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行政许可的范围,在各行业的行政许可制度中,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审查内容,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持证进行生产经营。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决不准擅自开工投产。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各类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强化执法意识,履行执法责任,做到严格、公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按照有关要求搞好分类监督指导和实施重点管理监控。对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的力度。
要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依法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小企业是目前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要高度重视对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绝不能出现监管死角。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坚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政策咨询等方面服务,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和帮助小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认真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责任。
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处理。积极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曝光。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努力开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县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为全县的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