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达市委办发[20xx]49号)精神,结合达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达州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规范完善县(市)局、市所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市局机关政务公开。今年9月底前,全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面达到100,其中县(市)局、市所政务公开规范率达到90,市局政务公开规范率达到85。
二、政务公开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都要进行公开。
(一)职能职责公开。包括单位工作职责,单位领导姓名、职务、分工,单位内设机构职责、负责人,对外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此项公开与佩证上岗结合。
(二)决策公开。包括制定的重要规划,作出的重要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年度工作主要目标的执行情况等。
(三)事务公开。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工作纪律,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罚款的依据和标准、处罚结果、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保留情况,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
(四)财务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处理,物资和设备采购程序,标准,计划和办理结果,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用的开支情况。
(五)人事、廉政公开。包括干部任免、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奖惩、公务员招考录用、公务员选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班子廉政情况。
(六)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情况。
(七)群众反映的办理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重大事项。
三、政务公开方式
政务公开按照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有利监督、注重实施的原则进行。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和明确的办事指南;统一制作干部职工岗位座牌,实行佩证上岗。
(二)发布政务信息。在《达州药监》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重大事项和行政相对人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建立局(所)长接待日制度。局(所)长轮流值班,及时解决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继续抓好在达州政府公众网上政务信息的公开,增加政务工作透明度。
四、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下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政务工作的第二责任人,有关科、股室、队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纪检监察要严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对不按规定公开,不敢公开和假公开的人和事,要严格教育、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三)严格考核。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要将政务公开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