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安监局党务公开工作新机制,经研究,制定区安监局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以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原则。严格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工作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重点环节上求实效,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三)真实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群众,不回避,不避重就轻,全面真实,最大限度地公开。
(四)积极稳妥原则。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逐步完善。
三、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全局性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都要列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局性和中心工作方面:涉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局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热点、难点问题。
(二)思想建设方面:局党组和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活动主题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三)组织建设方面: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党支部委员工作分工、岗位职位职责、民主生活会召开和整改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干部的民主测评、年度考核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作风建设方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重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等。
(五)制度建设方面:党务公开配套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
(六)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公开事项由区安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对于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由领导班子决定后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组织活动栏和文件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区政府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根据工作的特点,常规性工作一般采取定期公开的方式,阶段性工作可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一些重大或复杂性问题,需广泛征求意见的,可在经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后多次公开。应公开事项一旦条件成熟,应当及时公开,一般不得迟于一个月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在党内外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按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每年制订党务公开工作计划。
(二)建立组织。成立区安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建国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一是开设党务公开栏目;二是广泛接受监督;三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四是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台帐制度。要落实专人,对有关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等进行认真登记,以利于在实施中进一步提高完善。
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深化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增强党群关系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要求的具体体现。全局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抓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