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推向深入,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让政府工作更好地顺应群众的期待,确保“十二五”各项工作良好开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增强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大下访活动要以“三问”(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为抓手,突出联系群众,增强与人民群众感情;突出调查研究,明晰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内容;突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变上访为下访,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下访、接访、调研等活动,引导组织各级政府的工作思路向惠民富民汇集,工作向为民利民凝聚,作风向亲民爱民转变,形成真抓实干创先进,为民服务争优秀的良好局面;通过全面深入排查、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全市上下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切实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带着群众反映的属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和职能范围内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走出机关、走向基层,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意见,汇集群众智慧,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城市物业管理不规范、公交运力不足、城市停车难、水气暖供应、房产证办理、环境保护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滞后以及教育、医疗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要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加快解决进度,切实做实各项民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开展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信访突出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事故赔偿、公安司法、社保民生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对策,及时解决群众的各种合理诉求,防止小事拖大,矛盾激化。
(二)要认真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贯穿大下访的全过程,对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重点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移民搬迁、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养老、医疗、教育等政策,要分析实施成效,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围绕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非公经济、县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城乡就业、居民增收、社会管理创新等突出问题,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提供科学依据。对下访中掌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三)要深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机制。要不断创新,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保障自身权益。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的群众工作新机制,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工作各领域。
三、工作原则
(一)深化认识,密切联系。要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朴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和群众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诚恳倾听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增强群众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见实效。
(三)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有能力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对那些合理但不合目前政策规定的,要研究论证、分析利弊、打破障碍创造条件解决;对无理过高的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四、方法步骤
大下访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影响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下访台账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开展大下访做好充分准备。
(二)集中下访阶段:要坚持“三问”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采取公开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大下访工作,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化解阶段:对排查和大下访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整理、分类处理,集中力量进行解决。要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抓到底,务求落实。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对大下访活动中排查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大下访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向省上报送我市工作总结和专题调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既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历炼党性作风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走访群众、为民办事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求真务实,不走过场。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扎实的开展下访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努力探索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强力保障。为了加强对大下访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戴征社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武军、副秘书长张德科为副组长,市考核办、信访局、人社局、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为成员的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好干部大下访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干部要全员参加。要处理好下访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保障大下访活动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通过深入基层调查走访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和发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受理各类纠纷,对存在的问题要仔细摸底清理,逐一登记,通过交心访谈,帮扶解困,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排查的重点包括:因企业改制破产、欠薪欠费、劳保待遇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问题;因城市建设管理、重点工程拆迁、旧村旧城改造、房地产交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问题;因土地征用、社区“两委”换届、干群关系、宗族矛盾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重大治安、交通、火灾、安全生产等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涉军人员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环境污染、违规办学、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等。
(四)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大下访活动列入今年重点要督办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督办力度。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加强对大下访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大下访活动按时间安排进行。要轻车简从,节俭办事,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要扎扎实实解决实际问题,高质量完成大下访活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