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简称《条例》),为当前福建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解读,快来看看吧。
22日下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会上表决通过,这是福建省第一部在人代会上通过的实体法。
《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990 年10 月26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者老年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共八章七十二条,明确了老年人的基本权利、老龄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工作体制、各方职责。
统计数字显示,福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从十一五末的421万增加到十二五末的515万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1.4%增加到13.41%。人口老龄化形势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增加快速,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大量增加,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难度加大。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根据群众反映,提出了近80件关于养老和老年人问题的建议,内容涉及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加大相关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保障老年人权益。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华在《条例》通过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1月20日,《条例》草案提交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代表们对《条例》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认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推进福建老龄事业发展,制定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十分必要。
《条例》从政府责任、家庭责任、社会保障等方面保障了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其中,明确了对特殊老人群体的托底保障。对三无老人由政府给予供养、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生活和医疗救助,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构建对失能、失独、空巢、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体系,建立失踪老人信息发布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开展照料需求评估,对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给予适当护理补贴。
同时,《条例》规定,老年人对本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违背老年人意愿,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徐华就此表示,也就是说,老年人有权对啃老说不。
针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普遍短缺的问题,《条例》规定政府应编制和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养老设施,在土地供应上予以优先支持,按总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养老设施。对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老城区和旧住宅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加快现有建筑、公共场所适老性改造,促进宜居环境建设。
此次通过的新《条例》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公众对针对实行计划生育后,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养老问题十分关注。《条例》提出,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给予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应当支持其子女对老年人进行照料,并规定用人单位要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带薪护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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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老年人权益将有升级版法规保障。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的说明,该法规昨日下午起提交各代表团审议。据悉,这是福建省人代会历史上首次审议实体性法规,审议这项民生法规也成为本次省人代会的重头戏。
为什么
要为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
目前福建省人口老龄化率达13.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是福建省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1990年10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此次福建省为老年人权益保障重新立法,是对原有法规的全面升级,是贯彻中央应对人口老龄化决策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有关老年人权益和养老服务的立法议案、建议比较集中,反映了社会普遍关切,有必要通过立法,将福建省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成功做法写入法规,并通过立法增强全社会敬老爱老意识,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什么
要将这部法规提请大会审议
这部法规草案此前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召开了50多场座谈会,共有1000多人次代表参加讨论,力求省人大代表全面参与立法。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也得到各界热烈响应。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最直接最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通过代表大会立法,可以最大程度反映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老龄事业。谈到为什么将这项法规作为提交省人代会审议的首部实体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这项立法
有哪些百姓关注的内容
这项立法加强对重大制度设计的统筹协调,社会保险、老有所医、特殊老人群体保障等制度安排都已多方征求意见,力争做到管用可行。
草案共分8章72条,包括家庭保障、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养老服务、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草案指出,保障老年人权益需要政府、家庭、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方必须明确责任。草案还明确要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养老金和医保支付水平。明确三无老人由政府供养,强调关爱失能、失独、空巢、农村留守老人。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老年人医疗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都被写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