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党风廉政办《关于对XX年度区区和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现将XX年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全面部署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作为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注重把廉政建设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活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今年以来,相继观看反腐败电教片、文艺晚会、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纪委、省纪委“四项规定”,“宜宾市机关工作人员禁令”、“市委市政府给区区一把手的一封信”等,深刻领会了各级党委、政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心,充分认识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在行政工作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要事来抓,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在区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全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在区政府2次全体会议、区政府6次常务会议、区政府3次区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上,分别就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在全区各种大会和专题会议上,结合会议内容,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监督管理、机关作风、班子建设、行政效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平时,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耳边警钟长鸣,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班子成员和区府各部门对中、省、市明令禁止的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了政令畅通。
三是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通过各种形式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按照规定要求层层落实有关责任。班子成员积极指导对分管单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安排,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均认真健全并落实了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部门的正职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过谈话等方式予以纠正;对分管部门、行业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历予以纠正。全年没有部门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没有引发恶性事件。
二、突出重点 狠抓关键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靠实际行动求成效。
第一,抓体制改革。按照年初纪委全委会工作安排,突出抓好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区域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历史契机。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多次在政府各种会议上进行宣传贯彻。责成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组织实施。要求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许可依据、许可实施机关和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有许可权的部门33个,许可项目511项,许可收费项目259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04项。对清理结果,由许可部门面向社会公告。同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互联审批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两项改革,完善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扩大了基本建设联合审批范围,并探索网上审批新路子,有效纠正了“体外循环”和“双轨运行”的问题。对执行《行政许可法》不力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审批的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定期不定期召集财政部门研究财政工作。支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非税收入银行直收”管理体系。针对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转非常困难的情况,责成财政部门全面调查,认真分析,详细核实,科学制定了“划分收支范围、确定收支基数、超收全留、短收不补,定额补助(或上解)、一定五年”的区乡财政体制,调动了乡镇当家理财、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第二,抓重点领域。多次在项目工作会上,把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我区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公正廉洁承诺书》和签订《工程廉洁合同》,严格执行《南溪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目前已有建设工程招投标10个,招标金额2365.19万元,中标金额2178.98万元,节约资金186万元,节资率达7.87%。强化对招投标工程的后期管理,抽查了2个建设项目,对招投标后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及时报批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3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后期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认真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健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截止10月底,已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5宗207.79亩,收益707.06万元。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南溪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采购,做到了项目有审批,资金有来源,采购有方案,支付有凭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全年全区共进行物资、办公用品等采购13次,采购预算资金104.5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3.71万元,节约资金12.88万元,节约率为13.74%。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了《关于南溪区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国有资产出让上,坚持“资产清理,资产评估,产权鉴定,财政确认”的原则。2004年共举办国有产权公开拍卖6次,收益479.68万元,将收回的资金优安置职工,增大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第三,抓政策落实。切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南溪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其一,强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成立了退耕还林督查组和检查组,督查组对16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了南溪镇粮油公司裴石分公司和万寿宫仓库转买退耕还林粮食案件,给予3人撤职处分,追缴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利52.18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利益。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了今年我区204137亩管护无盗伐、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森林虫害的发生。其二,扎实做好粮食直补督查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提出改正建议8条,及时纠正了个别乡镇用直补资金抵扣农税的现象。保障了我区直补的232398.26亩的244.09万元的直补资金严格按照“五到户”、“六个不准”的要求,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其三,开展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督查,保证了专款专用,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中遇到困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2004年,全区共下拨给各乡镇救灾救济费58.9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救济费45万元,拨付“
5、2”洪灾受灾户建房补助12.3万元、“
5、29”暴雨灾害受灾建房补助1.6万元。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督查。其四,责成区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以清理促管理的原则,清理与完善相结合,积极帮助各乡镇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全区16个乡镇共清理出14个乡镇103名乡镇、村干部有借占公款,涉及金额396706.43元,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3人150495.87元。已收回338669.07元,占借款总额的85.37%。其五,
5、认真清理整顿全区统一着装,减轻财政负担。收缴违规制式服装410套,价值4.1万元,减少着装人数410人,年减少财政开支53万余元。
第四,抓作风转变。切实搞好机关作风建设。坚持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作风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印发了《〈南溪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对乡镇和区级机关开展作风考评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04]38号);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公开正作风,以公开促廉政;及时分析处理投诉热点问题,突破工作难点,区投诉中心全年共收到群众反映作风方面的投诉26件,其中:电话投诉3件,来人来访5件,来信投诉19件。现已办结25件,办结率为96%。转党纪处分3件,政纪处分2件,已作其他处理15件,不予认定2件,澄清是非3件。及时办理了市作风投诉中心转批的4件投诉案件,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了市作风投诉中心,得到了好评;认真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机关作风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影响社会公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明查暗访,重点对“四条禁令”和单位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有的单位工作人员不遵守签到制进行了通报。
第六,抓热点难点。严格执行企业改制政策,坚持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区车队、建陶总厂、锅炉总厂等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南福酒业正依法深化改革,航运公司、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丝绸公司等改革正积极推进,配合南山、长庆军工企业政策性破产改制顺利开展。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处理。今年以来,接待群众上访达200余人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70余个,信访形势总体稳定并有所好转。
三、清正廉洁 树好形象
班子要形成合力,树立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各项经济工作任务,首先要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围绕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廉洁从政“九条要求”,狠抓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今年以来,区政府班子成员未发生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
第一,认真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四项规定”。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未发生干预和插手各项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
第二,认真执行中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加强自身修养,坚决反对送钱送物行为,凡是给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都一概拒收;一时拒绝不了的,或上交组织作出符合规定的处理、或及时退还本人。坚持严格教育,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坚决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第三,加强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区政府的会议能合并开的合并开,可开不可开的尽量不开,进一步精减各类文件。班子成员做到了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一律由自己承担,没有交由办公室其他部门报销;通讯费限额报销,超额自理,节余不归己。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经常深入到基层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妥善解决各种问题。全年到基础调研1000余次,撰写的调研文章省级刊物发表18篇,市级刊物发表面化3篇。
今年以来,区政府班成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推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和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