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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数据主体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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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数据主体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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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征信/数据主体/法律保护 内容提要: 信用信息开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弊端,同时也可能会侵害到个人信用权。在目前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十分紧迫的情况下,对个人信用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公民信用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国际征信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数据主体法律保护制度框架。

一、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中信用权保护的必要性

(一)相关概念 个人信用信息,是指个人在信用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履行或未履行义务的相关记录或数据。通常,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资料、个人商业信用状况、个人社会公共记录和个人守法信息等四个方面。

个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婚姻状况、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个人商业信用状况包括银行贷款及还款情况、信用卡使用情况等过往的信用交易记录;社会公共记录包括从事职业、社保缴费情况、纳税情况等;守法情况指有无刑事、行政与民事违法记录等。在对公民信用权进行法律上的探讨之前,由于隐私权与信用权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我们还应当明确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是指个体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隐私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信用权则是指民事主体就其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中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而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信用权是资信利益的法权形态。在信用信息征集过程中,部分采集信息可能会涉及个人隐私,可能会侵害到个人隐私权和信用权,因此对被征信数据主体进行法律保护要体现信用信息公开与信用权、隐私权保护的适度平衡。

(二)对个人信用权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一个人的信用状况已不单纯是个人的私事,而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履约能力和他人预期利益的实现,作为交易相对人有权了解其信用状况。个人信用信息的适度开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如果禁止个人信用信息的披露无疑会大大阻碍征信业的发展,而对个人信用信息的使用不加以限制和规范则无异是对个人权利的践踏。

因此,征信体系的健康发展在信息公开以确保市场效率的前提下,同时还要考虑的是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合理保护问题。 1.强化对信用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是国际立法趋势。

信用隐私因关乎个人资产、信用状况乃至交易安全,被侵犯的后果较为严重,因此,各国纷纷通过立法来架构各自的信用权保护体系,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个人信用信息和交易安全。西方征信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多部法律对公民信用信息权加以适度保护,特别是美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对于征信后发国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2.立法保护能够体现知情权与信用权之间的平衡。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的力量关系是此消彼长的,对知情权保护的多一些,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就会相应地减少,反之,人们知情的范围就当然地予以减少。

因此,如何在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设中协调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在制定信用权法律之初,就应力求在其间寻求平衡。

一是促进信息利用,使征信机构利用个人信息合法化;二是限制政府权力,防止行政机关或征信机构滥用个人信息,侵犯隐私。 3.法律规范确保公民合法的信用权不被侵犯。

在现代信息社会里,网络普及、科技发达,伴随着信用权从私密性模式到控制权模式的转变,个人信息被赋予了财产性特征,成为具有巨大商业价值或社会利用价值的资源,信用信息隐私被侵犯的可能性也在加大,因此,公民有正当权利排除他人对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及出现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

二、征信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和我国的有关规定 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各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有资料显示,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个人信息法律体系。

我国在多部法律中对公民隐私权做了规定,对信用权的规定还不是非常明确,部分法规规章对公民信用权有所涉及。

(一)征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和启示 1.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美国的信用消费比较发达,有完善的消费者信用调查、评估制度和完善的法律体系,能较好地保护个人的权利。

美国立法机构在20世纪70年代就制定了一些保护个人信用权的成文法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平信用报告法》,该法从信用报告使用目的、信用报告机构和用户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该法将个人信用信息界定为主要是为信贷、保险、就业目的而收集和处理的关于某个消费者的信用价值、信用度、信用能力、品质、综合信誉、个人品德或生活模式的信息,并且规定提供消费者报告的用途主要包括信贷、保险、雇佣、信用评级、政府颁发许可证时的资格审查5种情况,以防止消费者的隐私受到以商业为目的的滥用。

该法同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在出售个人信用信息给信用征信机构时,不需要获得消费者许可但负有保证该信息正确、及时、完整的义务,同时法律赋予消费者对个人信用信息的知情权、接触权、更正权、维护权和保密权。消费者有权了解个人信用信息的性质、内容和接受报告者的姓名,对有争议的信用报告可以要求重新调查;消费者有要求信用情报“公正、适当或正确”的权利,有要求消除在信用机关被登录的“不正确的或陈旧情报”的权利。

2.欧盟国家的相关规定。欧盟先后出台了《保护隐私及跨国交流个人资料准则》、《欧盟个人资料保护指令》、《电子通讯数据保护指令》等相关文件法规,欧盟国家的立法价值取向十分明确,更加关注对个人隐私的关注。

1978年,法国的《信息技术与自由法案》,规定收集和处理、使用个人数据,不得损害数据主体的人格和私生活,规定征信数据库必须公布其搜集资料的授权、目的和种类等。英国1984年制定的《数据保护法》,规定只有为特定的和合法的目的,才能持有个人数据;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个人数据未经许可而被扩散、更改、透露或销毁;对于遗失、毁坏有关数据,或者未经许可而透露有关数据的,数据主体有权请求赔偿。

3.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对个人信用权的保护规定。日本《个人信用信息中心规则》规定了本人有权知道自己的信用信息是否正确,信用信息调查机关有保证个人信用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的义务,信息中心要负责对已登录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正和删除。

另外,日本还专门设定了信用审查协议会,对个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审查。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了由于提供错误的个人信用信息,而造成个人权利被损害时,个人可以提出消除有关错误信息,对信息调查机构来说,如属非故意地向金融机构提供了个人不正确信用信息的,要负过失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的权利,银行在向其他机构提供个人的信用信息时,必须事前征得客户的同意。我国台湾地区为了强化对信用权的保护,在民法典债编第195条第1项特别信用规定,将信用权确定为人格权,从而使得被侵害人就非财产上的损害也可以请求赔偿。

侵权行为除了故意外,也包括过失。从其规定可以看出被害人不仅仅可以请求赔偿财产上的损失,也可以就精神损害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综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借鉴:一是信用权应当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我国台湾地区就将信用权确立为人格权,对信用权侵害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

二是立法保护个人信用权是各国的通行做法。通过立法规定个人享有的各项权利,规定信用信息提供者、使用者、征信机构的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必要的,知情权、更正权、维护权和保密权等都是个人信用权的组成部分。

三是设立专门机构对信用权侵害进行审查是有效的救济途径。如美国对侵害个人信用权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并由专门的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来执行。

日本也设立专门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审查,这有利于个人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得到及时救济。

(二)我国对隐私权、信用权的有关规定 1.宪法及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秘密权不受侵犯;《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其他一些行政性法律法规从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程序等角度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规定。

对于商业、技术秘密的保护,《民法通则》、《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现在从法律层面上欠缺的是对个人一般信息信用权的保护规定。

2.地方性行政规章。目前主要是一些地方性征信法规的规定,如《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长沙市信用征信管理办法》、《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

如《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规定:对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单位征集、传输、整理个人信用信息,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国人民银行3号令。

2005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人民银行令的形式颁布,简称3号令,这是目前关于个人信用信息管理较为权威的一部行业规章。在这部规章中,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报送、查询、异议处理、安全管理都做了明确规定,并且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关罚则。

但由于3号令是一部部门规章,仅对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报送个人信贷信用信息具有约束力,对公民信用权还不能起到全方位的保护作用。 4.目前隐私权和信用权保护的立法进展。

民法典草案在隐私权一章中规定的主要内容有: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收集、储存、公布涉及自然人的隐私资料,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草案在信用权一章中规定的主要内容有: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

征信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收集、记录、制作、保存自然人、法人的信用资料。征信机构应当合理使用并公开信用资料。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情况,可以建立执行法律文书等档案。金融机构根据当事人借贷还贷等情况,可以建立还贷记录等档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资信情况,可以建立资信档案。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将检查、抽查结果公布,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档案。

自然人、法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征信机构涉及自身的信用资料,有权要求修改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资料。

三、我国公民信用权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征信法规,这种情况严重制约了中国信用经济的培育和发展,不能对个人信用征信中各个环节涉及的信用权保护进行有效的指导。在信用权的立法保护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征信立法建设滞后于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全社会共识的情况下,我国的征信业已经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有关信用建设的成果不断涌现。而目前我国有关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却属于“真空”地带,尚没有一项法律法规为征信活动提供直接的依据,在信息采集、加工、处理、披露关键环节上无法可依。

其中,个人信用权保护作为征信法规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中的利益关系进行调节,而导致公民权利受到损害却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救助,影响到个人参加征信体系的积极性,给征信体系建设带来困难。

(二)权利救济制度缺乏阻碍了征信市场的发展 个人信用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在我国还未深入人心,在信用征信过程中,当个人权利受到侵犯时,许多人对此浑然不觉,即便知道也缺乏相应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除人民银行3号令对个人信用信息受到侵害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外,其他以地方法规、规章形式出台的相关条文,都存在处罚条款弹性太大,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规定都过于简单,而且没有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没有明确哪些信息应当属于个人信用征信的范围,征信机构、信用报告提供者及使用者、个人信用征信中信息主体有哪些权利,当数据主体信用权受到侵害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救济措施等。

同时应当看到,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与信用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在对公民信用权利救济制度缺乏的情况下,信用信息的公开同样受到限制,这种情况阻碍了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法律对信息保密的规定存在保护过度的情况 现有的一些法律中具有比较明确的保密条款,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是不能随意对外提供的,与开展征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公开原则相冲突。如《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对于档案的利用做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如果不履行一定的手续并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没有机会接触档案的。

一方面闲置了大量的信息,另一方面,征信机构又不得不对该部分信息进行重新征集,付出不必要的成本。《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但是什么是合法权益,对此该法并没有明确界定,这就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以保障存款人的隐私为由拒绝向征信机构提供数据。《国家秘密法》规定:政府机关对国家秘密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

如此,不仅模糊了国家秘密的边界范围,而且为政府部门拒绝公开信用信息提供了口实。《统计法》也专门对资料保密做出了规定,“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如果将来的《个人信息法》对征信机构在取得个人信用信息时规定不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那么就需要在不同法律之间进行衔接。

四、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数据主体法律保护制度框架 我国个人信用权保护的制度框架,既要保护个人权利,又要为信息时代个人数据资料的合理利用提供适当的环境。在制度设计上既注重个人对其数据资料的自由意志,又强调对隐私的保护不应当成为阻碍信息合理流动的障碍,力求隐私权保护及征信业发展之间的平衡。

(一)立法保护的模式 目前国际上对于信用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直接保护模式,即通过民事立法直接规定信用权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并明确规定侵犯这一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种间接保护模式,即确认侵害信用的行为为侵害商誉权、名誉权等其他人格权而课以法律责任,实现对权利主体信用利益的间接保护。

我国现存法律对信用权实际上采取了间接保护的方式。《民法通则》并未明文规定信用权,在实务上采取保护名誉权的方法间接保护信用权。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信用活动的依赖与日俱增,信用活动伴随商品交换无处不在。在信用活动和信用主体都已经普遍化的今天,法律不应仅停留于规范人们的信用行为,而是要积极妥善地保护人们的信用权利和利益。

因此,通过民事立法的方式对信用隐私权给予直接保护更为妥当。

(二)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 个人信用征信制度与信用隐私权的保护之间体现了信息流通与隐私权之间的矛盾,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的冲突。因此,法律应寻求社会经济活动中知情权和数据主体隐私让渡权之间的平衡,规定哪些属于可以不经同意而直接采集的信息、需要同意进行采集的信息和禁止采集的信息。

从国外有关立法以及中国目前已有的地方规章看,可以直接采集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身份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二是与银行机构发生的贷款信息,包括贷款额、贷款期限、是否逾期等,其他如信用卡授信额度、透支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等也应纳入。

三是个人在各类公用事业上付款情况的信息,如水、电、燃气付费信息,电信通讯付费、养路费缴纳情况等。四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形成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公共纪录信息,如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交通处罚等公共信息。

除可作为信用信息的个人资料外,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禁止征信机构征集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以下方面:民族、种族、基因、血型、指纹、疾病、病史、残疾、性格偏好、遗传缺陷、家庭状况、收入状况、资产状况、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等信息。婚姻状态在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价中很有用处,但是否能够作为信用信息仍然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

(三)法律应赋予被征信数据主体的权利 1.同意权。即征信机构收集个人的信用资料,必须征得被征信主体的同意。

这种同意原则上必须是书面。征信机构收集、提供该信用资料的目的也必须征得个人同意,如果个人不予同意,征信机构则要明确告知不予同意的后果。

由于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为加快推进信息征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信息征集成本,这种同意权仅可在小范围内使用,如某些法律规定不可向外披露的隐私,须经同意后方可采集使用;对于法律规定可以公开信息,被征信主体原则上不得使用同意权。 2.知情权。

个人有权了解征信机构收集、保有的信用资料的内容、性质、使用目的和使用者的名称。当自己的就业、信用申请等被拒绝时,消费者也有权知悉被拒绝的理由以及提供信用报告的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另外,消费者也有权得到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 3.再调查的请求权。

当个人对信息有异议或通过其他方式知悉的自己的信用资料有异议,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对该资料进行再调查,征信机构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否则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4.错误的纠正请求权。

如果经再调查发现登录的信用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或错误,则必须进行修正或删除。但是如果经调查,征信机构有充足的理由认为该信用资料是正确的,或者该信用资料的提供者保证其正确性的前提下,征信机构有权保留该信用资料。

当通过再调查发现信用资料有不正确的地方,但是又对其实际情况无法进行确认时,必须将其删除。另外,当双方对信用资料的正确性发生争议,征信机构又无充足理由证明的情况下,必须对该信用资料进行封锁,不能予以提供。

5.提出异议权。如果个人对再调查结果仍不满意,但根据消费者的利益或要求又必须出具信用报告的场合下,消费者有权提交一份异议书阐明争议的性质、内容,征信机构必须把该异议书附带在该信用报告中,在需要时一并提供。

另外,个人还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向自己指定的任何信用资料使用者发出异议书,征信机构也有义务明确、清楚地告知消费者这一权利。 6.信用资料传播的控制权。

除法律规定允许的场合,提供个人信用资料必须得到本人同意,这种同意原则上应是书面的。法律规定的场合一般是出于信用交易、保险、雇佣等目的。

一般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信用情报的记录或保管者不能将信用资料向本人以外的个人、团体或机关进行提供,但也规定了一些例外:如情报的提供是为防止对该个人或第三者的生命或健康产生重大危险的紧急时刻而必须进行提供的,但是获得该信用资料的个人、团体或者机关不能在该目的之外利用或提供。 7.信用资料内容的控制权。

个人有权要求征信机构不得收集与信用交易、雇佣、保险等目的不符的或不必要的信用资料,对于政治的、社会的或宗教信仰的内容或者犯罪记录、病历或身体障碍、人种、民族或国籍、生活方式或名声、个人存款记录等内容,消费者有权禁止征信机构收集,也有权要求其删除这些内容。

(四)各方的法律义务 实践中,个人信用隐私权受到侵害后,应追究哪一方的法律责任,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方、信息使用方的法律义务必须得到明确。 1.征信机构的法律义务。

一是保证信用信息真实性、时效性。征信机构应用恰当的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保证个人信用信息不陈旧、不过时,不得对信息提供方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修改。二是安全性义务。

征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征集、利用个人信用信息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用信息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不得超越规定的使用范围及工作职责范围利用所获得的个人信用信息,否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合法搜集信用信息的义务。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必须采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收集个人的信用信息,即个人征信机构搜集个人信用信息程序必须合法。 2.信息提供者的法律权利义务。

征信机构主要是从银行、法院、公安、税务以及其他一些公用事业单位等信用信息提供者处收集有关个人信息。对信息提供方做出法律义务的规定非常必要,一是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义务。

信息提供者应该定期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信用信息正确、及时和完整。二是对征信机构的通知义务。

当个人向信息提供者提出某些信息不实的异议时,如果该信息不正确,信息提供者要向征信机构发出更正通知;如果对该信息的正确性信息提供者与个人之间存在争议,信息提供者仍然要把这种情况通知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所拥有的信息发生变化时,负有及时向征信机构发出通知的义务以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是对信用信息的保密义务。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对于自己所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除了向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人提供外,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提供。

3.信用报告使用者的法律义务。一是信用信息使用目的限制。

使用者只能在法律许可的利用目的范围内使用该信用报告。二是信用信息来源披露义务。

在我国信用立法中,应该明确使用者的地位和责任。当信用报告使用者依据该报告拒绝为报告主体(信息主体)提供服务或拒绝交易时,应当将制作报告的征信机关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该报告主体。

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信息主体及时向征信机构查证征信机构所收集的自身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还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某些不法行为,如身份盗窃行为。

(五)不良信用记录的保留期限 为了保证信用报告的准确,能反映消费者最新的实际信用状况,国际上对于征信机构保存的信用信息都规定了一定的期限,如德国规定,照会情报为1年,信贷债务情报为3年,不履行债务的情报为5年。在美国,对于正面数据要求保留10年,对于负面信息,一般都规定了7到10年的保存期。

如破产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刑事诉讼记录保存7年。我国对不良信用记录可以按照危害程度,比照国际惯例规定不同的年限,一般不良记录可设为5-7年,严重不良记录设为8-10年。

注释: 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4-6. 李秀芬.论隐私的法律保护范围[J].当代法学,2004,

(7):第18卷

(4). 吴汉东.论信用权[J].法学,2001,

(1):44.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编.“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文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49-50. 王征宇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服务[M].北京:2003,

(2):第1版,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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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新公司法秉承资产信用理念,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标准和实缴要求,其突出法律意义在于废除由资本信用决定的、阻碍公司发展的不合理制度,从而实现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全面保护。新形势下,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对债权人保......
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06
摘 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目前的社会出现了现实世界与网络虚拟世界相互交织共存的现象,我们对网络的依赖度不断上升,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权的问题。这使得个人信息权保护问题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焦点之一。民法是......
网络商务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2
通过网络进行商务往来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驱动力,网络购物也成为老百姓最新的购物方式。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其他技术及人为因素,网络商务信息的安全问题也日渐突出。如何有效地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已经成为各商家和用户关注的焦......
档案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19
[摘 要]档案数字化管理体系由于具有档案管理归集整理速度快、准确度高以及管理费用投入较少等一系列的优点,因而已经成为档案管理工作的主流形式。本文首先分析了档案数字化管理体系的主要技术优势,进而总结了我国在档案数字化管理体......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9-10-16
摘要:本文通过对个人金融信息概念的探讨、对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情况的梳理和对欧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经验的研究,建议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出台,进一步构筑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关键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中图分类号:F840.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0017-2018(2)-0093-05一、个人金融信息的概念界定(一)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16-09-07
一、个人信息的定性 个人信息,或称为个人资料、个人数据。就法律名称而言,欧盟国家多采用个人数据,日本、俄罗斯、韩国采用个人信息,我国台湾地区则是个人资料与个人数据两个概念并用。虽然各国(地区)使用的法律名称不尽相同,但这......
民营征信: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生力军
发布时间:2015-08-11
2015年年初,人民银行要求8家民营机构遵照征信业相关法规进行准备,为其正式涉足征信行业打开大门。可以预见,阿里、腾讯、中诚信等民营机构的“转正”,将与央行征信机构优势互补,并成为征信行业的生力军。 目前,我国零售、电子......
《担保法》中有关保证的几个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担保法》中有关保证的几个法律问题研究 《担保法》中有关保证的几个法律问题研究 《担保法》中有关保证的几个法律问题研究 保证是一种重要的担保形式,在合同实务中被普遍采用,它与其他担保形......
个人信息保护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12
【摘要】近来,快递面单信息遭贩卖事件引发了大众对信息泄露的关注。伴随着电商业的发展,快递在以几何级的速度发展,天量的快递面单成了信息贩子牟利的工具。某快递公司面单信息贩卖事件只是揭开了这条灰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不仅仅是......
论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2-08-16
一、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在立法方面的问题 1.法律层级比较低,缺乏具体的规定。现有的规定大部分只是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做出了相对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可实施的规范。并且......
体罚学生现象和法律问题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8
[内容提要] 体罚学生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无可否认,体罚作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种现象,有着悠远的源流。在古代,私塾中学生背不出书有先生打板子、罚站等,有老辈人口口相传,人尽皆知。“鞭子......
构建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0
我们需要企业与政府在各司其职的同时,构建一个企业、员工与政府相互配合的立体保护体系,这是一篇构建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研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从国家实施 “走出去”战略伊始,走出国门的不仅仅是端庄潇洒的外交......
网络电信服务中消费者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为网络终端设备,具备了网络终端的一切基本特征。当我们把无线网络中的手机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时,就会发现,无线网络终端用户是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弱势群体。本文分析了网络电信服务中消费者弱势地位加剧的原因,并对网......
中国立法体制建构的几个问题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30
中国立法体制的建构,有点类似中国近年来流行的房屋改造与装修模式,即在原来比较窄小旧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改装,以适应住户的需要,并向其理想中的模式靠近。中国现在的立法体制,基本上是在 1949 年以后根据多次修改的宪法以及中国的政......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26
摘 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独创的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对于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但规划编制实施中会引发多种规划衔接、地方发展权调整、生态补偿、府际利益协同等问题。为了解......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16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的几个问题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的几个问题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的几个问题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问题 (一)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问题。商业秘密是一种智力劳动成果,在这一点上与专......
保证保险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9
关键词: 保证保险合同/保险法/汽车消费贷款 内容提要: 保证保险一般作为分期付款消费的一种履约担保,由于当前没有调整此类合同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审判实践中做法各异,相同类型的案件常常在不同法院中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对此,有必......
关于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的理论问题的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导语对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在国内外的国际法学界是颇有争议的。随着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强烈及科学技术进步,各国之间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其他人类活动领域交流更加频繁,伴随而来的国际关系所涉及的领域越......
大数据环境下企业信息公开与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05
摘 要:文章基于大数据的理论与应用对于企业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与存在风险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从企业角度,针对大数据环境下企业信息公开面临的新挑战以及企业信息安全潜在威胁提出了企业信息保护的相应策略。 关键词:大数据;企业......
略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0
内容提要:“弱势群体”是对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理健康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的总称,其缺乏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弱势群体的成因既有先天因素,亦有后天社会因素。现有法律不足以保护其利益,故需探求新的保......
中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结构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9
中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结构的几个问题 中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结构的几个问题 中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结构的几个问题 【内容提要】中国法律史学科体系与结构研究是一个古老而又创新的话题。历代法律史学家建构的 法律史学科体......
从税法角度谈弱势群体法律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4
关键词: 弱势群体/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税收减免 内容提要: 弱势群体问题是我国当前最大的社会问题。本文指出了现行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乏力的现象,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遗产税以及慈善捐款的税收抵免等角度,阐释了改革、完善税法......
谈经济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问题与对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5
论文摘要:信息时代,信息资源的占有率已成为影响一国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世界各国对经济信息的争夺加剧。完善我国经济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体系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生产力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文章对......
论我国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1)
发布时间:2022-11-10
【摘要】本文试图通过三个步骤,对我国会计信用法律体系进行构建:一是从多个方面和多种理论视角分析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构建中的基本思路和框架;二是一个完整科学的会计信用法律体系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三是明确指出一个完整科学的会计信用法律......
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商标驰名的地域限于国家的一个区域还是所有的区域 根据《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在中国”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指在全中国,也就是被全国32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另一种是中国......
刑事司法改革中律师主体性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6-09-2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掀开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十八大以来,刑事司法领域纠正了如张高平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典型的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不断地......
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9
再次,“主动认定”的模式不能解决驰名商标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的问题。驰名是指被广泛知晓的一种状态,而这种状态是要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发生改变的。必须以商品或者服务作为载体的商标,其被知晓的程度同样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产生变化。一个......
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行政救济途径缺乏程序上的支持 依照《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权利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驰名商标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一种手段,主管机关......
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探究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7
毛卫厅摘要:修改后的宪法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的这一规定使民营企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进......
职务犯罪情报网络建设问题研究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的必要性 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之所以必要,实质在于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实践的客观需要。 首先,是转变侦查模式和适应侦查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在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三种不同的侦查模式:......
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
发布时间:2016-01-13
[摘要]本文从西方发达国家的两种个人征信模式的介绍着手,对他们的优劣进行比较分析,从而说明在我国建立个人征信体系的重要意义。并得出究竟选择哪种模式要根据我们的具体国情而定,而不是一味地照抄照搬,我们要在权衡两种征信模式的......
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与法律展望
发布时间:2023-03-23
摘 要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方便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电信诈骗等各种信息犯罪活动也在持续增多,且后果严重。针对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我国司法部门一直在不断完善相关立法。鉴于我国互联网个人......
城市建设中历史建筑保护问题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06
查字典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城市建设中历史建筑保护问题的法律思考”,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历史建筑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印记,除却历史研究价值外,亦具有建筑学......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07
一、引言 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商业秘密在各项经济贸易环节中的作用和影响正越来越显著,对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也日趋受到重视,各国纷纷将商业秘密纳入到法律保护体系当中,我国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层面的滞后直接造成对......
税收执法主体及执法权限问题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8
当前,法治的原则和精神已渗透到税收领域的方方面面,依法行政成为对税务机关最本质、最核心的要求,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依法治国,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1]因此,从法律的角度,研究探讨税收执法主体及执法权限......
代签名人身保险合同法律效力问题研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8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保险纠纷诉讼案件日趋增多。由于保险人理赔行为的不规范操作、审判机关片面强调保护“弱势群体”、社会媒体的炒作,使得保险诉讼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笔者......
关于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系统深思维(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5
[论文摘要]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应从多元的视角加以审思和探求,需要系统的深思维。要重新定位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模式,构建发展性法律保护制度:要唤醒、培养、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和人文道德素质: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分析与大数据征信体系构建
发布时间:2023-05-08
摘 要:互联网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表现为更为微型的客户对象导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表现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导致的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产生原因包括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缺乏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缺乏全面的风险控制手段......
试论地方文献保障系统中专题数据库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27
试论地方文献保障系统中专题数据库之建设 试论地方文献保障系统中专题数据库之建设 地方文献论文 更新:2006-4-8 阅读: 试论地方文献保障系统中专题数据库之建设 ......
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7
一、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的概念 首先,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是为了个人生活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交易方。在网络交易中,根据交易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B2B、B2C、C2C、B2G 四种类型,其中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
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24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使得会计工作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转体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它不单单是企业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必要保证。就会计诚信而言,是人们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在保证了会计诚信的基础上,会计工作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及作用。关键词:会计诚信;会计信用体系;诚信评价一、引言会计诚信体系是由实施和保障会计信用正常运行的一整套制度所构成的制度和机制的总称.........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文章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入世后的中国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我国法学界目前对传统知识产权研究较多,而对商业秘密的研究则欠缺,相应法律问题也较多。本文主要对与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密切相关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要:“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的“三农”问题却已经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改善农村地区的......
被保险人法律地位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0
关键词: 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利益; 第三人 内容提要: 以被保险人的存在场合及确定为研究起点,归纳被保险人权利义务的设置。追踪被保险人权利的立法新发展,揭示被保险人与保险利益以及保险合同利益的关系。被保险人存在于保险......
中国电信网间互联若干法律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3
内容提要:本文就电信网间互联的法律性质与责任、电信网间互联争议中的证据规则、电信网间互联争议裁决的价值目标以及电信网间互联中的诚信原则进行了探讨与研究,指出:互联互通的法律关系是国家凭借公权力对互联互通进行干预的法律关系......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主要内容: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繁。因此国际间的行为规则必然成为当前的、各个国际主体必然注意的问题。......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无人前来提领已经运抵目的港的货物,目前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中已经并不鲜见,因此给当事方尤其是承运人带来严重的损害,也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但对此问题一直乏人问津,本文对目的港无人提货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税收执法主体及执法权限问题研究(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三、重新确立我国税收执法主体制度、合理划分税权的构想 (一)提高税收执法主体设置及权限划分的法律化水平目前,我国税收执法主体及权限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不仅造成税务管理的混乱局面,而且使税收执法的刚性削弱,也不符合“有......
民法保护及界定个人信息权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06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政治、经济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巨大发展变革,信息革命与相关信息产品、信息设备的发明创造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新的信息文明,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民法保护及界定个人信息权。 随着人类迈入信息时代,社会信......
美国《隐私权法》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美国《隐私权法》的立法原则、适用范围、个人记录公开的限制和登记、公民查询与修改个人记录的权利、对行政机关的限制与要求、免除适用的规定、该法与美国《信息自由法》的关系;论述了我国研究和借鉴国外隐私权保护的法......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下)
发布时间:2013-12-19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下)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下)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下) 五、对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 依据本文第一和第三部分的论述,传统知识保护的客体包括民间文......
研究中美贸易中的法律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文摘要: 中、美在两国关系特别是两国贸易关系领域,存在巨大的合作潜力。但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的加重导致两国贸易发展困难重重。鉴于此,本文通过对中美贸易关系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评析,揭示两国贸易发展与摩擦的法律根源。 论文关......
中美贸易中的法律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6
【论文摘要】 中、美在两国关系特别是两国贸易关系领域,存在巨大的合作潜力。但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的加重导致两国贸易发展困难重重。鉴于此,本文通过对中美贸易关系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评析,揭示两国贸易发展与摩擦的法律根源。 【......
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2-09-26
1引言 1.1个人信息 对于个人信息的具体内涵,现今国内尚无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我们一般来讲,可以将个人信息划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对于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只要用户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便可......
票据质押法律问题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1
随着商品经济的确立与发展,作为支付和信用工作,票据在日常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并进而促进了商品经济进一步向前发展。票据质押作为《票据法》和《担保法》均明文规定的质押形式,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金融工作实践中,越来......
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04
摘 要 近些年来世界各国的信息化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各方面的信息都逐渐实现信息化。信息化的方式对社会管理有一定的帮助,但是也让人们的信息逐渐透明化,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而作为个人......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上)
发布时间:2023-06-08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上)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上) 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上) 如果我们能够扩展视野,就可看到,国内立法的“不力”其实是和国际立法的“不力”相对应的:......
论WTO框架内贸易保护体系之重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1
贸易保护和贸易自由化是一国国际贸易政策对立的两个方面,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但在更深层次上两者又是统一的,两者统一于国家利益之中。任何一国的国家贸易政策都是基于本国利益制定的,其贸易保护程度和自由化程度完全取决于这两种程......
论体罚学生现象中的法律问题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1
[内容提要]体罚学生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无可否认,体罚作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种现象,有着悠远的源流。在现代,由于应试原因,体罚学生可谓是花样翻新,程度更甚。虽然体罚这种现象已见怪不怪......
邻居强拆中多数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03
四川省某市东湖乡凯江六组的居民一直生活在破旧的“小二楼”里,汶川地震后,进入城中村改造,90%以上居民签字同意拆迁补偿方案,并完成了全部的过渡安置工作。但钉子户的出现,使得进展慢了下来。而后居民们发起请求书,要求业委会出......
家庭安防系统数据通信问题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5-09-11
【摘 要】当今社会,家庭的安全防盗成为了重大的问题,为了维护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危险情况,安装一套家庭安防系统是很有必要的,家庭安防系统的重点在于安防数据的通信,以便实时预警。本文阐述了安防系统的整个数据通信过......
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9
【内容提要】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中,外观设计较为特殊。作为一种发明,它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作为某种美学思想的表述,它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当它在市场上获得显著性或第二含义后,又可以作为商标得到商标法的保护,或作为商品外......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问题研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证据保全是基于客观上的需要,以便对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加以固定、保存的一种特别程序。本文试探讨证据保全公证的范围、条件、程序、效力等问题。论文关键词:证据保全 公证 程序 效力 一、证据保全公证程序的概念 证据保......
论公民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3-05-13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作为一把旗帜鲜明的双刃剑不仅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第三次科技革命以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频发,关系到公民切身利益的个人信息安全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专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范,建成成体系的法律保护机制更是遥遥无期。本文旨在探究个人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比较分析各国的相关民事法律法规以及我.........
论构建以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构建以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 论构建以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 论构建以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 摘 要:性骚扰以及规制性骚扰,既是一个社会问题......
中国与东盟投资保护法律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6
摘要:通过中国与东盟间的相互投资规模日益增大,加强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保护既是最终建成这一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条件,也是防范投资风险的必要手段。通过对我国与东盟投资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找出现有保护机制的缺失,为构建更加完善的......
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21
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没有诚信的社会,不能成为现代社会;没有诚信的经济,同样不能成为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因而建立完善......
对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4
一 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其一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国际法的客体。其二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因为国际权利义务归根结底都要由个人来享受或承担。最后一种观......
广西构建三位一体“大病医保”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10
[摘 要]随着“新医改”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文件、指导意见来敦促各个地方加快开展“大病医保”的建设工作。广西借着“新医改”的春风,将柳州、钦州两地作为“大病医保”的试点地区,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政策起帆,法......
经济法主体体系探析 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7
【内容提要】经济法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对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某种肯定或维持。经济法主体作为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暨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构建经济法主体体系的基础。本文结合相关的经济法概念,认为,经济法主体体系,......
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保护重要性
发布时间:2023-07-21
摘要: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人文的持续提高,如今人们的观念与时俱进,人们之间沟通的方法也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着改变,之前的写信、当面沟通已经转变成现在的网络聊天。购物也从之前的到实体店购物变成网上抢购。这些转变虽然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和快捷,但是我们在上网的同时,经常会有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让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不断遭受威胁。本文旨在探讨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保护重要性,期望获得相关部门的关注,同时可以增.........
构建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研究
发布时间:2016-04-11
构建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形成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 从国家实施 走出去战略伊始,走出国门的不仅仅是端庄潇洒的外交官,越来越多的是中国的企业。据统计,2011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3391家境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