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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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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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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化庭审功能,而强化庭审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质证,这必然要求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辩论。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解决证人不出庭作证问题是司法实务界的一大难题。证人不出庭作证导致当事人无法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法官不能在庭上接触证人,从而使当事人的质证、辩论权受到限制和削弱,现代司法的直接言词原则落空,最终影响司法公正、效率价值的实现。为改变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状,有必要借鉴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可行的法律对策。

一、两大法系强制证人出庭的立法及理论基础

在英美法系国家,证人通常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经过宣誓或庄严的声明对案件有关事实口头作证的人。证人有两类:一类是非专家证人,他们是就其亲身体验感知的事实陈述作证的人;另一类是专家证人,他们是基于专门知识对争点事实作出判断而提出意见的人。在大陆法系国家,证人通常是指就其五官感受到的有关争议的事实向法院陈述的第三人。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证人出庭作证并不象我国那么困难,有的甚至已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即使如此,为保证证人出庭作证,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有强制证人出庭[1]的法律规定,当然,法律在规定强制证人出庭的同时,还详细规定了证人的权利。

在英美国家,按照普通法的一般原则,任何一个具有证人资格的人都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证人拒不出庭作证,他将被指控犯有藐视法庭罪。在美国,在所有的开庭审判中,除非联邦议会的法律或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联邦证据规则或美国最高法院采用的其他规则另有规定,证人证言应该在公开法庭上以口头方式取得。《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53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本规则第45条的规定发出并送达传唤令状,促使证人在主事官面前作证。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证人不出庭或不提供证言,则将被处以藐视法庭罪,并且服从本规则第37条和第45条规定的诸种后果、制裁及救济方法。”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也大多有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立法规定,在法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依法被要求出庭作证时,均有义务作证,根据《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第207条规定,对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如有必要听取其证言的,得以传票传唤其到庭,费用由其自负:对不出庭作证的人以及无合法理由拒绝宣誓的人,得处以100法郎以上1万法郎以下的罚款:能证明自己在确定的期日不能出庭作证的人,得免受罚款与免付传唤费用。在德国,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380条规定,经合法传唤而不到场的证人,可以不经申请而命其负担因不到场而生的费用,同时可以对他处以违警罚款,不纳款时,对他科以违警拘留;如证人再次不到场,即再次给以违警制裁,也可以命令拘传证人。在日本, “证人义务是服从审判权的人的一般义务”[2],根据《日本新民事诉讼法》第192条、193条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时,法院得以裁定令其负担因此而引起的诉讼费用并处以1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不出庭的证人还可以处刑罚,即证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出庭时可以处以1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拘留,并且可以根据情况并处罚金和拘留;此外,法院还可以拘传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证人。在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另有规定外,不论何人于他人之诉讼都有为证人之义务。根据今年2月9日修正公布的《台湾民事诉讼法》第303条规定,证人受合法之通知,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场者,法院得以裁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款;证人已受前项裁定,经再次通知,仍不到场者,得再处新台币6万元以下罚款,并得拘提之。

在英美国家,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是传闻排除规则的内在要求。传闻排除规则产生于17世纪的英国,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得将传闻证据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普通法中,传闻证据是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被作为证据提出的用以证实其所包含的事实是否真实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或有意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证人提交的书面证言即是传闻证据的一种。传闻证据之所以要被排除,是因为这类证据材料未经宣誓或确认,未经交叉询问的检验存在传闻的风险或危险,律师被驳夺了审查庭外陈述者或行为者的感知能力、记忆力、是否诚实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的机会,而这些方面的可靠性正是法庭上证言的可靠性所依据的因素。[3]总之,人们对传闻证据的证据价值表示怀疑和担忧。因此,根据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内在要求。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与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人权要求相适应,审判的公开、民主成为基本的政治要求,与这一政治要求相适应,直接言词原则便成为近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法大多确立了这一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直接原则是指判决只能由直接参加法庭调查、听取法庭辩论的审判人员亲自作出。此原则有三方面含义:第一,法院开庭时,法官、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第二,参加庭审的法官必须亲自参加法庭调查,认真听取法庭辩论,直接接触证据;第三,判决由直接参加庭审活动的法官作出,并以庭审中接触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言词原则是指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法院的诉讼行为特别是质证、辩论、证据调查都要求的言词方式进行。日本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三月章先生认为,言词审理主义有双重含义:第一,不经言词辩论不得判决;第二,只有通过言词辩论得以陈述和显示的内容,才属于判决的资料。[4]按照直接言词原则,当事人必须在法庭上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证人的陈述,直接接触证人证言,从证人陈述的内容和陈述时的态度、表情、姿势、情绪等方面的情况来对证人陈述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辨别证人证言之真伪,以获得可靠的心证,这就必然要求证人出庭陈述作证,如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那就有必要采取法律对策强制证人出庭。

二、我国强制证人出庭的必要性及制度设计

在我国,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象相当普遍,在有些基层法院,证人出庭率不足10%.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5]因此,要做到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本性的措施是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使公民养成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良好习惯。在当今中国,借鉴上述两大法系的立法经验,完善立法,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不失为一项法律良策。在我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确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第一,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是证人证言的特性决定的。证人是指凭其亲身体验感知案件有关事实而向法院陈述作证的自然人。证人证言具有不可替代性,即不能由其他人员代替证人作证。证人证言的不可替代性要求证人必须亲自到庭作证。第二,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是保证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需要。对于某些案件的审理,证人不出庭,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因此,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事实上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直接妨害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这就有必要对这些证人采取强制措施,强制他们出庭作证。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些案件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律都要求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到庭,以保证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反对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证人到庭。第三,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治的需要。由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若再不付诸必要的措施强制证人到庭作证,那么,将可能导致法律规定的公民出庭作证义务形同虚设,这有损于法律的严肃性,破坏法律的尊严。法律的至上性和权威性是法治的基本构成要素,实行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就不允许任何人践踏法律,不允许证人随意不出庭。因此,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对于维护法律尊严是十分必要的。第四,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是贯彻现代司法的直接言词原则,发现案件真实,实现程序公正的需要。如前所述,直接言词原则必然要求证人当庭陈述,接受当事人的质证。证人不出庭作证,当事人双方不能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当事人的质证、辩论权受到限制和削弱,法官也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的证人,这不利于发现案件真实,同时,当事人也得不到充分的程序保障,有悖于程序公正之要求。因此,要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实现司法公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证言是一类较为特殊的证据形式,为发挥这一证据的应用作用,必须设计可行的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首先,法律应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每一个亲自感知案件有关事实的人即证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这就在立法上明确了出庭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当然,公民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该公民对待证事实有亲身体验。其次,法律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对于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对证人的不利后果。综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后果主要有:1 法院用传票传唤证人到庭,费用由证人自负,如法国;2 证人负担拒绝作证而生的诉讼费用,如德国、日本;3罚款,即由法院对证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如法国、德国、日本;4 拘留,如德国、日本;5处以刑罚,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以犯罪论处,追究其刑事责任,如美国、日本;6拘传,即法院拘传必须到庭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证人到庭作证,如德国、日本、台湾。我们认为,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必须到庭作证的证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这种不作为行为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可以对该证人采取强制措施,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拘传其到庭作证。这里所谓“必须到庭作证”是指证人不到庭陈述作证,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人在人民法院通知的开庭日期,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由提供证人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这一规定本意是强调当事人的证明责任,但它忽视了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类型的区别,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对于必须到庭的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不管不问,不必对该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理应由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职责推卸给当事人,由当事人想方设法(当然,当事人有时会采取不合法的手段)让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无法让证人出庭作证,则由他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其二,必须到庭作证的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只能导致当事人举证不能的后果,而不会给该证人带来任何不利后果,这就进一步使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证人出庭作证义务的规定失去强制性。再次,法律应规定证人有陈述义务和具结义务。陈述义务是证人在庭上提供证言的义务,证人出庭就是要他陈述作证,证人虽出庭,但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言[6],应视同拒不出庭作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证人不但有陈述义务,而且有真实陈述义务。为增强证人作证的责任心,从心理上、思想上促使其如实陈述,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人以外,所有证人出庭作证时都应口头具结,具结的内容为:“我保证如实陈述所知道的事实,不伪造,不隐瞒,不夸张,如有违背,愿接受法律的制裁。”证人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书面证言时,亦应附书面具结书。第四,法律应规定证人可以不到庭作证的例外情形。按照直接言词原则,证人固然应当出庭陈述作证,但是,如果因证人身体状况、居住地等因素不宜或无强制证人到庭进行口头作证之必要的,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词而不出庭作证。英美法系以及大陆法系的立法大多有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规定,例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804条规定了传闻证据的例外以及陈述者不到庭作证的例外情形;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305条等条款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允许证人不出庭出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在下列情形之下,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而不到庭陈述作证。1 证人的陈述是以书面文件或其他资料为内容,而适合于以书面作证的;2证人身患疾病不宜或不能到庭作证的;3 证人居住地与审理案件的法院相距遥远,不宜到庭作证的;4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提交书面证言的。我国台湾地区今年2月9日公布的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5项规定:“证人所在与法院间有声音及影像相互传送之科技设备而得直接讯问,并经法院认为适当者,得以该设备讯问之。”在我国大陆,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借鉴台湾的做法,允许证人不出庭而通过音像传输设备陈述作证,通过这些设备对他进行询问,对其证言进行质证。第五,法律应当规定,对于证人不出庭而提交书面证言的,法院如果认为其书面陈述不明了而需要加以说明的,或者当事人申请对证人加以发问的,法院可以斟酌具体情况,通知证人到庭作证,法院也可以会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证人所在地进行询问,由书记员进行记录,并可以录音或录像。[7]也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询问。

三、证人出庭的经济补偿与法律保护

在我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我们不能片面强调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而忽视或轻视对证人的权利保护。要变证人被动出庭为主动出庭,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证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赋予出庭作证的证人应有的程序性权利。证人的权利是多方面的,法律应当规定证人的严密的权利体系。这里着重分析一下证人出庭的经济补偿权。证人出庭作证难免有经济损失,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以及前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有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706条规定,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有权在法庭许可的数额内获得补偿。在刑事案件和根据宪法第5条修正案包含此类补偿的民事诉讼中,补偿金在法律规定的款项中支付;在其他民事诉讼中,补偿金将由当事人根据法庭以与确定其他费用类似的方式确定的比例和时间支付。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34条规定,按察司受理的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按察司应依法下令核准费用,给予所有的出庭作证人作为他们失事费时之费用及补偿。《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法官得应证人的请求,批准证人受领其可以主张的补偿金。《德国民事诉讼法》第401条规定,对证人,按照《关于证人和鉴定人请求补偿的法律》予以费用的补偿。日本民事诉讼费用法第8条第1款规定,证人可领取旅费、津贴及住宿费等费用。我国台湾《民事诉讼法》第323条规定,证人得请求法定之日费及旅费,但被拘提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具结或证言者不在此限。1964年10月颁布的《苏俄民事诉讼法典》第87条规定,应向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偿付他们由于出庭而花去的旅费和房租费,并向他们支付出差费。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补偿问题没有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已规定给出庭证人予以经济补偿,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7月10日印发的《关于改进民事审判方式的若干意见》第43条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出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的工资、奖金,先由举证人如实支付,胜诉的一方当事人支付给证人的费用,有权要求故意侵权或故意违约的对方当事人负担,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从事承包经营或个体经营的证人的误工费应参照其当月日平均收入或者其他从事同行业的人同期实际收入的平均值计算。我国民诉法学界早就有人提出要求给予证人必要的费用补偿。如柴发邦先生主编的《民事诉讼法教程》认为,证人有要求偿付差旅费及因作证所受到的工资损失等权利[8],我们认为,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理,证人履行了出庭作证义务,当然享有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因证人出庭作证给予经济补偿是各国民事诉讼立法或证据立法的普遍做法,作为正在与世界经济接轨的中国不应逆世界立法的时代潮流,而应通过立法赋予出庭作证的证人经济补偿的权利。我国证人作证的意识本来就淡薄,如再不赋予证人此项权利,证人更不愿意出庭作证;况且,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经济分析,如果因出庭作证行为导致经济损失而又得不到补偿,他将有可能不出庭作证。对证人出庭作证给予哪些经济补偿呢?日本立法规定为旅费、津贴及住宿费,前苏联立法规定为旅费、房租费和出差费,可见,日本和前苏联的做法是相似的,证人出庭的补偿费为证人出庭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出差费或津贴。我们认为,在我国,考虑到证人作证意识淡薄,证人出庭率低的现状,证人出庭作证补偿的费用应该为证人因出庭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等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有这样,才会使证人不因经济上的考虑而不愿出庭。那么,对证人的补偿费用由谁来支付呢?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定义务,证人只与法院形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当事人之间不产生任何诉讼法律关系。因此,证人出庭作证的补偿费用应由法院向证人支付,而不应由当事人直接向证人支付,如果当事人直接向证人支付出庭补偿费用,则有买通证人之嫌,事实上也确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花大钱买通证人,使证人作不实之证言。当然,证人出庭作证的最终目的是使法院查清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向证人支付补偿费用时,法院应当从当事人所交的诉讼费用中的“其他诉讼费用”部分中支出,如果当事人在起诉时只交案件受理费而未交“其他诉讼费用”的,法院可令申请证人出庭的当事人向法院预交证人出庭的有关费用。证人出庭作证的补偿费用最后是由原告负担,还是由被告负担,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费用分担原则来确定。综上所述,证人在出庭作证完毕以后,有权向法院请求补偿其因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以及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法院应根据证人完成义务的情况予以给付。

在我国,除了对出庭作证的证人给予经济补偿以外,加强对证人的法律保护也显得十分迫切。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对证人进行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都有对证人进行保护的规定。尽管法律已作出了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侵犯证人及其亲属权利的违法行为仍屡有发生,因此,必须严厉打击和制裁侵犯证人、证人亲属权益的犯罪行为人;对于侵害证人及其亲属的民事权利的侵权行为,证人或其亲属不敢起诉的,要发挥支持起诉机制的作用,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受害的证人及其亲属向法院起诉,以获得民事司法保护;对于侵害证人及其亲属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严惩。

注释

[1] 本文所说的“强制证人出庭”是指法律规定证人出庭义务,并规定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惩罚性、制裁性或强制性措施,迫使证人出庭作证。

[2] [日]兼子一、竹下守夫:《日本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18页。

[3] 参见[美]华尔兹:《刑事证据法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5页。

&nbp; [4] [日]三月章:《日本民事诉讼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383页。

[5] 笔者认为,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主要有证人法律意识谈薄,证人出于经济利益、人际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考虑,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6]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或证据法上,大多有证人证言拒绝权的规定,如美国法律免除保密特权人的作证义务,保密特权主要有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关系的保密特权、夫妻之间的保密特权、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保密特权、圣者人员与忏悔者之间的保密特权等。我国立法应当根据我国国情确立保密特权赋予证人证言拒绝权,免除某些证人作证义务。

[7] 在美国民事诉讼的发现程序中,有笔录证言的规定。笔录证言,除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参加外,一般法院速记员作为公证人参加,由他来主持被询问人宣誓,并速记证人证言,申请录取证言的当事人可以用录音机或录像机录像。在法庭上,当事人根据情况可以放录音或录像,但作为证据的笔录证言必须由速记员记录。参见白绿铉著:《美国民事诉讼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94页。

[8] 参见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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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规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也有其重要的价值作用。在英美法系国家中,警察出庭作证是一件极度普遍的事情,尽管大陆法系国家有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不够完善。但是也早就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应用于刑事诉讼中。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前,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警察出庭作证的概率非常的小,究其原因可能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我国对证人的保护力度不够,没有关于警察出庭作证的规定;另一方面就是警察自身的.........
刑事诉讼中如何完善证人出庭现状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证人出庭率低原因分析 (一)相关立法疏漏 《刑事诉讼法》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规定,同时又规定证人可不出庭仅仅提供书面证言的情形,两种规定之间存在矛盾,致使证人对是否出庭作证可选择。《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必......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02
摘 要 近几年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是给予污点证人一定的豁免权,进而获得污点证人的证言或着是他们提供相关证据,来发现案件事实,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目的,这有利于有效的......
建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08
摘 要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在本质上表现为一种司法交易,该制度可以提高案件的侦破率,最大限度地消除证人作证之心里恐惧,为获取自愿性证言提供制度保障。但新刑诉法并未对其作出任何规定,法治的呼声亟待我国设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亲亲相隐”与我国证人作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07
摘 要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至今对我国证人作证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一方面梳理“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渊源,并且从立法背景分析该制度,另一方面,分析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发展及......
我国刑事证人出庭难之原因及对策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06
一、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现状之分析 自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经过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率较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总体而言,证人出庭率仍很低,证人出庭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
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应对与作证技巧
发布时间:2023-02-21
一、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法律概念 (一)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内涵 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是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下位概念,其具体指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根据新刑诉法第五十四条......
浅议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5
[关键词]证据开示;制度;考察 一、庭前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 证据开示是指刑事诉讼中,在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相互展示自己的证据信息,为了能够更好地为公判做准备的一种审前机制。这种制度起源于以“对抗主义模式”为基础的英美法......
新刑诉法实施后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对侦查工作的影响分析
发布时间:2022-09-30
对于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在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在庭审工作中警察属于特殊的证人,警察在出庭作证的时候与我国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是比较符合的,对于保证程序公开、规范侦查活动、对案件事实真......
对我国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5-08-07
摘 要 本文指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的司法实践来看,还存在着一系列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我国规定的在证人出庭作证方面的强制性措施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证人作证 权利义务 ......
庭审时能否申请证人回避
发布时间:2022-10-19
编辑同志:我与王某因一起承包地转包合同纠纷在法院打官司,举证期间,王某申请证人龚某届时出庭作证,但龚某是他的一个亲戚。我觉得,龚某提供的证言肯定会偏向王某。请问,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证人龚某回避?读者吴棉吴棉读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这说明,证人证言是定案的证据之一,因此.........
论不动产登记中强制公证
发布时间:2016-04-06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论不动产登记中强制公证”解决您在写民法论文中的难题 论不动产登记中强制公证 强制公证又称法定公证,是一种必须执行的公证。它是根据按法律法规等规定采用公证形式变更、设立的法律行为;当存在需要公证的事......
自侦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的成因及解决对策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2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感知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实现公正裁判的依据之一。但在审判实践中,证人当庭翻证率比较高,直接影响了案件的正确认定和处理,成为推......
浅谈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采取措施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二、证人不出法庭作证的后果三、证人不出庭的原因分析(一)法律因素。1、法律对证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失衡失缺。2、法律对证人的保护制度不健全。3、法律对证人出庭的规定具有矛盾性(二)证人因素。1、证......
论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重大。故有必要从我国的审判实践出发,定义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并深入阐述此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意义;更有必要通过比较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在美国和日......
浅谈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采取措施(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2
四、保证证人出庭作证应采取措施(一)立法上的完善⑧1、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建立强制性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直接言词原则是目前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原则之一,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或前苏联东欧国家,他们都在其刑事诉讼中......
论法务会计专家证人轨制
发布时间:2013-12-18
欢迎浏览,以下是应届毕业生求职网给您推荐一篇关于论法务会计专家证人轨制的毕业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经济法治地不断发展与完美,专家证人制度在我国有了初步地需求与发展。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看作专家证人制度中地1......
简述专家证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7
专家证人制度的雏形形成于美利坚国家的法庭审判。“在盎格鲁法庭审判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以两种方式出庭作证,“特别陪审团”的成员或者“法庭顾问”的方式。”现代意义上的专家证人制度形成于19世纪,美国最高法院在1851年首次使......
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法律适用的实证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着重分析了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执行依据、执行效力范围等法律适用问题,寻求一条法院有效地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进行执行的合理途径。 关键词: 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法律适用 一、强制执行的执行依据 从收......
《大学》早出新证
发布时间:2023-02-05
【提要】本文对《大学》的成书和文本进行了考查,指出近代以来认为《大学》晚出的各种理由均不能成立,《大学》应成于曾子或其弟子之手。通过与帛书《五行》经、传的对比,认为传统分《大学》为经、传两个部分不能成立,《大学》应......
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的关系讨论
发布时间:2023-01-27
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的关系讨论 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的关系讨论 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的关系讨论 由于《民事诉讼法(试行)》的上述瑕疵导致审判实践中滋生出诸多难以在既有立法状况下加以克服的弊端,更由于......
浅谈加强新形势下公证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7
公证机构是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国家专门的法律证明机构,是国家司法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服务部门。在新形势下,公证机构对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稳定有着不可......
论预算听证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7
"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外的预算听证制度,选取了焦作和重庆两个市率先在国内进行的预算听证案例,实施预算听证制度的意义作用,需要完善的问题:主要是修订预算法,规范听证程序,逐步扩大听证内容和范围。 「关键词」预算;听证;......
论被害人作证的域外考察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3-06-28
一、引言 上世纪60 年代起,随着国外对人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被害人的人权保障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尤其是被害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控辩双方利益失衡的情况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不能很好的实现,这一问题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自由主义不是论证出来的
发布时间:2023-05-30
作者:张晓群 【内容概要】人们心中的“信念”或“真理”有三种:经验科学的、数学逻辑的、社会规范和道德信念的;这三种的理据互不相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道德信念,是不能靠先验论证令他人接受的。人们接受自由主义......
论听证当事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9
一、听证当事人的界定 有的学者认为,听证当事人是指与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主动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并参与听证程序全过程的人。听证当事人仅指被事先告知将受到行政机关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有......
论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法定证据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3
【论文关键词】外国证据 历史沿革 法定证据制度 论文论文摘要: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
论保证人的抗辨权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保证人的抗辨权 论保证人的抗辨权 论保证人的抗辨权 所谓抗辨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抗辨事由所享有的、妨碍或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权利,亦即债的一方当事人妨碍对方......
沉默的证人
发布时间:2023-02-13
四年前,我在另一个城市教书。当时我刚刚毕业,收入不高,便租住在附近一套价格低廉的出租屋里。租屋的房东是个女的,名叫段梅。她的儿子名叫段林,那时候刚五岁,长得又黑又瘦,一双漆黑的眼睛经常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别人,常常看得我......
民间借贷公证办理中公证人的职责论述
发布时间:2022-12-15
面对民间借贷当事人办理公证的申请,不同的公证员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认识及处理方式,因借贷关系隐蔽、复杂,难以调查,可能涉及高利贷等复杂情况,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与隐患。但如果公证可以对民间借贷行为给予合理的规范与引导,也可以......
庭前会议中的非法证据排除
发布时间:2023-07-23
摘要: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新设立了庭前会议制度,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庭前非法证据排除,使我国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从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变成了一项切实可行的程序。但关于在庭前会议中排除非法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过于笼统,......
构建职务犯罪侦查强制取证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22-11-05
近几年,国家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如何有效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现对职务犯罪强有力的打击,是当前检察机关应当着重探索的问题,其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合法、有效的取证。笔者将以此为出发点,就强制取证制度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
金融证券专家:贺强
发布时间:2022-11-20
查字典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金融证券专家:贺强”,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一、个人简历二、研究贡献 ......
试论听证制度的价值
发布时间:2015-07-29
一、引言 我国没有专门的行政程序法,但已经通过《立法法》、《价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单行法对听证制度作了相应的规定。由于听证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针对听证制度所存在的缺陷,目前我......
试论伪证罪容隐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10
摘 要 伪证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特指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伪证罪的主体一直是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的热点。本文结合我国立法现状,从亲属间作伪证为视角,建议完善亲属间的拒证权、增加亲属作伪证从轻处罚的......
论我国证据交换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07
摘 要:证据交换是庭审前的准备程序,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制度价值和功能:明确案件争议的主要问题;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但是也应该看到,证据交换制度设计的不完善也导致在十多年的实施过程中,逐......
论证券税制调整思路
发布时间:2016-08-22
我国的证券税制政策调整,应以宽税基低税率来改革证券流转税,运用一体化方法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并合理设计计税依据和税率以健全证券交易利得税。 摘要:证券税制包含证券流转税、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税种。国外的证券......
民 事 证 据 举 证 时 限 制 度 刍 议
发布时间:2023-03-27
民 事 证 据 举 证 时 限 制 度 刍 议 民 事 证 据 举 证 时 限 制 度 刍 议 民 事 证 据 举 证 时 限 制 度 刍 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已于自2002年4月1日......
证人拒证权的成因及对策研究(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五)确立证人不出庭作证的例外规定。法定情形主要指:①证人为未成年人;②证人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③证人住所及工作场所均远离开庭地点,交通极为不便,且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④经合议庭认......
证人拒证权的成因及对策研究(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事实上,我国古代就有人拒证特权的规定,儒家奉行,“亲亲相为隐”、“亲亲得相首匿”就要求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自汉以降,孔子所主张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浅析中外民事诉讼证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在证人制度证据规则作为一个事实性很强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现实条件下短期内难以用制定法思路来解决。我国应在司法实践中形成我国的证人规则习惯,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公正原则的运用,在条件......
证券金融论文:证券业监
发布时间:2022-12-29
中国的证券市场在中国加入WTO之后,按照WTO规则的要求将逐步对外开放,而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则取决于证券监管能力。市场的成熟和规范是我们能否承受开放以后激烈竞争的关键。应对WTO挑战,中国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建立有序、......
论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
发布时间:2023-02-15
摘 要:作为一种保证服务,审计服务提供积极保证的基础是源于其实施具体过程后获得的确信状态。处于何种确信状态,审计人员方可确定被审对象是公允表达的呢?这事实上是一个标准 问题 ,本文认为这一标准就是“排除职业怀疑”,同时......
试论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发布时间:2023-04-06
审计证据一般是指注册 会计 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从广义上说,审计证据应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鉴证、验资等相关业务过程中获取用于证明审计事项真实情况和过程的相关资料。 审计证据与审计......
对新刑诉法证人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3-23
一、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分析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则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制度是否完备的重要指标。但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极少。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无讼”、“止......
证人拒证权的成因及对策研究(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对证人拒证不出庭的对策针对上述情况的分析,为完善证人作证制度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保障证人出庭作证:(一).重申出庭作证是证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证人出庭作证是证人应当履行的一个义务,目前法律只对此进行原则性的规定是不......
证券金融论文:证券监管
发布时间:2015-12-21
证券监管是指证券市场管理机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对证券的发行、交易以及证券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规范性的监督管理活动。多年来,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表明,市场与市场主体的成熟与否与证券监管的成熟与否是相辅相......
论证券集团诉讼与我国证券诉讼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9-11-06
摘要:通过回顾我国群体性证券纠纷诉讼实践中的典型案件以及比较法分析,提出:我国应适时引进集团诉讼制度,充分借鉴选择退出、费用转移等有益规则,重点改革代表人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体性证券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以促进证券市场的法治化发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键词:代表人诉讼;集团诉讼;选择退出规则;费用转移;胜诉酬金中图分类号:D923.99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
证券金融论文:中美证券
发布时间:2015-12-21
一、美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美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是以政府为监管的主导力量,通过实施法律法规来实现对全国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其主要特点有: (一)系统、完备的证券法律法规 目前,美国证券市场监管已建立起以《1933年联邦证券法......
证券金融论文:国际证券
发布时间:2023-03-26
鉴于近年来多次国际上的 经济 危机均始于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动荡,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国际证券监管制度与措施作一审视与分析,寻求和完善规避 金融 风险,防范金融危机的制度与措施。 一、证券市场上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 当代世......
湖南“目连戏”演出本辩证
发布时间:2022-12-18
湖南几个大的地方剧种都有高腔《目连传》这一古老的剧目,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前期 ,省里和各地都曾搜集到一些演出本和木刻本。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珍贵资料没 能保存下来。到1980年又着手重新搜集,不但难度相当大,而且耆宿凋谢,......
儿童证言的困境与出路
发布时间:2019-10-10
2015年,北京市某区幼儿园朱某某的母亲王某报警称,幼儿园老师张某在辞职后多次在微信圈发布其他幼儿园用针扎等方式虐待孩子的视频,王某在其子朱某某身上发现多处被针扎的伤痕,孩子说是被辞职的老师张某和班主任陈某所扎。后张某、陈某被警方带走调查。警方通过走访发现,幼儿园有6名儿童明确表示被幼儿园的老师周某用针扎过,后警方以张某、陈某、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对陈某、张某做出不起诉决.........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问题研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证据保全是基于客观上的需要,以便对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加以固定、保存的一种特别程序。本文试探讨证据保全公证的范围、条件、程序、效力等问题。论文关键词:证据保全 公证 程序 效力 一、证据保全公证程序的概念 证据保......
中外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04
摘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与新加坡叶水福物流与供应链集团合作,探索出订单式招生培养、学校、企业一体化育人的有效机制,并从形式、内容、模式、效果四方面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精神。中外合作建立现代学徒创新培养模式过程中还存在学生实习签证、企业文化差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改、校企合作经费等问题,需要合作双方努力协调,及时监督,明确责任,同时政府也要给予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支.........
加强校核工作 保证工程放样质量成果
发布时间:2022-11-20
【摘要】 工程放样是城市规划管理得重要一环,也是建筑施工测量的主要依据。工程放样质量成果对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打桩、开挖、钢筋绑扎、立模等施工都要依据所测量的放样点进行复位测量并施工。测量放样的......
证券金融论文: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09
所谓内幕交易又被称为知情交易,是指在证券的发行及交易过程中,若干掌握有关上市公司未公开重要信息的知情者,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以获取 经济 利益或避免经济损失为目的,在信息尚未公布之前,先市场而动,直接或间......
论继承权公证证据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3-03-19
一、继承权公证证据的概念和分类 对继承权公证证据进行审查,我们首先应认识什么是继承权公证证据,继承权公证证据分为哪几类,什么是继承权公证证据审查? 依照修订后《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证据是指“甲事物能证明乙事物的真实......
论鉴定意见的质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04
【摘 要】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常用的证据种类。对于鉴定意见的质证,既关系到法官能不能查明事实,也关系到当事人双方实体权利义务的归属。文章旨在从现行质证制度的运行出发,参考两大法系的做法,探讨改良我国的鉴定意见质......
论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
发布时间:2023-07-06
一、新形势下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特点 当今社会经济变化发展加快的情况下, 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对于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不容忽视。目前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侧重点......
诉调对接机制运作的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27
[摘 要]诉调对接作为转型社会中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性尝试,在调处和实效化解决常规社会矛盾中发挥着积极的前置性作用。文章以河南省某区人民法院为样本,对这一解纷机制的内涵,时代背景,特别是运作模式以实证分析,在对其现存问题缜......
人民币升值对安徽省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10
[摘 要] 汇率变动是影响一国或地区的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基于2005年4月~2009年4月的月度数据,对人民币汇率升值与安徽省的出口额之间进行了协整分析。并据实证分析结果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 人民币汇率 出口贸......
湖南“目连戏”演出本辩证
发布时间:2022-09-20
湖南“目连戏”演出本辩证 湖南“目连戏”演出本辩证 湖南“目连戏”演出本辩证湖南几个大的地方剧种都有高腔《目连传》这一古老的剧目,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前期 ,省里和各地都曾搜集到一些演出本和木刻本。由于众......
美国物证鉴定,哪出错了?
发布时间:2023-06-23
实际上,这并不算是新鲜事了,因为这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FBI和各州警方。而这一切,又是如何造成的呢? 罗卡定律 此次涉及的鉴定错误,据CBS报道,主要集中在毛发和纤维鉴定上,而不涉及传统的指纹鉴定,和时下被各国司法机关广泛推......
论我国民事证人制度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任何案件的审判都必须以证据审查为基础。作为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民事证人制度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2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 内容提要: 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向关联人输送利益,谋取不法利益、操纵基金账面价值等恶性行为日渐彰显,严重损害了基金持有人利益。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组织结构的不完善......
重视政策制度的保证作用,强化官兵“打赢”的内在驱动力
发布时间:2023-05-17
新形势下,激发官兵的精神动力,调动其科技练兵的积极性,固然要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牺牲奉献精神,但如果仅仅依靠教育,而没有相应的政策制度做配合保证,则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邓小平讲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
论刑证据的质证方式与被告人权利的保护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摘 要刑事证据见刑事审判的基石;对证据材料的质证是查明案情的关键;被告人充分行使质证权可以细分为证据材料获的得的时间、渠道以及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等阶段,但在现行法律及实际审判中,往往轻视被告人的权利,造成控辨的严重失衡。......
独立保证制度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作为对传统附随性保证的“异化”,独立保证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本文以探讨这一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情况入手,分析独立保证与传统保证的异同,对独立保证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思考进行研究,旨在借鉴国际规则和惯例,以完善我国独立保......
普通程序简易化与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得失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当前,审判机关正在进行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其主要做法或方案是,对某些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化和庭前证据展示,具体来说就是对某些案件主要是被告人认罪或基本认罪的案件,在开庭前在法院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相互展示己方所掌握的......
探析独立保证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作为对传统附随性保证的“异化”,独立保证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本文以探讨这一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情况入手,分析独立保证与传统保证的异同,对独立保证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思考进行研究,旨在借鉴国际规则和惯例,以完善我国独立......
举证时限制度新解(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6
内容提要:举证时限制度是举证责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就应当设立举证时限制度,以实现程序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益。本文通过对举证时限制度基本含义和制度价值的探讨,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举证时......
浅论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 要 证据制度是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内容。本文具体分析了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现存的问题,归纳了证据制度缺失的主要原因,从理论和立法实践上探索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希望能够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有一定借鉴和启发。 关键词......
论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 论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 论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 一、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 证明对象又称证明客体,是指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加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09
关键词: 举证责任的分配;盖然性说;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立法完善 内容提要: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我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