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全国基本一样,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建国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出现了片面追求公有制形式升级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这种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的片面性逐步得到纠正。在所有制方面“一大二公”、片面追求公有制程度的僵化格局逐步被打破。首先是从解决城乡就业的目的出发,开始允许个体私人经济的发展,进而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国有、集体、合作、个体、私营、三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把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补充上升为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逐步进入规范健康发展的阶段。
1.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上逐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五大把发展私营经济纳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在企业的经营环境上,国家逐步放开了经营的领域,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从1999年开始,私营企业可以申请开办自营出口业务。国家成立了民生银行,重点为私营企业服务。为了解决私营企业贷款困难问题,人民银行宣布对企业的贷款,不看身份,只看企业效益。在社会舆论环境方面,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反映个体私营经济的呼声。在政府的工作上,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北京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近两年,为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北京市政府又制定了重点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16号文件。为了协调解决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难题,北京市政府建立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许多区县也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神,制定了本区县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进展很快,从总体看,初步改变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格局,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格局开始形成。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的质量有所提高,活力不断增强,主导作用日益突出。集体经济经过重组转制,发展迅速,实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有所提高。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最有活力的经济成分。大力引进外资,三资企业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
4.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首都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和有生力量。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吸纳就业及安置下岗职工,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下表)
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一是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到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起步和迅猛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二是大量富余劳动力为私人资本的迅速扩张提供了重要推动力量。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资产的增加,也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三是长期以来因为商品物资短缺而形成的巨大的市场资源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个体私营经济在不断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同时,迅速地实现了总量扩张。四是相对于国有、集体经济而言,个体私营经济自身存在着一些天然的优势,特别是在产权明晰、经营灵活、负担较少等方面,使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的生命力和企业内部的活力。
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人们对非公经济仍然存有不同程度的偏见
一是看不起个体私营经济。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与实践的长期影响,不少人仍然以所有制的性质和公有化程度论企业优劣,对待非公经济往往不能一视同仁,觉得为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献计出力是名正言顺,而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则有所顾虑。一些部门、干部和群众认为非公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所有制层次低而看不起它,因为其规模不大而看不上,甚至认为它地位不高,有它不多,无它不少,发展不发展无足轻重。有些个体、私营企业自己也存在自卑感。有的下岗职工宁肯待业,也不愿去个体私营企业再就业。
二是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仍存有疑虑。有些人认为,非公经济虽然得到法律承认,但这种承认具有暂时性,是权宜之计,是为了利用私有经济为公有制服务;认为在初级阶段要发展非公经济,在经济不发达,还比较贫穷落后的时候应当发展非公经济,但经济发展起来后,富起来之后是否还需要发展非公经济则有疑问。实际工作中,有些人担心为个私经济服务“说不清”。还有些人担心非公经济参与国有、集体企业重组转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许多私人企业主因为心存疑虑,有的不敢大胆放开手脚投资经营,总担心有一天资产、人身会遭遇不测;有的则以银行贷款为主,赚了自己有份,政策变了大部分也是银行的钱,自己不会有损失;甚至还有的采取购买绿卡或将资本外存的方法求得自保。
三是社会上仍存在歧视个体私营经济的观念。有些人存在着对非公经济“管理”可以接受,“服务”则心里不平衡的思想。也有些人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说认识很重要,讲工作可要可不要,办实事宁可不要。有些人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把非公经济与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划等号,认为非公经济是造假之地,腐败之源。往往是哪里出了问题,自觉不自觉地先拿个体私营经济问罪。
(二)管理与服务不适应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理顺政府对非公经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非公经济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需要研究解决以下矛盾:
一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还未完全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管理上,目前的状况是工商部门负责行政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负责日常的联系协调工作,一些重大的问题靠政府联席会的方式来解决。对其发展问题,因为现行管理体制关系,有的部门管不了,有的部门管不着,有的部门不愿管。据统计,全市有十几个部门从不同侧面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执法检查,但缺乏从宏观上综合考虑非公经济发展的部门。按现行管理体制,目前,政府与非公经济之间的沟通主要靠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但由于受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性质的限制,政府与个体私营企业之间的沟通存在一定的障碍。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规划建设项目中,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够,对于由此而造成的种种不便,企业意见很大。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够透明,造成一家投资近200万元新建的饭店,未营业一天就被推为平地,伤害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二是管理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歧视现象。受传统管理体制与观念的影响,。在行政审批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不能一视同仁。目前市场准人的许多方面仍延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老标准,禁止和限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入的行业和经营的商品共71项。包括劳保用品、木材、水泥、纸袋、旧金属、音像制品等。金融、汽车、石油等行业,外资已可以进入,却仍不允许私营企业涉足。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对个体、私营企业收购、兼并、承包、租赁国有中小企业也存在种种限制。
三是各级管理部门的服务还不规范。在具体工作中,有些基层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为非公企业服务的意识比较差,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此外,对非公经济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虽早已引起重视,但久治不绝,问题仍很严重。如强制性的报纸期刊费、各部门的培训费、治安联防费、绿化费、周边卫生资、年检各种证照费以及企业改制收取的高额手续费等。这些费用不仅名目繁多,而且随意性大,极易造成不良影响。个别掌握审批职权的部门设立咨询机构,依靠职权收取费用,企业很有意见。
(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还很不完善
2.法律环境方面。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市先后颁布了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法规,而北京市至今尚未出台这方面的保护条例。缺少法律保障,使许多私营企业的财产屡遭侵害。如对私营企业内部人员纠纷到底由哪级、哪类司法机关受理,对犯罪如何处罚,规定不十分明确。对私营企业的财产保护法规的制订以及这些法规的宣传力度也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出《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后,沿海各省市皆大张旗鼓地给私营企业摘“红帽子”,有的省份一次“摘帽”就达几千家之多。在各地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地方法规纷纷出台后,越来越多的被侵权的个体、私营企业家讨回了公道。而在北京,此类“摘帽”纠纷案件至今还无一人胜诉。
推进中部地区吸收外资的理论思考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