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各地区收到的成果也是鼓舞人心,而这一成果的取得与政府对其的大力支持是息息相关的。目前,虽然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仍需要政府的对其进行有效并且合理的干预。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政府建设;优化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及其理解
(一)传统城镇化的内涵。目前,世界学术界对于传统城镇化的含义并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解释,其一般分为以下四种观点:其一,城镇化指的就是一个地区或国家由农业人口占比重较大的情况在向非农也人口占较大比例的情况发展,也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科学社会的转型;其二,城镇化主要就是伴随着现代工业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口正在逐步朝着城镇转移;其三,城镇化就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将过去落后的农业国向发达的工业国转变,这类转变会使生产生活方式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其四,城镇化的表面特征是农村人口比例降低,而城市人口比例升高,产业构成逐步向以现代化经济为主的经济体系转变,人类的聚居地由过去的农村,转移到了现在的城镇。
(二)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新型的城镇化和传统的城镇化是有一定区别的,新型的城镇化主要指的是利用先进的科学发展观,以全新信息化产业技术为动力,建设人口、社会、经济、资源以及环境能够和谐长久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其内涵主要是以城乡的统筹发展为主要目的,以“以人为本”的发展精神作为基础,以稳定协调作为发展标准,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保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后续力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出一套符合某一地区实际情况的城镇化建设模式。坚持推行中央“一个统领,五个重点”原则。
二、新型城镇化下政府的建设工作
(一)新型城镇化下地方政府的定位。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定位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的“管理型”政府已经一去不复返,而如今新型城镇化下的政府应该被建设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弱化政府的干预职能,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工作,切实有力的保护大众的合法权益。
(二)新型城镇化下地方政府的建设要求。根据新型城镇化下对政府的定位,地方政府必须要建设成为一个能够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稳定长久发展而提供便利条件和环境的新型法治政府。新型的法治政府应该具有以下作用,分别包括规划作用、指导作用、干预作用以及规范作用。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同时指导建设过程,建设一个具有科技化和特色化的新型城乡一体化区域,政府还需要利用自身的干预与规范作用,对新型城镇化居民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就业务工、居住饮食等方面进行把关,进一步确保新型城镇化的稳定发展。
三、新型法治政府建设的优化意见
政府具有其特殊性的地位,其一方面需要遵从中央安排,另一方面则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发展,这样才能保证该地区的城镇化具有科学性和特色性,符合当地需求。因此,政府在建设方面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科学城镇化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宣传教育。科学的发展观是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而科学的发展观中的核心思想则是“以人文本”。因此,当地政府在进行城镇化建设时,一定要将老百姓的切实利益作为发展的目标和出发点,保证城市与农村不同大众群体的相关利益,尤其是对农村群众来说。同时,政府官员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以个人政绩为目标盲目进行发展,应结合实际发展当地的城镇化建设,只有将工作切实落实好,才能够真正帮助政府赢得政绩。
(二)合理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在城镇化建设中,主体功能区是建设的重点,其作为引导人口和经济分布的中心,建设时应该围绕主体功能区进行合理的布局。对于一些需要优先开发的区域,就需要先整合其中的城镇群,合理化发展,为以后的城镇化建设打好基础。同时,对就业安置、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以及工农产业等设施进行合理规划,提供相对的优惠政策,以此来吸引人口进入。
(三)城镇健康有序发展。城镇化作为一个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建设项目,政府应采取较大的扶持力度,通过对自身的改造,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内部各环节的建设。其应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医疗、教育、就业、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上,由政府组织,建立与人民的对话机制,充分了解老百姓的需求,并在工作冲做出合理的改变。同时,应加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力度,与大众一起努力减少资源的消耗,让老百姓看到政府改革的决心。
四、结语
城镇化建设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与农村和谐发展而做出的努力,各级政府应该在建设过程中重新对自身进行定位,重新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法治政府,更好的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更加努力的促进城镇化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