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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普惠金融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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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普惠金融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
时间:2023-02-01 03:22:48     小编:刘国海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是宏观调控方式的深刻转型。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金融制度创新必须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框架中寻求突破,力求成为引领供给侧改革的主导力量,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普惠金融两者间的关系做进一步探讨。

一、普惠金融应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

习总书记多次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引领新常态既需要解决发展理念中存在的问题,更需要在制度创新上有切实举措。2016年,中央明确部署了经济工作中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及补短板等五项重点任务,但因缺少供给侧制度条件的根本性改善,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仍将存在。由此可以判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我们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提供的制度必须是直接作用于产业和企业的,对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具有明显激励功能,这也是评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否有效的根本标志。换言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力求提供创新驱动替代要素的制度条件,正如车海刚(2015) 所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命题是改革,供给侧只是改革的切入方向。

金融是风险管理的工具,这意味着金融具有对项目产业化的决策权,而这个决策权与金融体系所具备的风险管理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密切相关,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意识与能力又与基于某种金融制度所生成的金融机构体系直接相关。将资金配置决策权适度分散应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这将有助于降低资金错配所带来的经济运行低效和经济运行风险。本文认为,我国经济长期以来的投资依赖与金融体制的内部结构特征是密不可分的。尽管金融政策传导过程中面临非金融因素的干扰,但金融内部结构性问题,如间接融资为主、大银行主导、利率与汇率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微观治理不健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不尽如意、金融人才短缺等是主要原因。重构金融体系将有望改变长期伴随中国经济的投资冲动。金融体系是投融资的中枢,是资金配置的调节器,其决策与行动机制的改善极为关键,而普惠金融构成对现有金融框架的冲击,应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普惠金融框架的搭建将从体制上重新构造资金配置的渠道和资金流动路径,进而从机制上进一步对资金流动提供必要的激励和约束。

二、普惠金融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厉以宁(2016) 认为,供给方面的调控比需求方面的调控难一点,风险也会大一点。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框架中重要构成部分的普惠金融,既体现了金融制度创新的结果与导向,又体现了制度创新的过程与要求,从而作为一个重要的、相对独立的力量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系统工程具有重要的支撑价值,实现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其他改革事项的匹配集成,为其他改革提供重要的激励与规范。

首先,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成部分,普惠金融改革必须率先推进并支持其他改革。基于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成长积累,金融已基本改变了附属于经济的状态,金融的自成长特征日渐明显,如何规范这一过程显得十分重要。尽管理论界有观点认为,要实现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既需要普惠金融体系本身的发展,也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因素的协同作用,但我们认为,就普惠金融而言,供给端的改善应得到更充分的关注,也就是说,在现有的金融外部约束条件下,金融自身的革新有着重要的普惠价值,这也是当前中国整体经济转型的基本形态。一方面,投资源于融资,金融活动先于投资活动。在金融约束条件下,投资属性对金融属性具有重要的约束和影响力,投资似乎可以成为融资的自变量。但在市场化趋势下,金融活动及其属性变得日益独立,甚至可以反过来约束投资活动与投资形态。另一方面,金融的核心功能在于风险管理,对风险的识别与态度决定了金融活动的具体外延,换言之,金融决策与行动意味着对某项实业活动的支持与参与。由此可见,金融活动的优化是整个经济活动优化的前提或条件,进而金融活动的制度规范也必须先行得到优化。再一方面,此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涉及要素市场化,而对其他非金融的各要素的开发和配置离不开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有效结合的引导,基于金融决策权分散化取向的金融改革有助于通过强化市场的资源开发与配置力量而支持其他要素市场化秩序的构建。

其次,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成部分,普惠金融改革因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而具备支持其他改革的能力。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创造及商业银行派生货币的功能可通过杠杆效应放大经济系统的负债乃至资产规模。长期的经济增长给我们带来的问题是产能严重过剩,而且过剩行业分布较为广泛,而其背后则有着强烈的金融刺激因素。通过杠杆效应,金融决策与行动机制通过粘合剂效应有力快速地支撑项目产业化。当前中国金融正处在结构性的去杠杆阶段,这显然是对过去长期资金错配的适应性调整,这个调整既是对实体经济的考验,也是对金融体系运行质量的压力测试。合理的去杠杆路径应是有保有压,通过适度加杠杆以培育新动能,以应对去杠杆所带来的经济波动。

再次,普惠金融制度建设将有助于提升货币资金配置效率,并提升经济系统全要素生产率。基于普惠金融取向的金融制度改革所具有的正外部性具有如下表现:一方面,金融改革要求其他领域的改革与之配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非金融改革既包括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还包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普惠金融制度的建设离不开这些领域的调整与适应,如普惠金融制度建设离不开科技体制创新与之配套,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激发政、产、学、研等各主体的创新热情并实现创新的协同合作,倒逼金融真正重视并参与项目产业化的风险管理,而这一过程是金融决策权分散化也即普惠金融制度建立的过程。另一方面,普惠金融改革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其他方面提供了支持力量,如普惠金融制度的建立为投资体制改革特别是小微企业行业准入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同时,普惠金融改革还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讲,普惠金融制度的建立削弱了国有企业金融资源控制权,从而有助于改变国有企业运行的路径依赖,改变企业扩张模式和内部治理模式,进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明晰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

首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对产出供给系统的激励与优化。我国供给侧改革实际上是结构性的改革,包括生产要素结构、产业结构、供给主体结构等,而不是简单的调节供给总量,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要构成部分的普惠金融改革应充分体现这一要求。普惠金融既不是金融补贴机制,也不是盲目扩张消费的工具,而是着力于优化货币配置效率、增进投资效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效率型工具,是基于效率追求而派生出公平(机会公平)结果的金融形式,这显然对普惠金融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体现在诸如场外直接市场的重要性和规模、间接融资体系内部结构所呈现的竞合关系及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准备及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激励与约束相融的金融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

其次,尽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方向、总体要求、基本特征不存在空间差异性,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方面仍存在重要的空间内涵,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成部分的普惠金融制度创新应体现一定的空间差异性。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在一个经济区(而非行政区特别是较小的行政区)统筹推进与开展,原因在于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在于提升要素在产业间的配置效率,而产业合理布局的前提是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普惠金融制度创新必须在经济区域这个大格局中进行系统谋划,探寻普惠金融产业或金融机构的空间分布规律也就具有重要价值。另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不同经济区域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改革重点与难点,需要区别对待,由此普惠金融制度创新和普惠金融业态发展也应体现一定的空间差异性,如互联网金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各地金融监管成本与收益等。十分可喜的是,已有一些学者开始将地理因素引入金融制度研究之中,将普惠金融从宏观、全局层面引入到中观、局部层面,这一方面有助于明晰各区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实现程度,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对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模式的认识,进而增强对各区域普惠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笔者认为,有必要以经济地理的新视角全面科学地评估我国各区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发展机理、金融制度演变的空间规律,并据此构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将地理因素作为内生变量,力求更细致、客观地描述金融基于空间的运行过程与演变特征,探索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性规律,进一步推动金融地理学的发展。

最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金融在为实体经济提供杠杆、支持资产扩张的过程中嫁接着社会资金的流转,这本身就是一系列拆借过程,极有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再加上宏观环境的不确定和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微观治理的不健全,还可能派生出诸如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由此可见,金融在参与风险项目产业化的试错过程中本身就夹带了大量的风险。而基于金融决策权分散化的普惠金融制度创新虽然符合审慎风险管理理念,但大量中小金融机构的诞生、大量非熟练金融从业人员的参与及与大量中小微企业的交易,都将给普惠金融制度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这对微观治理和宏观审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中,普惠金融是最需要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做出妥善和正确处理的领域。

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普惠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业的发展演变过程其实也是普惠金融的培育成长过程。普惠金融试图构建动态的、适应性强的、全面对接各类金融需求的多层次、结构化金融供给体制及机制,也即建立一个惠及所有群体的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市场化是国民经济市场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以金融监管改革为突破口,金融市场化得以推进,它将成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根本方向。金融监管制度环境在保障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从金融管制到微观金融监管再到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监管相结合的渐次转变,必将成为推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金融市场化意味着经济系统可能面临安全与效率失衡所带来的低效或金融风险与波动,金融市场化是对原有金融运行秩序和利益结构的冲击,必然面临监管的不适应和保护垄断利益等所带来的压力,同时也存在很多限制性因素,如上市制度改革滞后影响了中小微非公资本多领域布局,进而难以形成对普惠金融的有效需求,由此普惠金融制度创新面临着拉力不足的困境。当然,普惠金融制度创新还可能面临推力不足的无奈,如普惠金融制度设计者可能因普惠金融决策权分散化所带来的风险监管困境或资金配置权失控有所顾虑,由此导致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动力不足。

以倡导创新、效率、包容及市场化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持续进步而做出的总动员。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会议还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学术创新,旨在进一步强化经济工作的重点环节。应该看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框架之外另起炉灶,而是以此为基础,以当前中国经济突出问题也就是供给侧问题为突破口,力求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改革,这必将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普惠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奠定良好的氛围并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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